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脾胃。以补肺之母。使土能克水。则肾水归原。而血复其位矣。
以上论阴虚吐血者。用补天之法。若阳虚吐血。与夫六淫七情所致。各各不同。余另有绛雪丹书。专
论血症。逐一可考。兹不能悉。(今有一单方。只是节欲。不但节欲。直须绝欲。不绝欲。而徒恃乎药。
未有能生者也。)



<目录>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篇名>喘论

属性:喘与气短不同。喘者。促促气急。喝喝息数。张口抬肩。摇身撷肚。短气者。呼吸虽数。而不能接续。似
喘而不抬肩。似呻吟而无痛。呼吸虽急而无痰声。宜详辨之。丹溪云。须分虚实新久。久病是气虚。宜补之。新
病是气实。宜泻之。
愚按喘与短气分。则短气是虚。喘是实。然而喘多有不足者。短气间亦有有余者。新病亦有本虚者。不可
执论也。
金匮云。实喘者。气实肺盛。呼吸不利。肺窍壅塞。若寸沉实。宜泻肺。虚喘者肾虚。先觉呼吸短气。两
胁胀满。左尺大而虚。宜补肾。此肾虚证非新病虚者乎。
邪喘者。由肺受邪。伏于肺中。关窍不通。呼吸不利。若寸沉而紧。此外感也。亦有六部俱伏者。宜发
散。则身热退而喘定。此郁证。人所难知。非短气中之有余乎。
论人之五脏。皆有上气。而肺为之主。居于上而为五脏之华盖。通荣卫。合阴阳。升降往来。无过不及。
何病之有。若为风寒暑湿所侵。则肺气胀满而为喘。呼吸迫促。坐卧不安。或七情
内伤。郁而生痰。或脾胃俱虚。不能摄养。一身之痰。皆能令人喘。
真知其风寒也。则用仲景青龙汤。真知其暑也。则用白虎汤。真知其湿也。则用胜湿汤。真知其七情郁结
也。则用四磨四七汤。又有木郁火郁土郁金郁水郁。皆能致喘。治者察之。(以上俱属有余之证。)
东垣云。病机云。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辩云伤寒家论喘。以为火热者。是明有余之邪中于表。寒变为热。心火太
旺攻肺。故属于上。又云。膏粱之人。奉养太过。及过爱小儿。亦能积热于上而成喘。宜以甘寒之剂治之。饮食不节。
喜怒劳役不时。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皆由中气不足。其 胀腹满。咳喘呕食不下。宜以大甘辛热之剂治之。脉经
云。肺盛有余。则咳嗽上气渴烦。心胸满短气。皆冲脉之火行于胸中而作。系在下焦。非属上也。观东垣之辩。可见
起于伤寒者有余之邪。杂病者。不足之邪。自是标本判然条析。如遇标病。或汗或吐或下。一药而痰
去喘定。奏功如神。粗工以其奏功如神也。执而概施之不足之证。岂不殆哉。娄全善云。凡下痰定喘诸方。
施之形实有痰者神效。若虚而脉浮大。按之涩者。不可下之。下之必反剧而死。
经云。诸喘皆属于上。又谓诸逆冲上。皆属于火。故河间叙喘病在于热条下。华佗云。肺气盛为喘。活人
书云。气有余则喘。后代集证类方。不过遵此而已。独王海藏辩云。气盛当作气衰。有余当认作不足。肺气
果盛与有余。则清肃下行。岂复为喘。以其火入于肺。炎烁真阴。衰与不足而为喘焉。所言盛与有余者。非肺之
气也。肺中之火也。海藏之辩。超出前人。发千古之精奥。惜乎起其端。未竟其火之所由来。愚谓火之有余。
水之不足也。阳之有余。阴之不足也。凡诸逆冲上之火。皆下焦冲任相火。出于肝肾者也。故曰冲逆。肾水虚
衰。相火偏胜。壮火食气。销铄肺金。乌得而不喘焉。丹溪云。喘有阴虚。自小腹下火起而上。宜四物汤加青
黛竹沥陈皮。入童便煎服。如挟痰喘者。四物加枳壳半夏。补阴以化痰。夫谓阴虚发喘。丹溪实发前人之所未
发。但如此治法。实流弊于后人。盖阴虚者。肾中之真阴虚也。岂四物汤阴血之谓乎。其火起者。下焦龙雷之火
也。岂寒凉所能降乎。其间有有痰者。有无痰者。有痰者。水挟木火而上也。岂竹沥枳半之能化乎。须用六味
地黄。加门冬五味大剂煎饮。以壮水之主。则水升火降。而喘自定矣。盖缘阴水虚故有
火。有火则有痰。有痰则咳嗽。咳嗽之甚则喘。当与前阴虚相火论参看。
又有一等。似火而非火。似喘而非喘者。经曰。少阴所谓呕咳上气喘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
浮。无所根据归。故上气喘也。黄帝针经云。胃络不和。喘出于阳明之气逆。阳明之气下行。今逆而上行故喘。
真元耗损。喘出于肾气之上奔。其人平日若无病。但觉气喘。非气喘也。乃气不归元也。视其外证。四
肢厥逆。面赤而烦燥恶热。似火非火也。乃命门真元之火。离其宫而不归也。察其脉两寸虽浮大而数。两
尺微而无力。或似有而无为辨耳。不知者以其有火也。少用凉药以清之。以其喘急难禁也。佐以四磨之类以宽
之。下咽之后。似觉稍快。少顷依然。岂知宽一分。更耗一分。甚有见其稍快。误认药力欠到。倍进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