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徒责之脾肾无益,故病亦有治标而得者百病不离乎火。火者,天地所有之气,亦吾身所有之气也。从外入者,天地亢害之气,吾身中以类相感召,亦令此气为之亢害也。此伤暑受热是矣。至若七情,以及风寒燥湿动乱为火者,以火喜条达而恶遏抑,今以七情及风寒燥湿抑遏之,动乱为害,然发之、泻之、制之、克之可也。迨夫相火则其体藏于右肾之中,所以配左尺之水,俾此水得以彻于上下,周于四表,充肤泽毛,若雾露之溉,虽水为之实火为之也。设使阴虚,此火失其窟宅,游行于四肢百骸,五脏六腑之间,而为大患。阳虚则此火无根而脱出,为患亦然。此不可以湿折水灭,唯当相其人之阴虚阳虚而补养之。独是体虚之人,易于受邪,或内外伤感,抑遏成火,则补虚之中,不可无泻实之药,若六味地黄丸加黄柏知母等方是也。审此则用药不难中肯綮矣。
张永孚曰:相火禀命于命门。真水,先天水火原属同宫,水以火为主,以水为原。下论曰:设使阴虚此,火失其窟宅,阴虚即水亏火脱,出即阳虚,岂六味加知柏反可平之者耶?诸疮将结痂时,必极痒,盖痒为虚。先时邪盛则痛,今邪去则虚,虚则痒,邪去则痂。若痈疽初发便痒,是邪盛正虚也。
上有绝阳之络,下有破阴之纽,皆是气虚不能缉续故也,补之所以辑续之耳。但正气一虚,邪火便盛,又谷气不得升举,壅而为热。又气虚不续,而有留气,为喘、为满、为痛,往往见有余之证,令人异首畏尾,而不敢径行施补,迁延就毙者有之。
肺出气,肾纳气,所谓一呼天根,一吸地穴,循环无端,应刻而不疾徐者也。此气一虚,则断而不续,或短气不足以息,或壅而为满,虽云气不归原,其实只是气虚也。若阴虚阳无所附,上见喘满,此则真是气不归元耳。
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湿家短气,声如从瓮中出,此气为湿所持而然,然则有形之伤,悉能令气短,不能定以为夺气也。
诸痛皆主于气滞,但气滞之由,有虚有实,不得专主疏刷。
脚肿无非湿热,盖浊邪下先受之也。膏粱厚味之人,由湿热下流,田野耕凿之人,由寒湿外侵,是为实邪。中气素馁,土虚不能制湿之人,是为虚邪。二者虽有虚实之不同,然皆本于湿,唯是一种。形瘦多热,年老阴虚者,每至日午脚面浮肿,此何以故?予尝思之,阴虚而至暮年,阴愈虚矣。虚极之阴,便不能吸气归原,而升举其阴,于是阳独浮于上,阴独沉于下,而脚至暮浮肿也。
汗多亡阳,下多亡阴,言阳主外阴主内也。然岂无辛热而损盖覆之阴,岂无苦寒而伤闭蛰之阳?必以见证何等而参之以脉,方为不误。
刘澹庵曰:汗多亡卫外之阳,下多亡主内之阴,二者应之速。汗,不过一汗再汗;下,不过一下再下,而遂亡阳亡阴。辛热损阴,苦寒伤阳,则有渐积使然。
治风热燥火寒湿之中,尤必以真阴为先务。治寒湿温燥之中,尤必以真阳为先务。然风热燥火,亦有亡阳者,阴虚阳无所附也。寒湿亦有亡阴者,阳虚阴必走也。
厚味之人,不妨消导,然情欲过度,又宜慎之。藜藿之人,最忌消导,然淡食形盛,又在不禁。
凡病烦躁而愈者,以邪气盛时,正不能与之争,反相安于无事,及其正复而与邪争故烦躁也。以此知瘫痪不随之证,无痛痒反难瘳,以正为邪并学而能复耳。
病有在下者,其见证反在上,蓄血发狂是矣。在上者,其见证反在下,肺气壅,大便频,肺气虚,小便数是矣。在表者,其见症反在里,如三阳合病下利是矣。里者其见症反在表,如热深厥亦深及面反戴阳是矣。
风温、温疟,得之冬,中于风寒,遇温而发,其气自内而达于外,故多汗。不比风寒外束,闭其营卫,当须发汗解肌也。故以发汗为逆,然其邪自内出。若因汗而骤加敛表之药,邪不得越,为害匪轻,务必相其人之虚实,清解得宜。
虚不受补,邪实也。实不受攻,正虚也。
气有余便是火,气焉能有余?惟是少一分之阴,便多一分之气,此一分之气,无所归宿,而为火矣。
张汉瓿曰:血阴气阳,二者属人,未见其有余。少一分阴,便多一分火,火有余则似气有余也。如此说方透。
阴阳有偏胜为病者,有偏负为病者,然偏胜之中,往往有偏负之假象,补之则益胜。偏负之中,往往有偏胜之假象,泻之则益负。
清气不升,浊气不降,七情六淫,气血饮食痰皆能为之,苟不求其本而但利其气,气之升降得乎。
疟疾无汗,要有汗固矣。至于有汗要无汗,此亦不可不斟酌也。虽疟邪有虚实之不同,其始未有不因暑邪,内藏阴邪,外束所致,邪气乘阳则阳盛,阳盛则外热,热则腠理开。又暑为阳邪,阳邪多汗,故疟症往往多汗,数发之后,邪气渐衰者,亦以邪从汗解,所以疟疾虽众,不救者少,亦以此故也。岂可因其多汗,而遂加以固表之药,邪无从解矣。故古人但言扶正为主,亦未尝言固表也。余谓汗少不妨更汗,若汗多不必更发汗,似为得之。
医家要明不可治之病。而后知有可治之病,不可治之病,真阴元阳虚极故耳。如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死。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世人徒读其文,而不绎其义,岂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