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不可下,下之则内冷,不嗜食,完谷出。 头痛目黄者,不可下,邪在上也。阳微者,不可下,下之痞硬,阴盛而阳不宣也。 寒厥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腹胀可按而减者,不可下,里虚而邪未实也。咽中秘塞者,不可下,邪未上也。 阳明病,面赤,心下虽微满,不可下,邪未实也。 腹中上下左右有动气者,不可下。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邪在表也。脏结无阳证,舌上苔滑,安静不渴者,不可下。 大便硬,小便数者,不可下,乃脾约丸证也。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不可下,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宜蜜煎导之。

凡病之当汗与不当汗,当吐与不当吐,当下与不当下,浅深各有定据,不得X行妄为。务宜详察病情,诊视脉象有神无神,声音微厉,饮热饮冷,喜按畏按,各处搜求,自然有下手处也。

服 药 须 知

大凡阳虚阴盛之人,满身纯阴,虽现一切证形,如气喘气短,痰多咳嗽,不食嗜卧,面白唇青、午后、夜间发热,咽痛,腹痛泄泻,无故目赤,牙疼,腰痛膝冷,足软手弱,声低息微,脉时大时劲,或浮或空,或沉或细,种种不一。皆宜扶阳,驱逐阴邪,阳旺阴消,邪尽正复,方可了扶阳之品。但初服辛温,有胸中烦燥者,有昏死一二时者,有鼻血出者,有满口起泡者,有喉干痛、目赤者。此是阳药运行,阴邪化去,从上窍而出也。以不思冷水吃为准,即吃一二口冷水,皆无妨。服辛浊温四五剂,或七八剂,忽咳嗽痰多,日夜不辍。此是肺胃之阴邪,从上出也,切不可清润。服辛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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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剂后,忽然周身面目浮肿,或发现斑点,痛痒异常,或汗出,此是阳药运行,阴邪化去,从七窍而出也,以饮食渐加为准。服辛温十余剂,或二十余剂,或腹痛泄泻。此是阳药运行,阴邪化去,从下窍而出也。但人必困倦数日,饮食懒餐,三五日自己。其中尚有辛温回阳,而击身反见大痛大热者,阴陷于内,得阳运而外解也,半日即愈。

凡服此等热药,总要服至周身、腹中发热难安时、然后与以一剂滋阴,此乃全身阴邪化去,真阳已复,即与以一剂滋阴之品,以敛其所复之阳,阳得阴敛,而阳有所依,自然互根相济,而体健身轻矣。虽然邪之情形,万变莫测。以上所论,不过略陈大意耳,学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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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失血破疑说

今人一见失血诸证,莫不称为火旺也。称为火旺,治之莫不用寒凉以泻火。举世宗之而不疑,群医信之而不察。所以一得失血证,群皆畏死,由其一经失血,死者甚多,不知非死于病,实死于泻火之凉药耳。然则,凉药其可废乎?非即谓凉药之可废,但失血之人,正气实者少也,正气一衰,阴邪上逆,十居八九,邪火所致十仅一二。不可不慎。

予有见于今之失血家,群皆喜服清凉而恶辛温,每每致死,岂不痛惜。予故为当服辛温者,决其从违焉。不观天之日月,犹人身之气血乎。昼则日行于上,而月伏于下,夜则月行于上,而日伏于下,人身气血同然。失血之人,血行于上,而气伏不升可知。欲求血之伏于下,是必待气之升于上,气升于上,血犹有不伏者乎。知得此中消息,则辛温扶阳之药,实为治血之药也。

又可怪者,人人身中本此气血二物,气为阳,法天,火也;血为阴,法地,水也。故曰人非水火不生活。水火二字,指先天先地真气,非凡世之水火也。愚夫愚妇,固说不知,而读书明理这之士,亦岂不晓。明知血之为水,水既旺极而上逆,何得更以滋水之品助之。此其中亦有故,故者何?惑于血色之红也,不知血从火里化生出来,经火锻炼,故有色赤之象。岂得以色红,而即谓之火,即宜服凉药乎?此处便是错误关头。毒流有年,牢不可破,予不惮烦,又从而言之,愿与后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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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作一臂力焉。幸甚。

附:七绝一首

吐血都传止血方,生军六味作主张。甘寒一派称良法,并未逢人用附姜。姜、附,阳也。血,阴也。以阳治阴,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血水如潮本阳亏,阳衰阴盛敢僭为。阴盛,即君弱臣强,夫弱妻强的章本。人若识得升降意,阳主升,阴主降,乃是定理。今阴升而阳不升,更以阴药助之,阴愈升而阳愈降,不死何待。宜若宜辛二法持。宜苦者,十仅一二,宜辛者十居八九。

益火之源以消阴翳辩解

前贤云:益火之源,以消阴翳,阳八味是也。此方此语相传已久,市医莫不奉为准绳,未有几个窥透破绽,予不能无疑也。疑者何?疑方药之不与命名相符[1]。既云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必是在扶助坎中一点真气上说,真气一衰,群阴四起,故曰阴翳。真气一旺 阴邪即灭,故曰益火。方中桂、附二物,力能扶坎中真阳,用此便合圣经。何得又用熟地、枣皮之滋阴,阴邪即盛,就不该用此。丹皮之泻火,益火而反泻火,实属不通。山药、伏苓、泽泻之甘淡养阴则利水乎?推其意也,以为桂、附之辛热属火,降少升多,不能直趋于下,故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