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三阳俱见证。而曰阳明者。以阳明居多。而任重也。〔钱〕久按之。气不通者。言不按已自短气。若久按之。
则气愈不通。盖言其邪气充斥也。嗜卧。阳明里邪也。小便难者。邪热闭塞。三焦气化不行也。若小便利。则
不能发黄矣。〔程〕此条证。以不得汗三字为主。盖风热两壅。阳气重矣。怫郁不得越。欲出不得出。欲入不
得入。经缠被扰。无所不至。究竟无宣泄处。故见证如此。刺法。从经脉中。泄其热耳。其风邪被缠者固未去
也。故纡而缓之。乃酌量于柴胡麻黄二汤间。以通其久闭。总是要得汗耳。不尿腹满加哕。胃气已竭。而三焦
不复流通。邪永无出路矣。〔柯〕本条不言发热。看中风二字。便藏表热在内。外不解。即指表热而言。即暗
伏内已解句。病过十日。是内已解之互
文也。当作外不解句上。无余证句。接外不解句来。刺之。是刺足阳明。随其实而泻之。少瘥句。言内能俱减。
但外证未解耳。非刺耳前后。其肿少瘥之谓也。脉弦浮者。向之浮大减小。而弦尚存。是阳明之证已罢。惟少
阳之表邪尚存。故可用小柴胡以解外。若脉但浮。而不弦大。则非阳明少阳脉。无余证。则上文诸证悉罢。是
无阳明少阳证。惟太阳之表邪未散。故可与麻黄汤以解外。若不尿腹满加哕。是接耳前后肿来。此是内不解。
故小便难者竟不尿。腹部满者竟不减。时时哕者。更加哕矣。非刺后所致。亦非用柴胡麻黄后变证也。〔志〕
耳前后肿。即伤寒中风之发颐证。但发颐之证。有死有生。阴阳并逆者死。气机旋转者生。朱氏曰。此与太阳
篇中。十日以去。胸满胸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同一义也。(案出第三十七条中篇。)
金鉴云。此等阴阳错杂。表里混淆之证。但教人俟其病势所向。乘机而施治也。故用刺法。待其小瘥。案
金鉴云。续浮之浮字。当是弦字。始与文义相属。则可与小柴胡汤。若俱是浮字。则上之浮。既宜用小柴胡汤。
下之浮。又如何用麻黄汤耶。此说近是。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
若土瓜根。及大猪胆汁。皆可为导。(成本。及下。有与字。玉函。脉经。猪上。无大字。)
〔成〕津液内竭。肠胃干燥。大便因硬。此非结热。故不可攻。宜以药外治。而导引之。〔鉴〕阳明病自
汗出。或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大便硬。而无满痛之苦。不可攻之。当待津液还胃。自欲大便。
燥屎已至直肠。难出肛门之时。则用蜜煎。润窍滋燥。导而利之。或土瓜根。宣气通燥。或猪胆汁。清热润燥。
皆可为引导法。择而用之可也。
〔柯〕连用三自字。见胃实而无变证者。当任其自然。而不可妄治。更当探苦欲之情。于欲大便时。因其势而
利导之。不欲便者。宜静以俟之矣。
案方氏云。虽上或下。当有大便二字。可谓拘矣。
汪氏云。或问。小便自利大便硬。何以不用麻仁丸。余答云。麻仁丸。治胃热尿结于回肠以内。兹者。
胃无热证。屎已近肛门之上。直肠之中。故云因其势而导之也。
蜜煎方(成本。作蜜煎导。)
食蜜(七合○成本。玉函。千金翼。无食字。)
上一味。于铜器内。微火煎。当须凝如饴状。搅之勿令焦着。欲可丸。并手捻作挺。令头锐。大如指。
长二寸许。当热时急作。冷则硬。以纳谷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时乃去之。疑非仲景意。已试甚良。○又大
猪胆一枚。泻汁。和少许法醋。以灌谷道内。如一食顷。当大便出宿食恶物。甚效。(成本。玉函。于铜器内。
作纳铜器中。当须。作之稍。如。作似。无疑以下九字。和少许法醋。作和醋少许。谷道内。作谷道中。无宿
以下六字。正脉。搅。作扰。玉函。欲可丸。作俟可丸。成本。大猪胆上。无又字。方本。挺下。有子字。王
本。并手。作以手。抱字。作捺住二字。)
〔汪〕内台方。用蜜五合。煎凝时。加皂角末五钱。蘸捻作挺。以猪胆汁或油。润谷道纳之。猪胆汁方。
不用醋。以小竹管。插入胆口留一头。用油润。纳入谷道中。以手将胆捻之。其汁自入内。此法。用之甚便。
土瓜根方缺。肘后方。治大便不通。土瓜根。采根捣汁。筒吹入肛门内。取通。此与上猪胆方同义。内台方。
用土瓜根。削如挺。纳入谷道中。误矣。盖蜜挺。入谷道。能烊化而润大便。土瓜根。不能烊化。如削挺用之。
恐失仲景制方之义。
志聪本。蜜煎后。有或用土瓜根捣汁。竹管灌入谷道十
三字。盖据肘后补添者。钱本。蜜煎。及猪胆汁法。与原文异。今录下。蜜煎导法。白蜜七合。一味。入铜铫
中。微火煎老。试其冷则硬。勿令焦。入猪牙皂角末少许。热时手捻作挺。令头锐根凹。长寸半者三枚。待冷
硬。蘸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