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病为较深矣。
乃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阳气内充。而阴邪不能自容也。故为欲解。虽烦下利。必自止者。邪气
转从下出。与太阴之秽腐当去而下利者同意。设邪气尽。则烦与利亦必自止耳。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寒中少阴。或下利。或恶寒而蜷卧。或吐利交作。而脉不至。阴邪盛而阳气衰之候也。若利
自止。手足温。或自烦欲去衣被。或反发热。则阳气已复。而阴邪将退。故皆得不死而可治。脉不
至者。吐利交作。元气暴虚。脉乍不至也。灸少阴以引阳气。脉必自至。总之传经之病。以阴气
之存亡为生死。直中之病。以阳气之消长为生死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阴气太盛。阳气不振。与前利止手足温等证正相反。盖手足温时。
自烦发热者。阳道长阴道消也。手足逆冷。不烦而躁者。阴气长阳气消也。且四逆而脉不至。与手
足温而脉不至者不同。彼则阳气乍厥。引之即出。此则阳气已绝。招之不返也。而烦与躁又不同。
烦者。热而烦也。躁者。乱而不必热也。烦而躁者。阳怒而与阴争。期在必胜。则生。不烦而躁者
。阳不能战。复不能安而欲散去。则死也。
少阴病。吐利烦躁。四逆者。死。
寒中少阴。吐利交作。阴邪已太盛矣。然或自烦发热。或手足不逆冷。则阳气犹在。阴邪虽盛
。犹或可治。所谓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也。若更烦躁四逆。则阳气有散亡之象。阴
邪无退舍之期。虽欲
不死。乌可得耶。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非利自愈也。脏阴尽也。眩、目黑而转也。冒、昏冒也。阴气既尽。孤阳无附。而浮
乱于上。故头眩时时自冒也。而阴气难以卒复。孤阳且易上散。虽有良药。亦无及矣。是以少阴病
阳复利止则生。阴尽利止则死也。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息高、气高而喘也。少阴为真气之源。呼吸之根。六七日病不愈而息高者。邪气不去体。而真
气已离根也。故死。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脉微细沉但欲卧。邪传少阴之本证。如本篇第一条所云也。汗出不烦者。气外泄而邪不与俱泄
也。自欲吐。继后自利者。邪上下行而气不能驱而出之也。至烦躁不得卧寐。则阴阳尽虚。邪气独
盛。正不胜邪。躁扰不宁。顷之离散而死矣。所谓病胜脏者死是也。



<目录>卷七・少阴篇\少阴诸法

<篇名>少阴病禁四条

属性: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与太阳为表里。而少阴亦自有表里。经病为在表。脏病为在里也。浮沉而身发热。为病在
表。脉细沉数。身不发热。为病在里。病在表者可发汗。如麻黄附子细辛汤之例是也。病在里而汗
之。是竭其阴而动其血也。故曰不可发汗。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少阴虽为阴脏。而元阳寓焉。故其病有亡阳亡阴之异。脉微者为亡阳。脉弱涩者为亡阴。发汗
则伤阳。
故脉微者。不可发汗。下则伤阴。故阳已虚而尺脉弱涩者。非特不可发汗。亦复不可下之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是名下厥上竭
。为难治。
少阴中寒。但厥无汗。邪方内淫而气不外达。非可得汗愈者而强发之。则汗必不出。而血反自
动。或口鼻。或目。随其所攻之道而外出也。盖发汗之药。其气上行。而性多 悍。不得于气。则去
而之血。必尽其性而后止耳。然既脏虚邪入。以致下厥而复迫血妄动。以致上竭。上下交征。而血
气之存者无几矣。尚何以御邪而却疾耶。故曰难治。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少阴之邪上逆而咳。下注而利矣。而又复谵语。此非少阴本病。乃被火气劫夺津液所致。火劫
即温针灼艾之属。少阴不当发汗。而强以火劫之。不特竭其肾阴。亦并耗其胃液。胃干则谵语。肾
燥则小便难也。



<目录>卷八・厥阴篇

<篇名>辨列厥阴条例大意

属性:厥阴为阴之尽。为脏之极。阴极而尽。则必复反而之阳。故厥阴之生死。在厥热之进退也。本
篇于厥阴脉证之下。先辨厥热进退。所以明生死之机。次论生死微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