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即天之
谓也,自其无极者观之,故曰大气至清、至刚、至健,属乎金者也。非至刚不能摄其水,非
至健不能营运不息以举地之重,非至清其刚健不能长久上古而不老。或曰∶子以天气为属金
,固《周易》乾卦取象之义,何至遂以属金言之乎?善言天者,必有证于人;善言大者,必
取譬于小,愿明以告我。曰∶天生万物,人为贵。人形象天,可以取譬。肺主气,外应皮毛
,《内经》谓阳为外卫,非外皮毛乎?此天之象也。其包裹骨肉脏腑于其中,此地之象也。
血行于皮里肉腠,昼夜周流无端,此水之象也。合三者而观,非水浮地,天摄水,地悬于中
乎?圣人作《易》,取金为天气之象,厥有旨焉。
〔刘河间〕说∶脉者,血气之先,斯论得之矣。人身之脉,血气之所为,而不知所以周流不
息者,正干道干干之意也,亦犹理之寓乎气,所以为血气之先,先之一字,厥有旨焉。
〔《灵》〕黄帝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
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周天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宿,房昴为纬,虚张为经。
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尾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
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行五脏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
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指之端。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
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足少阳,注小指次指之间。以上(“以上”二字,衍文也
,其下当有“其散者”三字)。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以上”二字衍
文也)。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 上,入五指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
手阳明,入于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下”当作“上”)行
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于身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
气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
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
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在身”二字,衍文也)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
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四;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
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是故夜行一舍,
人气行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脏之八,亦如行阳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
分十分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之不尽故也。(《卫
气行篇》)
上卫气之行,昼行阳则目张而寤,夜行阴则目瞑而寐。谨按∶此节言平旦阳气之出目而
下行于手足三阳也,皆一时分道并注,非有先后次第也。此经篇末言,水下一刻,人气在太
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者,则是先下
太阳究竟,然后下少阳,候少阳究竟,然后下阳明,候阳明究竟,方上行阴分,大与此节矛
盾,盖衍文也。
〔《素》〕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
闭,是故暮而收拒,无扰筋骨,无见雾露,反此三时,形乃困薄。(《生气通天论》)
〔《灵》〕卫气行于阴二十五度,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
。故曰∶日中而阳陇为重阳,夜半而阴陇为重阴,故太阴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
分为昼夜,夜半为阴陇,夜半后而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为阳陇,日西而阳
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平旦阴尽而阳受气。如是
无已,与天地同纪。(《荣卫生会篇》)
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荣,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
人气行一周”之下当有“与十分身之八”六字)。千八分,“千八分”之上当有“宿”字,下
当有“人气行五十周下体”八字。盖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于身与十分身
之八,宿三百六十分,人气行一十八周于身,宿千八分,人气行五十周于身也)。日行二十
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昼
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
行六尺,日行二分,“日行二分”之上,当有“二十七息气行一丈六尺二寸”十二字)。二百
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