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此方香豉当是干姜。余义亦详前经文下正误文内。
【注】
伤寒五六日,邪气在里之时也。大下之后,若身热去,心胸和,是为欲解矣。今身热
不去,邪仍在表也。心中结痛过下里寒也,故曰未欲解也。但此表热里寒之证,欲温
其里,既碍表热,欲解其表,又碍里寒,故惟以栀子之寒,干姜之热,并举而涌之,
则解表温里两得之矣。岂尚有身热结痛而不尽除者哉!此仲景立两难治法,其妙如此
,余可类推矣。
【集注】
王肯堂曰:「身热不去」四字宜玩。结胸身不热,知热不在表也,今身热不去,惟宜
越之而已。
程应旄曰:痛而云结,殊类结胸,但结胸身无大热,知热已尽归于里为实邪。此则身
热不去,则所结者,因下而结,客邪仍在于表,故云未欲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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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栀子汤,病人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注】
若汗、吐、下后,懊□少气,呕逆烦满,心中结痛者,皆宜以栀子等汤吐之。以其邪
留连于胸胃之间,或与热、与虚、与饮、与气、与寒相结而不实,则病势向上,即经
所谓在上者因而越之意也。若未经汗、吐、下,而有是证,则为实邪,非栀子汤轻剂
所能治矣。又当以瓜蒂散重剂主之也。若病人旧微溏者,虽有是证,但里既久虚,不
可与服,若与之,即使客邪尽去,亦必正困难支,盖病势向下,涌之必生他变也。本
草不言栀子为吐剂,仲景用之以为吐者,何也?栀子本非吐药,以其味苦能吐,故用
之以涌其热也。
【按】
吐药不止栀子也,诸药皆可为之,惟要确审胸胃之邪,是寒、是热、是食、是水、是
痰、是气,因何阻滞,使胸胃阳气不伸,遂以当用之药而吐涌之,自可愈也。如欲吐
寒则以干姜桂皮之类,吐热则以栀子苦茶之类,吐食平胃食盐之类,吐水五苓生姜之
类,吐痰稀涎橘皮之类,吐气流气枳朴之类。但形气弱者,药宜少,仍当佐以补中益
气等升药为妥;形气壮者药宜多,更佐以瓜蒂、藜芦等猛药更效。凡煎吐药汤及调散
,或用酸米汤,或用白汤,或用稀米粥,须备十余钟,令病者顿服一钟,即用指探吐
药出,再服一钟,亦随用指探吐药出,再服再吐,以顺溜快吐为度,则头额身上自有
微汗,所有病证轻减,即为中病,不必尽服余药。若过吐之,即使病尽除,恐损胸中
阳气也,近世之医,以吐为古法不可用,久矣。皆因仲景之道不彰,其法失传,无怪
乎其不敢用也。夫不知其妙,而不敢用,犹之可也,若竟委之曰古法不可用,则不可
也。盖邪之在上者,非吐不愈。若如俗工所云,使病者畏不敢服,因循生变,致轻者
重,重者死,夫谁之咎与抑、知汗、吐、下三法,用之诚当,其证无不立时取效,后
之业医者,又安可只言汗下两法,而置吐法于不用,致使古法沦亡也耶!
【集注】
程知曰:此言服栀子亦有禁忌也。病人旧微溏,里虚也,又服苦寒,则不能上涌,而
反下泄,故禁之。
张志聪曰:此言栀子而不言豉者,申明栀子之苦,能下泄,故病人旧微溏,不可与服
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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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
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
主之。
【按】
张兼善曰:「麻黄汤主之」五字,不当在阳气重之下,岂有□乃解之后,而用麻黄汤
之理乎?其说甚是。况服药已之上,并无所服何药之文,宣将此五字移于其上始合。
【注】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谓伤寒表证仍在,当以麻黄汤发其
汗也。服药已,微除者,谓已发汗,邪虽微除,犹未尽除也,仍当汗之,若因循失汗
,则阳邪久郁荣中,不得宣泄,致热并于阳而发烦,热郁于阴而目瞑。剧者,谓热极
也。热极于荣,势必逼脉中之血妄行为□,□则热随血去而解矣。所以然者,阳气重
故也。
【集注】
程知曰:脉见浮紧,表证仍在,虽八九日,仍当以麻黄汗解,服汤已其病微除,至于
烦瞑剧□,乃热郁于荣,阳气重盛,表散之药,与之相搏而然。然至于逼血上□,则
热随血解矣。此言发汗当主以麻黄汤,非□解之后,仍用麻黄汤也。
张璐曰:服药已微除,复发烦者,余邪未尽也。目瞑烦剧者,热盛于轻也,故迫血妄
行而为□,□则余热随血而解也。以汗后复□,故为阳气重也。或言汗后复□,而热
邪仍未尽,重以麻黄汤散其未尽之邪,非也。若果邪热不尽,则「□乃解」三字从何
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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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者愈。
【注】
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