胃。怫郁而成。其病皆热证也。俗以白痢为寒误也。世有用辛热药而愈者。盖
病微。得热则郁结开通。气和而愈。甚者其病转极。故治痢者。必用寒以胜热。燥以胜湿。少加辛热佐之。以
为发散开通之用。如此无不愈者。
丹溪谓仲景可下者。悉以承气汤下之。大黄之寒。其性善走。佐以浓朴之温。善行滞气。缓以甘草之甘。
饮以汤液。荡涤肠胃。滋润轻快。积行即止。禁用砒丹巴 等药。恐其暴悍毒瓦斯。有伤肠胃清纯之气。又谓局
方例用热药为主。涩药为佐。用之于下痢清白者犹可。其里急后重。经所谓下重者。皆属于火。
又加温热之药。非杀而何。按前论皆专主寒治之说。以为痢发于秋。是暑月郁热所致。其理甚着。其议论亦和
平。但不详所以致郁热者。多因暑热酷烈。过饮冰水。过食生冷。热为寒郁。久而为沉寒积冷者。亦有之。不
可泥定是热。当辨证切脉。真知其有热积。方可用大黄。若系寒积而用大黄。不惟不愈。反增痛极
而危矣。大凡下热痢用大黄。下寒痢用巴豆。有是病则服是药。详按古人之成法。不容毫发差谬。内经通因通
用。原有两条。有酒蒸大黄。有蜡丸巴豆。分析甚明。不可不考也。又谓温热之药。用于下痢清白者犹可。
则纯红血痢者。必不可用温热矣。然王海藏有云。暑月血痢。不用黄连。阴在内也。本草衍义云。有一
男子暑月患血痢。医以凉药逆治。专用黄连木香阿胶。此病始
感便治则可。病久肠虚。理不可服。逾旬几至委顿。理当别治。
(此一段论。又见证类本草序中) 海藏云。杨师三朝大醉。至醒发大渴。饮冷水三巨杯。次日又饮茶三碗。
后病便鲜血。四次约一盆。先以吴茱萸丸。翌日又以平胃五苓各半散。二大服血止。复白痢。又以感应丸。四
服白痢乃止。其安如故。或问曰。何为不用黄连之类以解毒。而所用者温热之剂乎。予曰。若用寒凉。其疾大
变难疗。寒毒内伤。复用寒凉。非其治也。况血为寒所凝。浸入大肠间而便下。得温乃行。所以用热药其血自
止。经曰。治病必求其本。此之谓也。胃既得温。其血不凝而自行。各守其乡矣。举此为例。可
见不可偏执用寒之说。倘有遇血痢者。不可偏见以为热也。
大抵后重者宜下。腹痛者宜和。身重者宜除湿。脉弦者去风。脓血稠粘者。以重药竭之。身冷自汗者。
以毒药温之。风邪内缩者。宜汗之。滑泄不及拈衣者。止涩之。 溏为利。宜温之而已。必当求其所因。辨
其阴阳而治之。斯得之矣。
世人一见滞下。不分寒热阴阳虚实。便以大黄汤荡涤之。是重剂也。其次以黄芩芍药汤和之。是轻剂也。
香莲丸是常药也。当归芍药和其血。槟榔枳壳调其气。见有血色者。红花生地地榆以凉其血。黄连黄柏以清
其火。朝夕更医。出入增减。不过如此。已濒于危。犹曰血色依然。腹痛未减。谁敢温补。死而无悔。伤哉伤哉。
凡腹痛后重。小便短少。口渴喜冷冻饮料。大肠口燥辣。是为挟热下痢。前法固宜。若腹痛口不渴。喜热饮。
小便清长。身不热。腹喜热手熨者。是为挟寒下痢。须理中姜桂温之。至于初起受病。原系热痢。迁延日久。各
证不减。或反加重。理当别治。竟作虚看。须用补中益气一升一补。倍加参 温补。如小腹重坠。切痛奔豚。此
兼属少阴症。急加吴萸肉桂破故纸肉果。甚则加附子。如有纯血者。加炒黑干姜。虚回而利自止。若必待血清利止
而后补。亦晚矣。
世间似痢非痢者多。东垣云。饮食有伤。起居不时。损其胃气。则上升清华之气。反从下降。是为飧泄。
久则太阴传少阴。而为肠 。里急后重。脓血交错。数至圊而不能即便者。专用补中益气汤为主。使升降之
道行。其痢不治而自消矣。余法东垣。凡有热者。加姜炒黄连。有寒者加姜桂。兼小腹痛者。用建中汤。
有风湿者。加防风羌活。肝气乘脾者。倍柴胡。加芍药木香。滑泄者。加粟壳诃子。如此温补不愈。又当别
治。经曰。热之不热。是无火也。无火者。益火之原。急补命门之火。以生脾土之母。此万举万全之策也。
又有一等阴虚似痢者。即五泄中大瘕泄者。是也。经曰。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能便。必茎中痛。褚氏
云。阴已耗而复竭之。则大小便牵痛。愈痛则愈便。愈便则愈痛。其证红白相杂。里急后重。悉似痢疾。必小
便短涩而痛。或不通而痛。或欲小便而大便先脱。或欲大便而小便自遗。两便牵引而痛。此肾虚之危证。急以
八味地黄。加补骨脂肉豆蔻阿胶。兼理中汤加升麻桂附。相继间服。庶可挽回。世以痢药致毙者。不可枚举。
其详见先天要论泄泻条内。
有一等积滞已少。但虚坐努责。此为下多亡血。倍用当归为主。生血药为佐。血生自安。此是血虚阴证。
后重有二。邪气坠下者。圊后不减。虚努不收者。圊后随减。此可以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