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字,始为合法也。脉浮无紧,似不在发汗之列,然视其证,一一寒伤荣之表病
,则不妨略脉而详证,无汗,可发汗,宜麻黄汤。若脉浮数,邪势欲传于里,亦不妨
略证而详脉,无汗,可发汗,亦宜麻黄汤。就此二者之脉与证互参之,其有脉见浮紧
,证具伤寒,二者俱符,又何麻黄汤之必在禁例哉!
刘宏璧曰:但脉浮不紧,何以知其表寒实也?必然无汗始可发也。脉数何以知其未入
里也?以脉兼浮故可汗也。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注】
太阳病外证未解,谓太阳病表证未解也。若脉浮紧,是为伤寒外证未解。今脉浮弱,
是为中风外证未解也,故当以桂枝汤汗解之。
【集注】
方有执曰: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证犹在也。浮弱即阳浮而阴弱,此言太
阳证凡在未传变者,仍当从于解表,盖严戒不得早下之意。
程知曰:外证未解,脉见浮弱,即日久犹当以汗解。然只宜桂枝解肌之法,不宜误行
大汗之剂。至于不可误下,更不待言矣。
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注】
伤寒服麻黄发汗,汗出已,热退身凉解,半日许复烦热而脉浮数者,是表邪未尽退而
复集也,可更发汗。其不用麻黄汤者,以其津液前已为发汗所伤,不堪再任麻黄,故
宜桂枝更汗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伤寒发汗者,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解,散也;复,重复也,既解半日
许,何事而复哉?言发汗或不如法,或汗后不谨风寒,而复烦热,脉转浮数也,故曰
可更发汗。更,改也,言当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汤。
喻昌曰:用桂枝汤者,一以邪重犯卫,一以荣虚不能复任麻黄也。
程应旄曰:改前发汗之法为解肌,则虽主桂枝,不为犯伤寒之禁也。
汪琥曰:仲景法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然此条已曾用过麻黄汤矣,故当更
方以发其汗,宜桂枝汤。
发汗病不解 ,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按】
发汗病不解之「不」字,当是衍文。盖发汗病不解,则当恶寒,今日反恶寒者,正所
谓病解之义也,病解恶寒,始谓之虚。
【注】
伤寒、发汗病不解,则当恶寒,非表虚也,是表邪犹在不解,仍当汗也。今发汗汗出
,病已解,不当恶寒矣。反恶寒者,非表邪也,乃阳虚不能卫外所致,故以芍药甘草
附子汤主之。盖用附子以扶阳,芍药以补阴,甘草佐附芍补阴阳而调荣卫也。
【集注】
方有执曰:未汗而恶寒,邪盛而表实;已汗而恶寒,邪退而表虚,汗出之后,大邪退
散,荣气衰微,卫气疏慢,而但恶寒,故曰虚。



<目录>卷一\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篇

<篇名>芍药甘草附子汤方

属性:芍药三两 甘草(炙)二两 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已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服。
【集解】
程应旄曰:伤寒发汗一法,原为去寒而设,若表已解,较前反恶寒者,非复表邪可知
。缘汗外泄而表遂虚,故主之以芍药甘草附子汤。芍药得桂枝则发表,得附子则补表
,甘草和中从阴分,敛戢其阳,阳回而虚者不虚矣。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注】
伤寒发汗,汗出病解,必不恶寒,亦不恶热,始可为愈。若发汗后恶寒者,是阳虚也
,宜用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今发汗后不恶寒,但恶热,则是胃实也,故与调胃承气
汤泻热以和胃也。
【集注】
方有执曰:发汗后不恶寒,其人表气强也。但热、亡津液而胃中干,故曰实也。当和
胃气,以干在胃而实也。故曰与调胃承气汤所以泻实,而甘草则有泻中调和之义。
程知曰:汗后恶寒,则为荣卫俱虚;汗后不恶寒但发热,则为津干胃实,故有调胃通
津之法。然曰当、曰与,则似深有酌量而不肯妄下,以重虚其津者。
调胃承气汤方 见阳明篇
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
气不足血少故也。
【注】
脉浮紧者,寒伤荣之脉也;身痛者,寒伤荣之证也。脉证皆表实邪,则当发汗,宜麻
黄汤。设若寸关脉浮紧,惟尺中迟者,则又不可发汗。何也?以其人平素荣气不足血
少故也。由此可知,脉阴阳不俱紧,不可轻汗也。
【集注】
方有执曰:尺以候阴,迟为不足,荣主血,汗者血之液,尺迟不宜汗者,嫌夺血也。
张璐曰:尺中脉迟,不可用麻黄发汗,当频与小建中汤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须发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