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则其邪当去。而犹以麻黄汤主之者。此亦营卫并实。如上条所云阳气重之证。上条卫已解而营未
和。故虽已发汗。犹须得衄而解。此条营虽通而卫尚塞。故既已自衄。而仍与麻黄汤发汗而愈。
然必欲衄而血不流。虽衄
而热不解者。乃为合法。不然。靡有不竭其阴者。于是仲景复着夺血无汗之例曰。脉浮紧。
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谓阳气重者。须汗血并出。以泄其邪。其稍轻者。设得衄血。邪必自
解。身虽无汗。固不必更以麻黄汤发之也。
太阳病。十日已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
与麻黄汤。
太阳病。至十余日之久。脉浮不紧而细。人不躁烦而嗜卧。所谓紧去人安。其病为已解也,
下二段是就未解时说。谓脉浮细不嗜卧。而胸满胁痛者。邪已入少阳。为未解也。则当与小柴胡汤
。若脉但浮而不细。不嗜卧者。邪犹在太阳而未解也。仍当与麻黄汤。非外已解而犹和之发之之谓
也。



<目录>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篇名>合病证治六条

属性: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主之。
胸中为阳之位。喘而胸满者。病发于阳而盛于阳也。邪在阳则可汗。在阴则可下。此以阳邪
盛于阳位。故不可下之以虚其里。里虚则邪且陷矣。而宜麻黄汤汗之以疏其表。表疏则邪自解矣。
合病者。两经同病。邪气盛者。其伤必多。甚则遍及三阳也。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伤寒之邪。在上则为喘满。入里则为下利。两阳合病。邪气盛大。不特充斥于上。抑且浸
淫于里。故曰必
自下利。其不下利者。则必上逆而呕。晰而言之。合病下利者。里气得热而下行也。不下利但呕
者。里气得热而上行也。夫邪盛于外而之内者。仍当先治其邪。葛根汤合用桂枝麻黄而加葛根。
所以解经中两阳相合之邪。其不下利而但呕者。则加半夏以下逆气。而葛根解外。法所不易矣。
\x葛根汤方\x
葛根(四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 桂枝(二两去皮)
麻黄(三两去节汤炮去黄汁焙干称)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
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x葛根加半夏汤方\x
于葛根汤内加半夏半升。洗。
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少阳居表里之间。视阳明为较深。其热气尤易内侵。是以太阳与少阳合病。亦自下利。而治法
则不同矣。太阳阳明合病者。其邪近外。驱之使从外出为易。太阳少阳合病者。其邪近里。
治之使从里和为易。故彼用葛根。而此与黄芩也。夫热气内淫。黄芩之苦。可以清之。肠胃得热而不固。芍药之
酸。甘草之甘。可以固之。若呕者。热上逆也。故加半夏、生姜。以散逆气。而黄芩之清里。
亦法所不易矣。
\x黄芩汤方\x
黄芩(三两) 甘草(二两炙) 芍药(二两) 大枣(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x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x
于黄芩汤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两。余根据前法。
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生汗。
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此条叔和隶阳明篇中。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此条隶少阳篇中。
三阳合病。视诸合病邪气为较大矣。而太阳之腑膀胱。阳明之腑胃。少阳之腑胆。热邪盛满
自经入腑。故腹满身重。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皆为里为热之征也
。夫里而不表。故不可汗。汗之则津亡。胃燥而谵语。热而不实。复不可下。下之则中伤气竭。而额上生汗。手足
逆冷。若自汗出句。顶腹满身重四句来。谓有腹满身重等证而自汗出者。则虽三阳合病。而邪聚于
阳明者较太阳为多。故宜白虎汤清而解之。若不自汗出者。则太阳为多。白虎不可与矣。脉浮大。上
关上者。病盛于阳经。故脉亦盛于阳位也。但欲眠睡者。热胜而神昏也。目合则汗者。胆热则液泄
也。此条盖补上条之所未备。而热之聚于少阳者。视太阳阳明较多矣。设求治法。岂白虎汤所能尽哉

\x白虎汤方\x
石膏(一斤) 知母(六两) 甘草(二两) 粳米(六合)
上先煮石膏数十沸。再投药米。米熟汤成。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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