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故谓之相火。相火虽烈。实为万物 盛长之气。若无相火。是在天之六化废其长令也。于人亦然。心胞代君行事。在三焦之中。处两阳合明之地。以应天之 夏令。而主腐熟水谷。经曰。阳明者。午也。盖以阳明当相火夏令。不言心胞。而心胞在其中。今言心胞。而不言胃。
以胃归土也。而相火之义。亦从可识矣。盖人之相火。起少阳胆。游行三焦。督署于心胞。为阳明胃腐熟水谷之功。是 火之能相在少阳耳。先辈丹溪诸公。倡言厥阳五志之火为五火。而无其名。遂以龙雷之阴火为相火。而起其说。承讹至 今。至赵献可又为相火说。喻如鳌山之灯。人物跳掷。皆赖中心之火。而大七节之旁。中为小心。为火之主。而十二官 以听命焉。不知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者。非当肾之命门。乃心俞之出背。不可针灸。故内经提出以戒学人。非谓相火也。
且鳌山之火。本以出风。故必取之于焰。以转其轮。若据此为论。非惟不知相火。并亦不知真火矣。昙氏曰。性火真空。
性空真火。阴符曰。火生于木。祸发必克。盖阳燧真形。即在阴阳奠宅之中。而此火又在君相有形之外。于人则隐胎坎 水。朕兆风木。是谓龙雷。无事则不现。而亦不用。故水濡木柔。虽激之而不起。唯水涸木枯。气逆血沸。则势遂焚巢 燎原而不可止。此火若起。是犹反君灭相。岂君相治平之火哉。缘此火不起于子半。不循行于少阳胆。猝犯之而猝起。
正所谓火生于木。祸发必克者也。相火云乎哉。
<目录>卷之一\人道部<篇名>卫气论属性:有问于予曰。卫气昼行阳夜行阴。其行皆以传经行度。此义不疑乎。曰。有。轩岐本经本无误诠之文。独于论卫气。
远引宿度。别列其所行之经络。若犹然营气行度者。然于气之剽悍不循经之说不合。而诸家未能洞悉其故。泥以行度为 二十五周。是不可以不辨。盖卫气者。即太阳之盛气。所以卫外而为固。其气则剽悍不循经隧。内薰肓膜。外溢皮毛。
其所出入阴阳皆满。所以名卫。若待以次而行阳行阴。则已有不卫者矣。要其气为纯阳之大气。半入经隧之中以和营。
而半溢经隧之外以为卫。是即所谓体之充也。经衣冠文物言其出下焦。而人言为水谷之悍气。盖谓水谷之气能出卫犹去脉。
得食则高。而要非所以为卫之由也。唯其为下焦先天之本。故能出入阴阳。而无所不至。经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日 入阳尽而阴受气。则常从足少阴入。其于阳目张。则气上行于头。以下六阳。入足心以下阴分。复合于目。于阴则从少 阴内注六阴。是以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亦二十五度。此若以经度分之。则卫将为一路之路。抑其未至而不卫者多矣。
故言五十度者。尽昼夜十二时而言也。行阳二十五。极昼六时也。行阴二十五。极夜六时也。平旦阳动而动。即与阳俱 出于目。以下六阳。然非不下阴分也。日入阴静而静。即与少阴同息于诸阴。以遍六阴。然非舍阳而去也。及夜半而大 会于子中者。以肾气动少阳于子。故阴阳相见而会也。总之其气为太阳有余之气。阳明溢满之气。而一本于下焦。故于 太阳阳明之守气外。更有此剽悍以常护于脉外。日得以效用于阳。夜得以效用于阴。其行阳而卫于阳也。如列营然。卒 乘居前。非谓中军无卫也。其行阴而亦为阴之卫也。如宿值然。戒严肘腋。非谓壁垒无军。要其昼夜二十五。各尽六时 言之耳。必若循次而传。何谓之剽气。又何以名卫乎。
<目录>卷之一\人道部<篇名>五脏五主论属性: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肺之合脉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脉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脾之 合肉也。其荣肌也。其主肝也。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五脏藏神主用。而职有贵贱。事有相使。内经明之矣。而于五行之相克。脏之受制。经反以为主而用之。则何也。
盖五 行之妙。每以相制为生。故内经于此特明五脏之养。受生之本。其道固有以逆而不以顺者。乃非以为克而以为生也。夫 心藏血脉。自当以合脉为主。而偏主于所畏之水。此养心之法也。何则。心以神用。则必取金多而用物宏。苟非太冲之 精腾上而调护之。则神空而无所丽。是神之所丽。唯有阴精承之。以为之济也。所以然者。心本纯阳。而其象反为 女。
内自含阴。故其象又为月窟。参同为 女之性冤而最神。得火则飞。不见埃尘。必使清静有匹以镇之。俾婴儿谐于 女。
而后月窟天根通其往来也。天使 女之有匹者。非其主之者耶。老氏云。上善若水。水善下而不争。此持心之道也。天 根月窟之往来。 女婴儿之谐偶。此养心之妙也。此可知肾之为心主矣。肺主气。而其象应秋。 敛清肃。肺之性与用 也。若寒凉过甚。则太和失而元气遂伤。此必有所相济以生其和。而后元气得行。能生其和者。非心德之暖乎。唯有火 德之暖。以益金体之清。是以金为丽泽。而沛雨露于天河之上。凡金之不燥不溢。得以治节体元加于众物之表。而不若 气上逆者。此物此志也。肝厥阴。而职风木。其气兆甲于艮。而凋落于兑。则燥金固所畏也。然肝之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