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食即吐蛔。同是食不下,太阴则满,厥阴则饥。同是一吐,太阴则吐食,厥阴
则吐蛔。此又属土属木之别也。太阴为开,本自利而下之,则开折,胸下痞硬者,开折反 也;厥阴为 ,气上
逆而下之,则 折,利不止者, 折反开也。
两阴交尽,名曰厥阴,又名阴之绝阳,是厥阴宜无热矣。然厥阴主肝,而胆藏肝内,则厥阴热症,皆少阳相
火内发也。要知少阳厥阴,同一相火。相火入于内,是厥阴病;相火出于表,为少阳病。少阳咽干,即厥阴消渴
之机;胸胁痞满,即气上撞心之兆;心烦,即邪热之初;不欲食,是饥不欲食之根;喜呕,即吐蛔之渐。故少阳
不解,转属厥阴而病危;厥阴病衰,转属少阳而欲愈。如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不欲食,至数日热除,欲得食,
其病愈者是已。
太阴提纲是内伤寒,不是外感。厥阴提纲是温病,而非伤寒。要知六经各有主症,是仲景伤寒杂病合论之旨
也。诸经伤寒无渴症,太阳不恶寒而渴,即是温病也。惟厥阴伤寒,肝木郁而不得出,热甚于内,盗窃母气以克
火,故渴欲饮水。若不恶寒,当作温病治之。要知温乃风木之邪,是厥阴本病,消渴是温病之本,厥利是温病之
变。《内经》所谓热病皆伤寒之类,此正其类也。
厥阴消渴,即以水饮之,所谓顺其欲,然少与之可以平。凡水多与之,反以益阴邪,当量其消与不消,恐水
渍入胃也。渴欲饮水与饥不欲食对看,始尽厥阴病情。
手足厥冷,脉微欲绝,是厥阴伤寒之外症;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夫阴寒如此而不用姜、附者,以
相火寄于肝经,外虽寒而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手足愈冷,肝胆愈热,故厥深热亦深。所以伤寒初起,
脉症如此者,不得遽认为虚寒,妄投姜、附以遗患也。
厥者必发热,热与厥相应,厥深热亦深,厥微热亦微,此四证是厥
阴伤寒之定局。先热后厥,厥热往来,厥多热少,热多厥少,此四证是厥阴伤寒之变局。皆因其人阳气多寡而然,
如太阳伤寒亦有已发热未发热之互词也。
《内经》之寒热二厥,因于内伤,与本论因外邪者不同。《内经》热厥,只在足心,是肾火起涌泉之下也。本
论热厥,因热在肝脏,而手足反寒,故曰厥深热亦深。《内经》之寒厥,有寒无热;本论之寒厥,先厥者后必发
热。热胜则生,寒胜则死,此内伤外感之别。厥阴有晦朔具合之理,阴极阳生,故厥阴伤寒,反以阳为主。热多
厥少,是为生阳,故病当愈;厥多热少,是为死阴,故病为进。其热气有余者,或便脓血,或发痈脓,亦与《内
经》热厥不同。
阴气起于五指之里,阳气起于五指之表,气血调和,营卫以行,则阴阳相贯,如环之无端也。厥阴无阳,厥
阴病则阴阳不相顺接,故手足厥冷。若热少厥微而指头寒,知病可愈,手足反温者,虽下利必自愈,此阴阳自和
而顺接也。若脉微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是阴阳之气绝矣。
本篇云∶“诸四逆厥者,不可下。”又曰∶“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二义不同,当理会上下
矣。盖诸四逆不可下,是指伤寒脉微欲绝,此时外寒切迫,内热未起。此当发汗,是指虚寒症言,故曰虚家亦然。
应下之者,是脉滑而厥,内热闭郁,故曰厥深热亦深。若发汗只能引火上升,不能逐热外散,故令口伤。所谓下
之是下其热,非下其实。泄利下重者,四逆散;欲饮水数升者,白虎汤。此厥阴之下药,所以下无形之邪也。若
以承气下之,利不止矣。
诊厥阴脉,以阳为主,而治厥阴病,以阴为主。故当归四逆不去芍药,白头翁重用芩、连,乌梅丸用黄连至
一斤,又佐黄柏六两,复脉汤用地黄至一斤,又佐麦冬八两。要知脉微欲绝,手足厥冷,虽是阴盛,亦未阳虚,
故可表散外邪,不可固里。脉结代心动悸者,似乎阳虚,实为阴弱,只可大剂滋阴,不可温补。所以然者,肝之
相火,本少阳之生气,而少阳实出于坎宫之真阴。《经》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又曰∶“阴虚则无气。”
又曰∶“少火生气,壮火食气。”审此,则知治厥阴之理矣。
中州四肢,皆脾所主。厥阴伤寒,手足逆冷,而又下利,木克土也。复发热者,下利必自止,火生土也。若
肝火上行逼心,故反汗出气上
冲心,心不受邪,因而越之,故咽中痛而喉为痹。若发热而利,汗出不止者死,是虚阳外亡,为有阴无阳,与少
阴亡阳同义。若肝火内行而入脾,火土合德,必无汗而利自止。若发热而利不止,此肝火内行,血室不宁,故便
脓血。若发热下利,甚至厥不止者死,是土败木贼,诸阳之本绝也。厥阴伤寒,有乘脾乘肺二症,疑似难明,最
当详辨。一曰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夫腹满谵语,似胃家实,然脉浮紧
而不潮热,非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