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兼一二表证。小柴胡汤方可用。无此条之证。而只据往来寒热等。及或有之证。
用及小柴胡。腑热未具。而里气预被寒侵。是为开门揖盗矣。余目击世人之以小柴胡汤杀人者不少。非其认证 不真。盖亦得半而止耳。(入里不解。则成骨蒸痨疟。入阴渐深。则为厥逆亡阳。)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鉴〕少阳。即首条口苦咽干目眩之谓也。中风。谓此少阳病。是从中风之邪传来也。少阳之脉。起目 锐。从耳后。入耳中。其支者。会缺盆。下胸中循胁。表邪传其经。故耳聋目赤。胸中满而烦也。然此少阳 半表半里之胸满而烦。非太阳证具之邪陷。胸满而烦者比。故不可吐下。若吐下。则虚其中。神志虚怯。则悸 而惊也。〔汪〕补亡论。庞安时云。可小柴胡汤。吐下悸而惊者。郭白云云。当服柴胡加龙骨牡蛎汤。
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 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烦而悸。(【原注】一云躁○烦上。成本。玉函。有则字。)
〔鉴〕脉弦细。少阳之脉也。上条不言脉。此言脉者。补言之也。头痛发热无汗。伤寒之证也。又兼见口 苦咽干目眩。少阳之证。故曰属少阳也。盖少阳之病。已属半里。故不可发汗。若发汗。则益伤其津。而助其 热。必发谵语。既发谵语。则是转属胃矣。若其人津液素充。胃能自和。则或可愈。否则津干热结。胃不能和。
不但谵语。且更烦而悸矣。〔王〕凡头痛发热。俱为在表。惟此头痛发热。为少阳者。何也。以其脉弦细。故 知邪入少阳之界也。〔钱〕以小承气和胃。令大便微溏。胃和则愈也。胃不和者。以阳气虚损之胃。邪热陷入。
而胃虚邪实。所以烦闷而筑筑然悸动。此少阳误汗之变证也。可不慎哉。
案不可发汗。盖此属柴胡桂枝汤证。程氏云。烦而悸。当是小建中汤。汪氏云。和胃之药。成注云。与 调胃承气汤。愚以须用大柴胡汤。未知的当否。
伤寒选录曰。少阳。小柴胡加姜桂。阳明。调胃承气汤。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若已吐下以下。原本。别为二条。
今据玉函。及千金翼。合为一条。喻本。张本。柯本。钱本。魏本。并以两条。合为一条。玉函。千金翼。无 本字。食下。有饮字。巢源。无谵语二字。)
〔鉴〕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诊也。惟脉沉弦。始与上文之义相属。故 可与小柴胡汤。〔沈〕太阳不解。而传少阳。当与小柴胡和解。乃为定法。反 以吐下发汗温针。以犯少阳之戒。而邪热陷入阳明。故发谵 语。已为坏证。要知谵语。乃阳明受病。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若无谵语。而见他经坏证。须证书凭脉。
另以活法治之也。〔程〕此条云。知犯何逆。以法治之。桂枝坏病条亦云。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只此一观字。一知字。已是仲景见病知源地位。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眠睡。玉函。千金翼。作寐一字。吴本。与阳明篇第 四十一条三阳合病腹满身重云云白虎汤条。合为一条。)
〔钱〕关上者。指关脉而言也。仲景辨脉篇中。称尺脉曰尺中。关脉曰关上。寸脉曰寸口。〔程〕大为 阳明主脉。太阳以其脉合。故浮大上关上。从关部连上寸口也。少阳以其证合。故但欲眠睡。目合则汗。但欲 眠。为胆热。盗汗为半表里也。当是有汗则主白虎汤。无汗则主小柴胡汤也。〔吴〕上关上。热势弥漫之象也。
〔鉴〕但欲眠睡。非少阴也。乃阳盛神昏之睡也。
汪氏云。常器之云。可柴胡桂枝汤。庞安时云。脉不言弦者。隐于浮大也。○案此说未知是否。姑附存于斯。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玉函。无故字。)
〔成〕表为阳。里为阴。邪在表则外有热。六七日。邪气入里之时。外无大热。内有躁烦者。表邪传里也。
故曰阳去入阴。〔印〕无大热者。邪不在表矣。其人躁烦者。邪入于里阴矣。此为去表之阳而入于里之阴也。
〔张〕邪气传里则躁烦。不传里则安静也。
方氏云。去。往也。言表邪往而入于里。○案此说未稳。又案汪氏金鉴。以阳去入阴。为三阳传经之热邪。
入于三阴之义。恐不然也。表邪入于里阴。而躁烦者。盖此阳明胃家 实而已。钱氏注与汪氏同。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汪〕伤寒三日者。即素问相传日数。上条言六七日。此止言三日。可见日数不可拘也。邪在少阳。原呕 而不能食。今反能食而不呕。可征里气之和。而少阳之邪自解也。既里和。而少阳邪解。则其不传三阴。断断 可必。故云三阴不受邪也。此注。本武陵陈亮斯语。〔印〕以上二章。与太阳篇之第三章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