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目录>卷之二・主客辨疑

<篇名>温病论

属性:夫伤寒二字。盖冬时严寒而成杀厉之气。触冒之而实时病者。乃名伤寒。不即发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
变为温。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既变为温。则不得复言其为寒。不恶寒而渴者是也。此仲景
经文也。其麻黄桂枝。为即病之伤寒设。与温热何与。受病之源虽同。所发之时则异。仲景治之。当别有方。
缘皆遗失而无征。是以各家议论纷纷。至今未明也。刘守真谓欲用麻黄桂枝。必加凉药于其中。以免发黄之
病。张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药中。加麻黄苍术。皆非也。盖麻黄桂枝辛热。乃冬月表散寒邪所宜之药。
不宜用于春夏之时。陶氏欲以九味羌活汤。谓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汤易老所制之方。乃治感四时不正
之气。如春宜温而反寒。夏宜热而反温。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温。又有春夏秋三时为暴寒所折。虽有恶
寒发之证。不若冬时肃杀之气为甚。故不必麻黄桂枝以散寒。惟宜辛凉之药。通内外而解之。况此方须按六经
加减之法。不可全用也。不若逍遥散为尤妙。真可一方代三方也。然则欲治温病者。将如何。余有一法。请申
而明之。经曰。不恶寒而渴者是也。不恶寒则知其表无寒邪矣。曰渴则知肾水干枯矣。盖缘其人素有火者。冬
时触冒寒气。虽伤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内。寒亦不能深入。所以不即发。而寒气伏藏于肌肤。自冬
至三四月。历时既久。火为寒郁。中藏亦久。将肾水熬煎枯竭。盖甲木阳木也。借癸水而生。肾水既枯。至
此时强木旺。无以为发生滋润之本。故发热而渴。非有所感冒也。海藏谓新邪唤出旧邪。非也。若复有所感。
表又当恶寒矣。余以六味地黄滋其水。以柴胡辛凉之药舒其木郁。随手而应。此方活人者多矣。
予又因此而推展之。凡冬时伤寒者。亦是郁火证。若其人无火。
则为直中矣。惟其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肌肉而腑脏。今人皆曰寒邪传里。寒变为热。既曰寒邪。何故入内
而反为热。又何为而能变热耶。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为寒所郁而不得泄。一步反归一步。日久则纯热而无寒
矣。所以用三黄解毒。解其火也。升麻葛根即火郁发之也。三承气即土郁则夺之。小柴胡汤木郁达之也。其理
甚简而易。只多了传经六经诸语。支离多歧。凡杂证有发热者。皆有头疼项强目痛鼻干胁痛口苦等证。何
必拘为伤寒。局伤寒方以治之也。余于冬月正伤寒。独麻黄桂枝二方。作寒郁治。其余俱不恶寒者。作郁火
治。此不佞之创论也。闻之者孰不骇然吐舌。及阅虞天民医学正传伤寒篇云。有至人传曰。传经伤寒。是
郁病。余见之。不觉窃喜。以为先得我心之同然。及考之内经。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
曰。寒气外凝内郁之理。腠理坚致。玄府闭密。则气不宣通。湿气内结。中外相搏。寒盛热生。故人伤于寒。
转而为热。汗之则愈。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观此而余以伤寒为郁火者。不为无据矣。故特着郁论一篇。
论阳毒阴毒
金匮要略云。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死生如阳毒。升麻鳖甲汤并主之。
千金云。阳毒汤治伤寒一二日。变成阳毒。或服药吐下后。变成阳毒。身重腰脊背痛。烦闷不安。狂
言或走。或见鬼神。或吐血下利。其脉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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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郁病论

属性:内经曰。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土郁则夺之。金郁则泄
之。水郁则折之。然调其气。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
注内经者。谓达之吐之也。令其条达也。发之汗之也。令其疏散也。夺之下之也。令其无壅凝也。泄
之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也。折之谓制其冲逆也。予谓凡病之起。多由于郁。郁者抑而不通之义。内经五法。为
因五运之气所乘而致郁。不必作忧郁之郁。忧乃七情之病。但忧亦在其中。丹溪先生云。气血冲和。百
病不生。一有怫郁。诸病生焉。又制为六郁之论。立越鞠丸以治郁。曰气曰湿曰热曰痰曰血曰食。而以香附抚
芎苍术。开郁利气为主。谓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成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消化。此六者
相因为病者也。此说出而内经之旨始晦。内经之旨。又因释注之误而复晦。此郁病之不明于世久矣。苟能神而
明之。扩而充之。其于天下之病。思过半矣。且以注内经之误言之。其曰达之谓吐之。吐中有发散之义。盖凡
木郁乃少阳胆经半表半里之病。多呕酸吞酸证。虽吐亦有发散之益。但谓无害耳。焉可便以吐字该达字耶。达
者畅茂调达之义。王安道曰。肝性急怒气逆。 胁或胀。火时上炎。治以苦寒辛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