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非离报当空,何能扫清氛雾,人或中之,先犯太阴,继 及少阴,又侵厥阴。遂致吐泻肢冷,目陷直视,烦躁脉绝,
肌内顿瘪,手足麻木,筋急拘挛,甚而舌卷囊缩,三阴经之 绝症并现。于此用药,最宜分别,非借附子、干姜之辛雄性 烈;何以驱逐阴气,而挽复阳光。(内经)所谓益火之源,
以消阴翳(1)也。再加葱白以通阳散寒,加猪胆汁引入阴分,
恐热性下咽,阴寒拒格,难以直入,或仍吐出也。若无胆 汁,即以川连代之。则辛热药性,得以入阴回阳,如欲呕 吐,更用生姜汁、蚬壳许(2)谓入药内服之,最为捷妙。倘少 腹凝痛,亦是厥阴气滞,外用葱褽艾灸等法,立可见效。
若其人真阳素扰,腠理素疏,阴盛于内,逼其阳 亡于外,魄汗淋漓,脊项强硬,此孤阳欲脱(3)。用附 子、干姜、猪胆汁,即不可加葱及藯灼,恐过于疏 散(4),气随汗脱,而阳无由内返矣。宜扑止其汗(5) 更加固护腠理。不尔,恐其阳复越。此二难也。
房欲不节者,真阳必扰;劳碌过度者,腠理必疏。阴寒 一盛于内,逼其真阳越脱于外,以致大汗淋漓,喘逆烦躁,
太阳之经气,少阴之脏气,皆欲愚绝,故脊项强硬,目窜直 视。此时宜用附子、干姜、猪胆汁入阴回阳。而汗多阳越,
(1)益火之源,以消阴蟒:此乃(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语,非(内 经)本文 (2)许,此上疑脱"少"宇· (3)此孤阳欲脱(医门法律·阴病论)无此五字,
(4)恐过于疏散,《医门法律、阴病论》作'恐助其散' (5)汗,此后(医门法律·阴病论)有"徒进前药",四字。
即不可加葱藯、艾灼等法。夫葱性主散,至恐气随汗脱,所 存一线微阴,无由内返。急宜扑止其汗,用牡蛎,五培,麻 黄根碾细扑之。更加固护腠理,如黄祗、桂枝、五味,甘草 等味,大封大固,使真阳不致外脱,犹回骑返帜,得安军垒 也。
前用附子,干姜,以胜阴复阳者,犹取飞骑突入 重围,举旗树帜,使既散之阳,望帜争趋,顷之复合 耳。不知此义者,重增药味,和合成汤,反牵制其雄 烈(1)之势,而致(2)迂缓无功。此三难也。
其次前药中,即须加当归、肉桂兼理其营,以寒 邪中入,必先伤营血故也。不尔,药偏于卫,勿及于 营,与病却不相当。邪不尽服,必非胜算。此四难 也。
其次前药中,即须加人参、甘草,调元转询,收 功懤幄。不尔,附、姜之猛,直将犯上无算矣。此五 难也。
用前药二三剂后,觉(3)运动颇轻,神情颇悦,真 阳来复之状,始得显著(4)。更加黄祗、白术、五味、
白芍,大队阴阳平补,不可歇手。盖重阴见觬,浪子 (1)烈:(医门法律·阴病论)作"入"。
(2)而致:《医门法律·阴病论》作"必至"· (3)觉,此后《医门法律·阴病论)有"其阳明在躬"五字,
(4)真阳来复之状,始得显著:《医门法律·阴病论》无此十字。
初归,斯时摇摇靡定,不(1)为善后。必堕前功。此六 难也。
用郡队之药,以培阴护阳,其人即素有热痰,
已(2)从阴邪而变寒,至此无形之阴寒虽散,而有形之 寒痰阻塞窍隧者。无由据转为热。盖千姜、附子固可 勿施,牛黄、竹沥(3)断不可用。若因其素有热痰,而 妄投寒剂。则阴复用事,阳即躁扰,必堕前功。此七 难也。
此言阴阳平补之后,阳虽回复,而阴已受伤。其人即素 有热痰,得阴寒之病,而已化为寒,其寒虽去,而痰仍在。
即有咳逆烦渴,舌赤喜饮,慎勿据投寒凉,亦勿再服姜、
附。宜用《金柜》麦门冬汤加乌梅、白芍,合甘酸化阴,和 胃生津,协合阴阳之法。
前用平补后,已示销兵牧(4)马,偃武崇文之意,
玆后纵有顽痰留积经络,但宜甘寒助气开导,不宜辛 辣,助热壅塞。盖辛热在始,先不得已而用其毒(6) 何喜功生事,徒令病去药存,转生他患,漫无宁宇。此 八难也。
以上八则,喻昌先师所论阴症病形,并用药次序,皆并 (1)不:此前(医门法律-阴病论)有"怠缓"二字。
(2)巳:此前(医门法律·阴病论)有"阳出早"三字。
(3)沥:此后(医门法律·阴病论)有"一切纵凉"四字。
(4)牧:文光书局本、(医门法律,阴病论)均作"放"。
(5)毒:此居(医门法律,阴病论)有"阳既安堵,即宣休养其阴"十字 井有条,头头是道,非深得仲经心法之妙,乌能话至理哉!
予按阴症,六脉已绝,本为必死之候。若服四逆回阳等 药,而病机渐转,脉断转续,斯为阴邪渐退,阳气渐复,病 虽未全,已成有望。若其脉忽见洪大,沈后无神,此名暴 出,最属不宜。更兼胸腹不爽,气逆不平,或泄泻未止,是 乃必死之候。如欲用药,勉以大剂参、附,或景岳附子理阴 煎加茯苓、五味,俾命门所存一线之阳,不致奔越,服后倘 得脉静气平,腹宽嗜寝,便有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