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领南星、苍
术等药至痛处成功;葳灵仙治上体痛风;汉防己治下体痛风。然虚弱人并当以气血药兼
之。方能有力营运药势。
痛风者,古名痛痹,俗谓之白虎历节风,即四肢骨节走症也。夫气行脉外,血行
脉内,昼行阳,夜行阴,各二十五度,得寒则行迟而不及,得热则行速而太过,内伤外
感则疾作矣。彼痛风者,因血受热已自沸腾,或再涉冷受湿取凉,热血得寒,污浊碍
涩,荣卫难行,坚牢闭碍,邪正交战,所以作痛,夜痛甚者,行于阴也。治当以辛烈暴
悍之剂,流散寒湿开郁行气,破瘀豁痰,舒风和血,开发腠理,则怫郁开,而血行气和
自愈,大约有余则发散攻邪,不足则补养气血,然亦有数种治法不能无异。或因风热,
或因痰,或在风湿,或因血虚,或湿痰浊血,流注为病,在下焦而道路远者,非乌附
气壮者不能行,故用为引经。若以为主治,非徒无益也,总肢节肿痛,因经络感受风
寒,郁久成为湿热流注,肢节之内痛者火也。肿者,湿也。其治宜疏风燥湿,佐以调
补气血以助药力营运,终以滋养肝肾,以壮筋骨坚强,此其治也。然痛要在势如刀割,
尚属邪正相争之象,若至全然不痛,则邪正混为一家,相安于无事矣。
《内经》论痹,四时之令,皆能为邪,五脏之气,各能受病,六气之中,风寒湿居
其半,所谓杂至与合,则知非偏受一气,可以致痹。又云∶风胜寒胜湿胜者,则知但分
邪有轻重耳。皮肉筋骨脉各有五脏之合,初病在外,久而不去,则各因其合,而内舍于
脏,在外者祛之犹易,入脏者攻之实难,治外者散邪为亟,治脏者养正为先。治行痹者
散风为主,御寒燥湿仍不可废,大抵必参以补血之剂,盖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也。
治痛痹者散寒为主,疏风燥湿仍不可缺,大抵必参以补火之剂,非大辛大温,不能释其
凝寒之害也。治着痹者利湿为主,祛风解寒亦不可缺,大抵必参以补脾补气之剂,盖土
强可以胜湿,而气足自无顽麻也。病退之后,内节欲以保精髓,慎寒冷以祛外邪,戒
酒面以杜湿热,服补养以生气血,则病不复发矣。
痹之为证,有筋挛不伸,肌肉不仁,与风症相似,但风则阳受之,痹则阴受之,故
多重着沉痛。其三气之中,风气者为行痹,故走而不守,不拘上下,左右关节之间,流
走而痛,或三日五日,又移一处,俗名流火,又名白虎风,言其往来而痛,一如虎咬
之状,日轻夜重也。寒气胜者为痛痹,因血脉寒凝,痛在一处而不移,俗名白虎飞尸。
湿气胜者为着痹,上下脉理滞塞不通,致令肌肉先麻而后木,木而不知痛痒,即所谓不
仁,《经》又以所遇之时,所客筋骨皮肉脉之处而命名,非行痛着三者之外,另有骨筋
之诸痹也。崔紫虚曰∶风寒湿气合而为痹,浮紧兼涩,三脉乃药,则紧涩之脉,重痛沉
着之症,皆纯阴也。当助阳温散之剂,方为对病。
《灵枢》曰∶卫气不行,则为麻木。丹溪曰∶麻是气虚,木是湿痰死血。然则曰
麻,曰木者,以不仁中分而为二也。虽然亦有气血俱虚。但麻而不木者,亦有虚而感
湿,麻木并作者。又有因虚而感风寒湿三气乘之,故周身掣痛,麻木并作者。古方谓之
周痹;治法宜先汗而后补也。当以类而推治,然麻木者,不仁之渐也。麻为木之微,
木为麻之甚,古方名为麻痹。《原病式》曰∶麻者亦犹涩也。由水液衰少而燥涩,气血壅
滞而不得滑泽通行,气强攻冲而为麻也,俗方治麻多用乌附者,令气行之暴甚,冲开道
路,得以通利,则中气行而麻自愈也。然乌附止能温行,更必须兼以补益,盖麻木未有
不由于气血两虚也。或谓麻木为风,虽三尺之童,皆以为然,然如久坐而起,亦有麻
木,假如以绳缚系释之,亦觉麻木,久则自已者,此非因风邪,乃气不行也,故不须治
风,当补其肺中之气,则麻木自去。亦有因阴火乘其阳分,火动于中而麻木者,当兼治
阴火则愈,不必去火补阴,而火自息也。大抵诸脉有余,痹在表,诸脉不足痹在里。
风者四时八方之气,从鼻而入乃天之气也。痰者五谷百物之味,从口而入,脾胃之
湿所结乃地之气也。故风胜者先治其风,痰胜者先治其痰,风与疾相等,则治风兼治
痰,此定法也,《经》云∶风之伤人也,先从皮毛而入,次传肌肉,次传筋脉,次传骨
髓,故善治者,先治皮毛,次治肌肉,由此观之。乃从右而渐入于左也。皮毛者右肺主
之,肌肉者右胃主之,筋脉者左肝主之,骨髓者左肾主之,从外入者转入转深,故治皮
毛治肌肉不使其深入也。又曰∶湿之伤人也,先从足始,此则自下而之上,无分左右
者也。从外入者,以渐而驱之于外,从下上者,以渐而驱之于下,此其治也。
十指麻木,丹溪云∶是乃胃中有湿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