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9-医藏 -10-中医理论

155-医旨绪余-第3页


一阴一阳,自有定偶,岂有一经两配之理哉!夫所谓上合手心主者,正言其为表里;下合右肾者,则以三 焦为原气之别使而言之尔。知此,则知命门与肾通,三焦无两配,而诸家之说不辩而自明矣。或曰∶如子 所云,则命门属水欤?予曰∶右肾属水也,命门乃两肾中间之动气,非水非火,乃造化之枢纽,阴阳之根 蒂,即先天之太极。五行由此而生,脏腑以继而成。若谓属水属火,属脏属腑,乃是有形质之物,则外当 有经络动脉,而形于诊,《灵》、《素》亦必着之于经也。或曰∶然则越人不以原气言命门,而曰右肾为命 门何也?予曰∶此越人妙处,乃不言之言也,言右肾则原气在其中矣。盖人身之所贵者,莫非气血,以左血 右气也。观《黄帝阴符经》曰∶人肾属于水,先生左肾,象北方大渊之源;次生右肾,内有真精,主五行之 正气。越人故曰原气之所系,信有核欤。
或曰∶《灵》、《素》命门有据乎?予曰,《阴阳离合篇》有“太阳根起于至阴,结于命门”(至阴,穴 名,在足小指外侧)。启玄子注曰∶“命门者,藏精光照之所,则两 目也。”《灵枢》亦曰∶“命门者,目也。”盖太阳乃肾之表,目者宗脉精华之所聚,故特以精华之 所聚处,而名之为命门也。(上释命门)
<目录>上卷<篇名>七、右肾水火辩属性:或曰∶人皆谓右肾属相火,相火即少火,观坎之象,则知肾具水火之道,一阳居二阴间为坎,水火并 而为肾,故惟坎加习也,子以右肾为属水,然则其说非与?余曰∶以惟坎加习,斯其说所以非也。夫坎 ,水也。上下皆坎,《易》故曰习坎。观先天图,干南坤北。后天图,离南坎北。五行火高水下,故仙家 取坎填离,以水升火降,既济为道,谓采坎中之一阳,填离中之一阴,此还乾坤本源之意也。坎离,是兑 待之义,如彼谓一阳居二阴之间,无乃指一阳为火耶?然则离以一阴居二阳之间,又作何说也?夫物物具 五行,五行一阴阳,阴阳一太极,五脏均有此金木水火土,何乃指坎中之阳为火,指右肾为少火也。坎中 之阳,即两肾中间动气,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谓之阳则可,谓之火则不可,故谓坎中之阳,亦非 火也。二阴,即二肾也,肾既皆阴,则作一水一火并看者,亦非矣。不然,坎中之阳,尚不可以火目之,而 右肾又何可以属水哉?!或曰∶子是之言固矣,彼北极玄帝象 下有龟蛇者何说也?且昔沙随程可久曰∶北方常配二物,故惟坎加习,于物为龟为蛇。余曰∶此何可以证 水火并而为肾之谬也,盖龟蛇,乃道家寓意处,谓蛇属心火,龟属肾水,能降此二物,不使妄动,庶坎离 得以交 ,而身中之丹可成。若肾则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安可牵扯龟蛇而与之同类并观哉!断乎其不可矣。
<目录>上卷<篇名>九、《难经正义》三焦评属性:(附东垣三焦论)
或有以马玄台《难经正义》问于生生子曰∶马氏谓《难经》所言三焦,乃上中下之三焦,故曰无 形之气;若于手少阳之三焦,乃是有形,引《灵枢》、《素问》
经旨及东垣等论为证。而以手厥阴配合,俱寓诊于右尺。子以其说为何如?幸条悉之,以诏来学。生生子 曰∶马玄台搜究经旨甚博,考证诸篇极工致、非苦心者不能也。但谓三焦有二,上中下之三焦,行脉道以 通十二经,手少阳之三焦,惟司决渎之职而已。谓东垣能疑之,而不能正之。又引《三因方》谓脂膜如手 掌大者为三焦,而寓诊于右尺。斯言不能无弊,何也?上古文本,不容易看,亦有不可强解者,亦非聪明所 可臆度,不可辩者宁缺之,不敢妄议,恐增后人一障也,姑即所疑,条陈于左,以俟明哲。
马氏曰∶手少阳三焦,焦、当作 ,是有形物也。上中下之三焦,焦字从火,谓能腐熟水谷变化也。余 按“焦”字亦不一,《灵枢·背 篇》有云∶肺 在三焦之间,心 在五焦之间。据铜人图,肺 在三椎 下,心俞在五椎下,是以“焦”字作“椎”字看也。椎、槌也,节也。斯上中下之三焦,亦是以地段三停 而言,如云上中下三节也。“焦”“ ”同用,如“藏”“脏”同用也,不必拘从火从肉,但观上下文义何 如尔。推马氏之意,不过谓从肉则是有形,从火则是无形,盖为有形无形生疑也。
马氏曰∶《三因方》云∶古人左为肾脏,其府膀胱,
右为命门,其府三焦,三焦有脂膜如手大。且曰∶宋有举子徐遁者,医疗有精思,曰∶齐尝大饥,
群丐相脔而食,有一人皮肉尽而骨脉全者,视其五脏,见右肾之下有脂膜如手大者,正与膀胱相对 ,有二白脉自其中出,夹脊而上贯脑,意此即导引家所谓夹脊双关者,而不悟脂膜如手大者之为 三焦也,由是知三焦为有形也(按导引家夹脊双关,正是两肾,非别有物也)。愚谓此言无稽,不 必信也。盖医以《灵》、《素》为宗,《灵》、《素》不载,如张仲景、华佗、王叔和、孙思邈,皆擅名 古今者,未有一言及此。史载秦越人隔垣洞见人脏腑者,假令三焦如手掌大,何不言之,而反曰无形 之气。又观手少阳经起止散络,亦无夹脊贯脑之说,独陈无择言之,岂无择之神知,出《灵》、《素》诸 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