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肌肉。邪在表之阳。则身轻易以转侧。入里之阴。则身重也。短气者。气实促急也。腹满 而喘。此因满而致喘。皆里实可攻之证。然亦必有潮热者。为外证确乎欲解。里证确乎可攻。否则虽汗出身重。短气。
腹满而喘。据脉迟而言。恐非实热之证。不可攻也。其热既潮。手足又 然而汗出。手足汗出者。胃中郁热亢甚。蒸发 于四肢之间。汗去则津液燥。此大便已硬也。成注云。与大承气汤。以下胃热。若其人汗出多。肌表间微发热而恶寒者。
外未解也。不可攻里。即不恶寒而热不潮者。胃未全实。大便未硬。虽可攻里。未可与大承气汤。若其人腹大满。大便 不通者。止可与小承气汤。微和胃气。而使之平。勿令大泄下者。盖言病有缓急。治有轻重。医者当知通变之法也。)
<目录>卷之六\辩阳明病脉证并治法<篇名>大承气汤方属性: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两沸。分温再服。
得下余勿服。
成氏明理论云。承。顺也。伤寒邪气入胃者。谓之入府。府之为言聚也。胃为水谷之海。营卫之源。水谷会聚于胃。
变化而为营卫。邪气入于胃也。胃气郁滞。糟粕秘结。壅而为实。是正气不得舒顺也。本草曰。通可去滞。泄可去闭。
塞而不利。闭而不通。以汤荡涤。使塞者。利而闭者通。正气得以舒顺。是以承气名之。王冰曰。宣下必以苦。宜补必 以酸。言酸收而苦泄也。枳实味苦寒。溃坚破结。苦寒为主。是以枳实为君。浓朴味苦温。内经曰。燥淫于内。治以苦 温。泄满除燥。苦温为辅。是以浓朴为臣。芒硝味咸寒。内经曰。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人伤于寒。则为病热。热气聚 于胃。则谓之实。咸寒之物。以除消热实。故以芒硝为佐。大黄味苦寒。内经曰。燥淫所胜。以苦下之。热气内胜。则 津液消而肠胃燥。苦寒之物。以荡涤其燥热。故以大黄为使。是以大黄有将军之号也。承气汤。下药也。用之尤宜审焉。
审知大满大实坚。有燥屎。乃可投之。如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况无满实者。而结胸痞气之属。由是而生矣。是 以脉经有云。伤寒有承气之戒。古人亦特谨之。
王海藏云。浓朴去痞。枳实泄满。芒硝软坚。大黄泄实。必痞满燥实四证全者。方可用之。
内台方议云。中满者泻之于内。此方通泻之剂也。伤寒之邪。自表传里。若至阳明。则为内实之盛也。如谵言。有 燥屎。大热便秘。腹满不得通。烦热。脉沉实。阳明汗多。少阴口燥。厥阴囊缩。非此大下泄之剂。不能已也。轻者。
小承气汤。重者。大承气汤。小承气。少浓朴。而无芒硝。以芒硝性寒。而能润坚。浓朴能破大实。病未至盛。以此减 之。大承气多浓朴而加芒硝。以其病之盛而大满大实。非此不能除也。仲景所用大承气者。二十五证。虽曰各异。然即 下泄之法也。其法虽多。不出大满大实大热。其脉沉实滑者之所当用也。
或问大承气汤。乃阳邪入府。大实痞满且坚者。方可用之。今内台方议云。少阴口燥。厥阴囊缩。非此大下泄之剂。
不能已。何也。余答云。仲景法。三阴热证。总系胃府邪实。阴经近里。府实则经壅热。所以热伤太阴。则嗌干腹满。
伤少阴。则口燥咽干。伤厥阴。则烦满囊缩。此为入府可下。均宜用大承气汤主之也。
<目录>卷之六\辩阳明病脉证并治法<篇名>小承气汤方属性: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二两炙去皮) 枳实(三枚大者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若更衣者。勿再服。
成注云。大热结实者。与大承气汤。小热微结者。与小承气汤。以热不大甚。故于大承气汤。去芒硝。又以结不 至坚。故少减浓朴枳实也。
王海藏云。大黄泄实。浓朴去痞。必痞实全者。可用。琥按浓朴。乃泄胀满之药。其去痞者。当是枳实一味也。
吴院判云。或问承气汤。仲景有大小调胃之名。何也。然伤寒邪热。传变入里。谓之入府。府者。聚也。盖邪热与 糟粕。蕴而为实也。实则潮热谵语。手足 汗出者。此燥屎所为也。如人壮大热大实者。宜大承气汤下之。小热小实 者。与小承气汤下之。又热结不坚满者。减去浓朴枳实。加甘草而和缓之。故曰调胃承气也。若病大而以小承气攻之。
则邪气不伏。病小而以大承气攻之。则过伤正气。且不及。还可再攻。过则不能复救。可不谨哉。凡用攻法。必须妙算 料量合宜。则应手而效。若不料量。孟浪攻之。必至杀人。
武陵陈氏云。方名承气。殆即亢则害。承乃制之义乎。亢极反兼胜已之化。承者以下承上也。夫天地一理。万物一 气。故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物穷则变。未有亢极而不变者。伤寒邪热入胃。津液耗。真阴虚。阳胜阴病。所谓阳盛阴 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急以苦寒胜热之剂。救将绝之阴。泻亢甚之阳。承气汤所以有挽回造化之功也。然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