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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伤寒论纲目-第72页

故也。后发之温病热病。
有恶风恶寒之症者。重有风寒新中。而表气亦受伤故也。若无新中之风寒。则无恶风恶寒之症。
故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如此。则知热病亦如此。是则不渴而恶寒 者。非温热病矣。然或有不因新中风寒。亦见恶风恶寒之症者。盖病患表气本虚。热达于表。又重 伤表气。故不禁风寒。非伤寒恶风恶寒也。但卫虚则恶风。营虚则恶寒耳。且 温病热病。亦有先见表症而后传里者。盖怫热自内达外。热郁腠理。不得外泄。遂复还里而成可攻 之症。非如伤寒从表而始也。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温热病而求浮紧之脉。殊不知紧为寒脉。有 寒邪则见之。无寒邪则不见也。其温热病或见脉紧。乃重感不正之暴寒。与内伤过度之冷食也。岂 其本然哉。又或不识脉形。但见弦便呼为紧。断为寒而妄治。盖脉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岂可 错认为紧而断为寒。夫温病热病之脉。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良由怫热在 内也。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风寒。否则非温病热病。是暴感风寒之病耳。凡温病热病。若 无重感。表症虽间见。而里病为多。故少有不渴者。当治里热为主。而兼解表。亦有治里而表自解 者。每见医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足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
间有误攻里而致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症。纯在表未入于里者。不可与温热病同论。夫惟世以 温热二病。混称伤寒。故每执寒字以求浮紧之脉。用温热之药。若此者因名乱实。戕人之生。名其 可不定乎。又方书多言四时伤寒。夫秋冬之伤寒。真伤寒也。春夏之伤寒。寒疫也。与温病热病。
自是两涂。岂可同治。虽然。伤寒与温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热。固不必求异。其发表之 法。断不可不异也。况伤寒之直伤阴经。与太阳虽伤。不及郁热。即伤阴经与寒症。而当温者。又 与寒热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乃知一不知二。谓仲景发表药今不可用。攻里药乃可用。呜呼。其可 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治法有不当者乎。彼时行不正之气所作。
及重感异气而变者。则又当观其何时何气。参酌伤寒温热病之法。损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 即病伤寒药通治也。
张云岐曰。伤寒汗下不愈而过经。其症尚在而不除者。亦温病也。经曰。温病之脉行在里经。
不知何经之动。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如太阳病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浮者。太阳温病也。
如身热目疼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大者。阳明温病也。如胸胁痛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 俱弦者。少阳温病也。如腹满嗌干过经不愈。诊得尺 寸俱沉细者。太阴温病也。如口燥舌干而渴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沉者。少阴温病也。如烦满囊缩过 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微缓者。厥阴温病也。随其经取之。随其症治之。如发斑。乃温毒也。
庞安常曰。温与热有轻重之分。故仲景云。若遇温气。则为温病。更遇温热。则为温毒。热比 温为尤重也。若但冬伤于寒。至春而发。不感异气。名曰温病。此病之稍轻者也。温病未已。更遇 温气。变为温病。亦可名曰温病。此病之稍重者也。伤寒例以再遇温气。名曰温疫。又有不应冬月 伤寒至春为温病者。此特感春温之气。可名曰春温。如冬之伤寒。秋之伤湿。夏之伤暑相同也。以 此观之。是春之病温有三种。有冬伤于寒。至春发为温病者。有温病未已。更遇温气而为温病。与 重感温气。相杂而为温病者。有不因冬伤于寒。不因更遇温气。只于春时感春温之气而病者。若此 三者。皆可名为温病。不必各立名色。只要知其病源之所以不同也。
李 曰。温病者。春分后。有太阳病。发热咳嗽。身痛口渴。不恶寒。其脉弦数不紧。右手反 盛于左手。怫热在内故也。或散诸经。各随其经取之。热病即与温病同。但发在夏至后。脉洪数。
热渴更甚耳。虽因冬时受寒。伏于肌骨。然人身随天气化。春分则寒变为温。夏至则寒变为热。所 以伤寒恶寒而不渴。温热不恶寒而渴。不恶寒则病非外来。渴则自内达表。热郁腠理。不得外泄。
乃复还里。终是里多表少。间有恶寒者。乃冒非时暴寒。或温热将发。又受暴寒。非冬症之甚也。
当治热为主。而解肌次之。亦有专治里而表自解者。误下犹可。误汗则变为呕哕狂斑而死。盖温热 在经而不在表。安可例用汗法。惟兼暴寒者。乃可表里双解。亦不可用冬时辛热之药。春温表症。天温。升麻葛根汤。
天寒。柴胡桂枝汤。太阳合少阳。升麻葛根汤合小柴胡汤。半 表里。小柴胡汤。里症。大柴胡汤。重者。一时表里俱发。防风通圣散。表里俱热。大便利者。柴 苓汤加山栀、木通。虚烦。竹叶石膏汤。变杂症者。治同伤寒。夏热表症。太阳。九味羌活汤。汗后烦渴。脉洪大。背 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益元散。里症。
大柴胡汤。重者。一时表里盛发。双解散。热病脉细无力。
足冷已得汗而躁甚者。此阴脉之极也。必死。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