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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伤寒贯珠集-第29页

防风 治盗汗不止。此之 谓也。
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苦不咳不呕。手足不 厥者。头不痛。
无汗而小便利。邪不外散。而气但下趋也。二三日。呕而咳者。邪复从上行也。手足厥者。气仍 不外达也。
故必苦头痛。所以然者。下趋而极。势必上行。外达无由。上攻必猛也。若不咳不呕。则气且 下行。手足不厥。则气得四达。何至上逆而头痛哉。读此可以知阳明邪气上下进退之机。
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阳明口燥。欲饮水者。热在气而属腑。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热在血而属经。经中热甚。血 被热迫。必妄行为衄也。
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脉浮发热。口干鼻燥。亦热邪壅盛于经之证。能食者。风多热迫。安得不胜阴血被衄耶。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此二条乃风寒国中阳明之证。其见证与太阳中风伤寒相类。而阳明比太阳稍深。故中风之脉。
不浮而迟。伤寒之脉。不紧而浮。以风寒之气。入肌肉之分。则闭固之力少。而壅遏之力多也。而 其治法。则必与太阳少异。见有汗而恶寒者。必桂枝可解。无汗而喘者。非麻黄不发矣。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 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 。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
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此篇从太阳篇移入。
二阳并病者。太阳病未罢。而并于阳明也。太阳得病时。发汗不彻。则邪气不得外。出而反内 走阳明。此并之由也。续自微汗出。不恶寒。此阳明证续见。乃并之证也。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 下。下之为逆。所谓本当发汗而反下之。此为逆是也。如是者。可小发汗。以病兼阳明。故不可大 汗而可小发。此并病之治也。若发其小汗已。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而不得越散。当解之 熏之。以助其散。又并病之治也。发汗不彻下。疑脱一彻字。谓发汗不彻。虽彻而不足云彻。犹腹 满不减。减不足言之文。汗出不彻。则阳气怫郁不得越。阳不得越。则当汗而不得汗。于是邪无从 出。攻走无常。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而不可得也。短气者。表不得泄 。肺气不宣也。坐、犹缘也。言躁烦短气等证。但缘汗出不彻所致。故当更发其汗。则邪气外达而愈 。非特熏解所能已其疾矣。以面色缘缘正赤者。邪气怫郁躯壳之表。躁烦短气者。邪气怫郁躯壳之 里也。按内经云、脉滑者多汗。又曰、脉涩者。阴气少阳气多也。夫汗出于阳而生于阴。因诊其脉 涩。而知其汗出不彻也。此又并病之治也。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潮热者。胃实也。胃实则大便硬。乃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知其邪不在于阳明之腑。
而入于少阳之经。由胃实而肠虚。是以邪不得聚而复传也。是宜小柴胡以解少阳邪气。
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 和。身 然而汗出解也。
此亦阳明传入少阳之证。胁下硬满而呕。舌上苔白。皆少阳经病见证。虽不大便。不可攻之。
亦宜小柴胡和解少阳邪气而已。夫胁下满痛而呕。则邪方上壅。而津液不得下行。与小柴胡和散其 邪。则上焦得通。而胁不满硬矣。津液得下。而呕不作矣。气通津下。胃气因和。便从里出。汗从 表出。而邪自涣然冰释矣。是以胃中硬满。不大便。而无少阳证者可攻。其有少阳证者。虽不大便 。亦不可攻而可和也。
<目录>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篇名>阳明病风寒不同证治八条属性: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不能食。名中寒。
阳明腑病。有传经自受之异。传经者。风寒已变。其病多热。自受者。风寒初入。其病多冷。
而风之与寒。则又有辨。此条盖阳明胃腑自中风寒之辨也。太阳主肌表。故有有汗无汗之分。阳明 为胃府。故有能食不能食之辨。风为阳而寒为阴。阳能消谷而阴不能消谷之意也。夫风寒中人。无 有常经。是以伤寒不必定自太阳。中寒不必定自三阴。论中凡言阳明中风。阳明病。若中寒。及少阳中风 。太阴少阴厥阴中 风等语。皆是本经自受风寒之证。非从太阳传来者也。学人辨诸。
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 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 。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手足 然汗出。于法为胃家实。而寒邪适中。小便复不利。则是胃有坚积。而水寒胜之。所以 知其欲作固瘕。固瘕者。胃寒成聚。久泄不已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