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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伤寒论纲目-第70页

仲景所谓发表者。葛 根、麻黄是也。仲景所谓攻里者。调胃承气是也。活人救里则四逆。救表则桂枝。若用四逆。则以 火济火。而腹满谵语囊缩等症。何由而除。脏腑何由而通。营卫何由而行。而六日死者。可立待也。
吁。两感虽为不治症。然用药之法。助正除邪。虚实实虚。补不足。损有余之理。学人不可不素有 一定之理于胸中也。
李杲曰。问。两感从何道而入。答曰。经云。两感者死不治。一日。太阳少阴俱病。太阳者腑也。
自背俞而入。人所共知之。少阴者脏也。自鼻息而入。人所不知也。鼻息通于天。故寒邪无形之气。
从鼻而入。肾为水也。水流湿。故肾受之。经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同气相求耳。又云天之 邪气。感则害人五脏。以是知内外两感。脏腑俱病。欲表之则有里。欲下之则有表。表里既不能一 治。故云。两感者死不治。然所禀有虚实。所感有浅深。虚而感之深者必死。实而感之浅者犹或可 治。治之而不救者有矣。未有不治而获生者也。予尝用此。间有生者。故立大羌活汤。以待好生君 子。
吴绶曰。两感必死者。乃一日传二经。阴阳俱病也。欲治阳而有阴。欲治阴而有阳。表里不可 并攻。故不治也。活人有先后之法。救里四逆。救表桂枝。此表里皆寒急救之法。非日传二经之法 也。(清划)
保命集曰。内伤于寒。外伤于风。或内伤于食。外伤于风。或先伤于湿。后伤于风。
或先伤于风。后伤于湿。或先伤于寒。后伤于风之类。此亦内外俱病。表里俱伤。(此非两感)
乃为可治。故宜大羌活汤间有生者。易老丹溪。岂真贤于仲景哉。
李 曰。两感者。半入于阳。半入于阴。阴阳两感。脏腑俱病。故为必死之症。但禀浓而感邪 浅者。或挟异气风温湿温之类。犹可救疗。所以仲景有治有先后。发表攻里之说。法当审其表里缓 急虚实何如。如表里俱急者。大羌活汤主之。如阳症阳经先受病。身体痛而不下利者。为表急。先 以葛根、麻黄发表。后以调胃承气攻里。如阴症阴经先受病。身体痛而下利不止者。为里急。先用 四逆救里。后以桂枝救表。如阴阳未分者。陶氏冲和汤探之。古法。一日太阳少阴。五苓散。头痛 加羌、防。口渴加知、柏。二日阳明太阴。大柴胡汤。三日少阳厥阴。危甚。大承气汤加芎、柴救 之。活人书 不分阴阳。专用四逆桂枝。先辈皆以为谬。大抵两感。脉从阳可治。从阴难治。
张介宾曰。病两感于寒者。固为死症。细察之。亦有缓急可辨。若三阳之头痛身热耳聋胁痛恶寒 而呕。此在表者。不得不解于外。其三阴之腹满口渴囊缩谵语。此在里者。不得不和其中。若其邪 自外入。而外甚于里者。必当以外为主。而兼调其内。若其邪因虚袭。而元气不支者。速宜单顾根 本。不可攻邪。但使元阳不败。则强敌亦将自解。其庶乎有望也。钱祯曰。两感者。本表里之同病。似若皆以外感为言。
而实有未尽然者。正以外内俱传。便是 两感。今见有少阴先溃于内。而太阳断之于外者。即纵情肆欲之两感也。太阴受伤于里。而阳明重 感于表者。即劳倦竭力饮食不调之两感也。厥阴气逆于脏。少阳复病于腑者。即七情不慎疲筋败血 之两感也。人知两感为伤寒。而不知伤寒之两感。内外俱困。病斯剧矣。但伤有重轻。医有知有不 知。则生死系之。或谓两感症不多见者。盖亦见之不广。而义有未达耳。其于治法。亦在乎知其由 而救其本也。此言最切此病。诚发人之未发。
陈士铎曰。伤寒两感。隔经相传。每每杀人。如一日宜在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 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此顺传经也。今一日太阳即传阳明。二日阳明即传少阳。三日少阳即传 太阴。四日太阴即传少阴。五日少阴即传厥阴。此过经传也。更有一日太阳即传少阳。二日阳明即 传太阴。三日少阳即传少阴。四日太阴即传厥阴。此隔经传也。若一日太阳即传少阴。二日阳明即 传太阴。三日少阳即传厥阴。此两感传也。顺传者。原有生机。至七日自愈。过传者。有生有死。隔 传者。死多于生。两感传者。三日水浆不入。不知人即死。今传二方。一救过经传。一救隔经传。过 经传方。名救过起死汤。柴胡、麻黄、浓朴、知母、半夏、黄芩各一钱。石膏、青蒿、茯苓各五钱。
山栀五分。当归三钱。水煎服。一剂即生。盖过经之传。必然变症纷纭。断非初起之一二日也。
所以方中不用桂枝散太阳之邪。止用麻黄散表。伤寒至三四日。内热必甚。故以石膏、知母为君。
以泄阳明邪火。又用青蒿、山栀。柴胡以凉散肝火。使木不自焚。而各经之 邪。亦不攻自散。况又重用茯苓以健脾行湿。引火下行。尽从膀胱而出之乎。且黄芩清肺。浓朴逐 秽。半夏清痰。五脏无非生气矣。隔经传方。名救阴起死汤。青蒿一两。人参、石膏各五钱。白芍、
山栀各三钱。柴胡二钱。知母、半夏、甘草各一钱。水煎服。隔经之传。必至三日。而症乃明。
虽已过阳明。而余火未散。故少阴之火助其焰。少阳之火失其权。若不仍用石膏、知母。则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