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降

资生之利泽。在上即雨露之水,在下即大溪之水也。金中之水,矿中之水银是也。在人身为
骨中之髓,至精至粹,人之宝也。木中水者,巽木入于坎水而上出,其水即木中之脂膏。人

足下有涌泉穴,肩上有肩井穴,此暗水潜行之道。凡津液润布于皮肤之内者,皆井泉水也。
夫水有如许之不同,总之归于大海。天地之水,以海为宗。人身之水,以肾为源。而其所以
能昼夜不息者,以其有一元之干气为太极耳。经曰∶纪于水火,余气可推。
紫间色,而天垣称紫微,岂非寓意之精乎?夫紫之为色,赤与黑相合而成也。水火相交
,阴阳相感,而后万物以之而为生。万物以之而为生,是故为万物之主宰矣。
紫色乃水火阴阳相交,既济流通之义也,故天垣曰紫宫,又曰紫微者,紫宫微妙之所也
。是以天子之居亦曰紫宸,面南拱北之情合矣。
太阴之行,与日同宫为晦朔,对宫为望,日明昼,月明夜。初一初二,日月同于卯时出
卯宫
,至酉时日月俱没于酉位,故月夜行于地下,出地下日稍近,则不能明也。初三初四,卯时
月到寅宫,自寅加卯,递数至申位逢酉,故月生于申。初五初六,卯时月到丑宫,自丑加卯
,递数至未位逢酉,故月生于未。初七初八初九,卯时月到子宫,自子加卯,递数至午位逢
酉,故月生于午。初十十一,卯时月到亥宫,自亥加卯,递数至巳位逢酉,故月生于巳。十
二十三,卯时月到戌宫,自戌加卯,递数至辰位逢酉,故月生于辰。十四十五十六,卯时

到酉宫,自酉加卯,递数至卯位逢酉,故月生于酉。十七十八,卯时月到申宫,自申加卯,
递数至寅位逢酉,故月死于申。十九二十,卯时月到未宫,自未加卯,递数至丑位逢酉,故
月死于未。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卯时月到午宫,自午加卯,递数至子位逢酉,故月死于午
。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卯时月到巳宫,自巳加卯,递数至亥位逢酉,故月死于巳。二十七
二十八二十九,卯时月到辰宫,自辰加卯,递数
至戌位逢酉,故月死于辰。三十日
卯时月到卯宫,自与日近,故月全死。与日会而为晦矣,是以初一二卯时出,初三四辰时出
,初五六巳时出,初七八九午时出,初十十一未时出,十二三申时出,十四五六酉时出,十
七八戌时出,十九二十亥时出,二十一二三子时出,二十四五六丑时出,二十七八九寅时出
,三十日亦卯时出也。盖月出地上则明,卯酉分地平,卯酉上为出地,卯酉下为入地。日生
于东,月生于西,其此之谓欤。
北斗位北而得七,为火之成数。南斗位南而得六,为水之成数,此乃阴阳精神交感之义
也。日生于东,乃有西酉之鸡。月生于西,乃有东卯之兔,此阴阳魂魄往来之义也。
日之食也,月轮掩之,故遭食处必亏缺。月之食也,暗虚蔽之月本无光,借日光以为明
行当日之正对。值暗虚而为食暗虚本气,故但能蔽其光。遭食之处,光阴而魄露焉。
阳经而阴纬,经之体纵,纬之体横。故天之度为经纵,五星之缠为纬横。纵为经而静。
故列宿曰经星。横为纬而动,故五星为纬星也。
潮之说多矣。盖潮本属阴,阴极则动。月亦阴也,与之同类,月行过于子午极处则潮起
。初
一二日,卯时月在卯,自卯顺数,一时一位,当时至午位,故午时潮。初三初四日,卯时月
在寅,以寅加卯,顺数至未时在午位,故未时潮。初五初六日,卯时月在丑,以丑加卯,顺
数至申时在午位,故申时潮。初七初八初九日,卯时月存子,以子加卯,顺数至酉时在午位
,故酉时潮。初十十一日,卯时月在亥,以亥加卯,顺数至戌时在午位,故戌时潮。十二
十三日,卯时月在戌,以戌加卯,顺数至亥时在午位,故亥时潮。十四十五十六日,卯时月
在酉,以酉加卯,顺数至子时在午位,故子时潮,下半月与此同。凡月临子午,海水必起。
但上半月昼为潮,夜为汐,下半月夜为潮,昼为汐,皆月行于子午之位也。波涛汹涌者,由
江势曲折,沙潭深浅,激之而使然也。
万物之生也本乎天,故其生质也皆圆,父之道也。惟石之生也或方,方者为地之骨也。
阳之数一三五七九,阴之数二四六八十。若阳之数有首而无尾,阴之数有尾而无首,是
以阳会于首而不至于足,阴会于足而不至于首也。
人为阳,物为阴。阳数自一而至九无尾,阴数自二而至十有尾,故人无尾,而物皆有尾
也。
人之水沟穴在鼻下口上,一名人中,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
天食
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穴居其中,故名之曰人中。(较前说更有理)
人与畜,凡动物血皆赤者,血为阴属水,坎为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