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腹痛即止。斯为少阴
寒利之征。
案钱氏云。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痢疾
也。自成氏以来。凡注皆为里寒。惟尚论。为少阴热邪。若果热邪填塞胃中。如何可用干姜之辛热以散之。似
属背理。恐指为寒邪者。未为大误。指为热邪者。反贻误后人不少矣。若以干姜为误。其误当责之立法之仲景
矣。但观痢证。有用大黄黄连而愈者。有用干姜肉果人参附子而愈者。皆非明证邪。此论可谓能得经旨矣。千
金诸书所用。亦皆不过治寒以热之意尔。况名医别录。赤石脂。酸辛大温。无毒。治肠 下利赤白。亦复一证矣。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钱〕邪入少阴。而下利。则下焦壅滞。而不流行。气血腐化。而为脓血。故可刺之以泄其邪。通行其脉
络。则其病可已。不曰刺何经穴者。盖刺少阴之井荣输经合也。其所以不言者。以良工必知之熟矣。故不必赘
也。〔张〕先下利日久。而后便脓血。则用桃花汤。若不先下利。而下利便脓血。则可刺经穴。若刺经穴不愈。
则当从事白头翁汤。设更咽干心烦。不得眠。则又须黄连阿胶汤。为合法也。〔汪〕补亡论。常器之云。可刺
幽门交信。
案此条证。与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正相同。乃是热迫血分。而便脓
血者。钱注为是。方氏则为里寒滑脱证。汪氏则亦改刺字。作灸字。并误矣。
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利下。玉函。有而字。逆。成本。作厥。诸本
同。惟志聪金鉴。作逆。)
〔钱〕吐利。阴证之本证也。或但吐。或但利者。犹可。若寒邪伤胃。上逆而吐。下攻而利。乃至手足厥
冷。盖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为诸阳之本。阴邪纵肆。胃阳衰败而不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阳受阴迫而烦。
阴盛格阳而躁。且烦躁甚。而至于欲死。故用吴茱萸之辛苦温热。以泄其厥气之
逆。而温中散寒。盖茱萸气辛味辣。性热而臭臊。气味皆浓。为厥阴之专药。然温中解寒。又为三阴并用之药。
更以甘和补气之人参。以补吐利虚损之胃气。又宣之以辛散止呕之生姜。和之以甘缓益脾之大枣。为阴经急救
之方也。〔喻〕吐利厥冷。而至于烦躁欲死。肾中之阴气上逆。将成危候。故用吴茱萸。以下其逆气。而用人
参姜枣。以浓土。则阴气不复上干矣。
案吴茱萸汤之用有三。阳明食谷欲呕用之。少阴吐利用之。厥阴干呕吐涎沫者。亦用之。要皆以呕吐逆气
为主。与四逆汤之吐利厥逆自异。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猪肤汤主之。(烦下。成本。有者字。)
〔程〕下利虽是阴邪。咽痛实为急候。况兼胸满心烦。谁不曰急则治标哉。然究其由来。实是阴中阳乏。
液从下溜。而不能上蒸。故有此。只宜猪肤汤。润以滋其土。而苦寒在所禁也。虽是润剂。却加白粉。少阴经
所重者。趺阳也。
案此条证。成氏以降。诸家并以为阳经传入之热邪。特柯氏与程氏同义。若果为热邪。则宜用苦寒清热之
品。明是不过阴证治标之药耳。
猪肤汤方
猪肤(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温分六服。(成本。玉
函。脱令字。)
〔周〕猪肤。王以为猪皮。吴以为 猪时刮下黑肤。二说不同。考礼运疏云。革。肤内浓皮也。肤。革
外浓皮也。由斯以言。则吴说为是。洵是浅肤之义。(案此说。出于本草纲目。引汪机会编。)〔钱〕猪肤一味。
方中向未注明。如吴绶谓 猪时刮下黑肤也。方有执谓既谓肤。当以 猪时。所起之皮外毛根之薄
肤为是。王好古以为猪皮。尚论云。若以为 猪皮外毛根薄肤。则 劣无力。且与熬香之说不符。但以外皮去
其内层之肥白为是。若果以 猪时毛根薄肤。则薄过于纸。且与垢腻同下。熬之有何香味。以意度之。必是毛
根深入之皮。尚可称肤。试观刮去毛根薄肤。毛断处。毛根尚存皮内。所谓皮之去内层。极为允当。盖以猪为
北方之水畜。肤近毛根。取其色黑。而走肾滋肾。〔吴〕猪肤。但当取浓皮。汤泡去肥白油。刮取皮上一层白
腻者。为是。〔徐〕白粉。白米粉。
舒云。取猪皮一斤。内去油。外去毛。刮净白者。
案猪肤。诸说纷纷。未知孰是。活人指掌。猪肤。诸家所论不同。庞安时云。去膜。如此论之。即猪膊膏
也。肤上安得有膜。或有用猪皮者。兼本草中。不载猪肤。但云 猪汤。解诸毒。疑可用彘猪皮上黑肤也。所
以言肤者。肌肤之义。礼内则。麋肤鱼醢。注。肤。切肉也。贾疏不太明。亦他书无所考。外台。深师贴喉膏。
集验乌扇膏。并用猪膏脂。治喉痛。则姑用皮上白腻者。于理为是。当博考。
活人指掌。英粉。白粉。即米粉也。○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