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得毋以
本草十剂云。湿可以去枯紫白石英之属是邪。盖火逆虽系枯燥之证。恐多用石药。更加干姜桂枝等。反增其燥。上汤之
用。不可执也。



<目录>卷之十二\附昔贤治逆病方论变法

<篇名>(活人)黑奴丸

属性:治时行热病。六七日未得汗。脉洪大或数。面赤。目瞪。身体大热。烦躁。狂言欲走。大渴甚。又五六日以上不解。
热在胸中。口噤不能言。为坏病。伤寒医所不治。弃为死人。或人精魂已竭。心下才暖。拨开其口。灌药下咽即活。兼
治阳毒及发斑。
黄芩(一两) 釜底煤(即百草霜研入一两) 大黄(一两一分或作二两) 芒硝(一两) 灶突墨(一两研入) 梁
上尘(一两) 小麦奴(小麦未成熟时丛中不成麦捻之成黑勃是也无此亦得。庞安时云。如无即以小麦炒黑。摊地上出
火毒用之一两) 麻黄(去节泡一二沸焙干秤三两)
上件。捣罗为极细末。烁蜜为丸。如弹子大。以新汲水三合。研下一丸。渴者。但与冷水。尽足饮之。须臾。当寒
寒竟。汗出便瘥。若日移五尺。不汗。根据前法。再服一丸。瘥即止。须微利也。此药。须是病患大渴倍常。躁盛者。乃
可与之。若小渴者。强与之。翻为祸耳。
琥按上方。即千金麦奴丸也。本止治伤寒五六日以上不解云云。为坏病。活人兼治时行热病及阳毒发斑耳。愚以此
方。用以治火逆证。烦躁惊狂。渴欲饮水。谵语。大便秘而内外实热者最神。盖火逆是受火之余毒。故以釜底煤灶突墨
等药。以从治之也。
准绳载是斋方云。伤寒阴阳二证不明。或投药错误。致患人困重。垂死。七日以后。皆可服。传者云。千不失一用。
好人参(一两去芦薄切) 水(一大升)
于银石器内。煎至一盏。以新水沉之。令冷。一服而尽。汗不自他出。只在鼻梁尖上。涓涓如水。是其应也。妙甚。
苏韬光云。侍郎方丈。尝以救数十人。王使君宰清流。日 车。申屠行父之子妇。产后病。时疫。一十余日。已成坏病。
偶见问因。劝其服人参一味。遂安。是时未知有此方。偶然暗合耳。
琥按上是斋方。是治坏病中之误汗吐下。真气脱而致虚者。服之自神。
(琥)又按伤寒汗吐下针灸等法。关系非轻。今医止知汗下。而吐法与针灸之道。久已不讲。然因汗下而致逆者。
亦不少。诸逆之中。惟火为甚。以伤寒本系热病。复加以火。其逆可知。所以仲景当日。特设救逆汤以治之。其他诸逆。
虽有治法。不云救逆也。至于后贤立论。亦以火逆。谆谆垂训良有以夫。



<目录>卷之十三

<篇名>辩温病脉证并治法

属性:(此系仲景原文自太阳上编移集于此)
温病非伤寒也。而余一并及之。何也。经云。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以其病由伤寒而致也。暑病亦由伤寒而致。
而不及之。何也。经云夏伤于暑。秋必 疟。以伤暑自是夏时病。且温病有一二日至八九日。六经传变之候。而暑病则
无是也。秋疟亦有六经传变之候。又何为而不及之也。金匮序云。仲景着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今世但传伤寒十卷。
而杂病未见其书。王翰林于蠹简中。得其书三卷。中论杂病而疟疾亦与焉。兹故不复及也。且也。疟疾而有六经传变者。
此即是秋时。伤寒。否则仲景岂不明经络。何为而未详言也。又如伤暑亦系杂病。金匮中即是中 之证。若伤暑而有六
经传变者。此又是夏时伤寒。其初必由寒气而得也。外如霍乱病。亦系杂证。伤寒论列之六经篇后者。必仲景原论中。
既言伤寒。即言杂病也。惜乎其十六卷书。已大半亡失。即今世所传伤寒论十卷。其辩脉平脉可汗可下诸篇。悉系叔和
所增入者。则知杂病所亡为甚多也。明赵以德着金匮衍义。既知痉湿 百合狐惑疟疾等证。非伤寒矣。独不能捡出霍乱
一候。此又余之所不解也。兹因论温病而并议及此。倘有志斯道者。必以余言为不谬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此言温病之与伤寒异也。夫曰太阳病者。正以见同是太阳经头项强痛之证。
彼伤寒由寒气而得。则恶寒。此温病由温气而得。故不恶寒。初起便即发热而渴也。愚以不恶寒发热而渴。此是阳明温
病。但头项强痛之证。兼属太阳。故系之为太阳病。愚又以四时之气。在春为温。正气伤人。实时可以致病。未必尽由
冬伤于寒所致。故其治法亦不与伤寒同也。)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
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 。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疑此
条有错简。小便不利四字当在若被下者之前。此承上文而言温病。误治之逆证也。温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