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
所云阳证似阴者。此其类也。凡脉细。脉沉。脉紧。皆阳热郁结之诊。无关少阴也。可见阳气一经郁结。不但
阳证似阴。并阳脉似阴矣。只据头汗出一证。其人阳气郁结。必夹苦口咽干目眩而成。其余半在表证。但一审
之微恶寒。而凡往来寒热等证。不必一具。即可作少阳病处治。与以小柴胡汤矣。得屎自解。即大柴胡。与柴
胡加芒硝汤。皆所当斟酌者耳。
案汗出为阳微。锡驹云。汗出为太阳表气虚微。与阳微结之微不同。钱氏以为阳微而结。与汗出为阳微。
同为阳气衰微之义。汪氏则并下阳微。为阳微结之义。俱失之。金鉴云。脉细当是脉沉细。观本条下文。脉沉
亦在里也之亦字自知。脉虽沉紧之紧字。当是细字。本条上文。并无紧字。如何说。虽沉紧。虽字何所谓耶。
必是传写之误。此说亦不必矣。
案汪氏云。补亡论。郭白云云。实者。大柴胡汤。虚者。蜜煎导之。其说甚是。而今推成氏之意。当是调
胃承气汤。本事方曰。有人患伤寒。五六日。头汗出。自颈以下无汗。手足冷。心下痞闷。大便秘结。或者见
四肢冷。又汗出满闷。以为阴证。予诊其脉。沉而紧。予曰。此证诚可疑。然大便结。非虚结也。安得为阴脉。
虽沉紧为少阴。多是自利。未有秘结者。予谓此正半在里半在表。投以小柴胡得愈。仲景称伤寒五六日。头汗
出云云此疾证候同。故得屎而解也。
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
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
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外台。此条作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若心下满硬痛者。
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也。宜半夏
泻心汤主之。玉函。发热下无者字。已。作以。但。作若。不中与之。作不中复与之也。)
〔志〕此节分三段。上段言柴胡证具。虽下不为逆。复可与柴胡汤。中段言下之而成结胸。大陷胸汤。下
段言痞证但满不痛。不可与柴胡。而宜半夏泻心汤。〔柯〕呕而发热者。小柴胡症也。呕多。虽有阳明症。不
可攻之。若有下症。亦宜大柴胡。而以他药下之。误矣。误下后。有二症者。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不全发阳。
不全发阴。故误下之变。亦因偏于半表者成结胸。偏于半里者。心下痞耳。此条本为半夏泻心而发。故只以痛
不痛。分结胸与痞。未及他症。〔钱〕他药者。即承气之类。非有别药也。蒸蒸。身热汗欲出之状也。振者。
振振然动摇之貌。即寒战也。以下后正气已虚。难于胜邪。故必战而后汗也。〔魏〕结胸不言柴胡汤不中与。
痞证乃言柴胡汤不中与者。何也。结胸证显而易认。痞证甚微难认。且大类于前条所言支结。故明示之。意详哉。
半夏泻心汤方
黄芩 干姜 人参 甘草(炙各三两) 半夏(半升洗○外台注。一方五两。) 黄连(一两) 大枣(十
二枚擘○玉函作十六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须大陷胸汤者。方用前第二法。
(再煎。成本。玉函。作再煮。须以下十二字。成本无。)
〔程〕泻心虽同。而证中且呕。则切专涤饮。故以半夏名汤耳。曰泻心者。言满在心下清阳之位。热邪夹饮。
尚未成实。故清热涤饮。使心下之气得过。上下自无阻留。阴阳自然交互矣。然枢机全在于胃。故复补胃家之
虚。以为之斡旋。与实热入胃。而泻其蓄满者。大相迳庭矣。痞虽虚邪。乃表气入里。寒成热矣。寒虽成热。
而热非实。故用苦寒。以泻其热。兼佐辛甘。以补其虚。不必攻痞。而痞自散。所以一
方之中。寒热互用也。〔柯〕即小柴胡。去柴胡。加黄连干姜汤也。不往来寒热。是无半表症。故不用柴胡。痞
因寒热之气。互结而成。用黄连干姜之大寒大热者。为之两解也。〔吴〕去滓复煎者。要使药性合而为一。漫无
异同。并停胃中。少顷随胃气以敷布。而里之未知者。遂无不和。
医方考曰。伤寒下之早。以既伤之中气。而邪乘之。则不能升清降浊。痞塞于中。如天地不交而成否。
故曰痞。泻心者。泻心下之邪也。姜夏之辛。所以散痞气。芩连之苦。所以泻痞热。已下之后。脾气必虚。人
参甘草大枣。所以补脾之虚。
伤寒选录曰。凡言泻心者。少阳邪将入太阴。邪在胸中之下。非心经受邪也。伤寒蕴要曰。泻心非泻心火
之热。乃泻心下痞之满也。
千金心虚实门。泻心汤。治老少下利。水谷不消。肠中雷鸣。心下痞满。干呕不安。(即本方)
煮法后云。并治霍乱。若寒。加附子一枚。渴。加栝蒌根二两。呕。加橘皮一两。痛。加当归一两。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