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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伤寒论纲目-第57页

为蓄血之症。故诊伤寒。但见少腹硬满而痛。盒饭问其小便。若小 便自利者。知为蓄血之症。盖小便由于气化。病在血而不在气。故小便利而无恙也。血瘀于下者。
血去则愈。其在仲景。则以抵当汤丸主之。愚谓但以承气之类加桃仁、红花以逐之。或其兼虚者。
以玉烛散下之。则蓄血自去。而病无不除矣。
柯琴曰。此亦太阳病误下热入之症也。太阳病。六七日不解。脉反沉微。宜四逆汤救之。此因 误下。热邪随经入腑。结于膀胱。故少腹硬满而不结胸。小便自利而不发黄也。太阳经少气而多血。
病六七日而表症仍在。阳气重可知。阳极则扰阴。故血燥而蓄于中耳。血病。则知觉昏昧。故发 狂。此经病传腑。表病传里。气病传血。上焦病而传下焦也。少腹居下焦。为膀胱之室。厥阴脉所 聚。冲任血海所由。瘀血留结故硬满。然下其血而气自舒。攻其里而表自解矣。沉为在里。凡下后 热入之症。燥血结于膀胱而发狂。营气不敷之故也。有热。即表症仍在。少腹但满而未硬。其人未发 狂。只以小便自利。预知其为有蓄血。故小其制而丸以缓之。阳气太重。标本俱病。故如狂。血得 热则行。故尿血。血下则不结。故愈。冲任之血会少腹。热极则血不下而反结。散结先发表。而用 桃仁承气。不用抵当者。以少腹未硬满也。首条。以反不结胸句。知其为下后症。末条。以尚未可 攻句。知其为未下症。结急者易解。只须承气。硬满者不易解。必仗抵当。
李中梓曰。少阴下血。桃花汤。腹满身热下脓血。黄连阿胶汤、地榆散。
王肯堂曰。按犀角地黄汤以治上血。如吐血衄血是也。桃仁承气汤以治中血。如蓄血中焦不 利脓血是也。抵当汤 丸以治下血。如血症如狂之类是也。上中下三焦。各有主治。此条当作三症看。起至下者愈。是一 症。至当先解外。是一症。盖其人如狂。是下焦血。非桃仁承气症也。自外解至末。又是一症。恐 是下只去得下焦血。而中焦道远。未能尽去。故尚留于少腹耳。又抵当汤丸。其中虻虫、水蛭。性 为猛厉。不若四物汤加酒浸大黄各半下之为妙。
<目录>卷五<篇名>下血便脓血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
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
脉浮滑者。必下血。
【目】魏荔彤曰。此条兼言太阳中风伤寒。邪仍在表。误下而变症不一也。脉促而不结胸。阳气 犹充。不为阴药所结。旋欲透表而愈。故为欲解。此下之无害者。幸也。外此则脉浮。病虽在表。
而风邪已为阴药引之入胸。与阳相结。故成结胸也。若脉虽浮而紧。此寒伤荣而误下也。故寒邪与肝 热相激而咽痛。结胸者不咽痛。陷胸之症也。咽痛者不结胸。非少阴甘草桔梗汤之症。仍太阳麻杏 甘石汤之症也。此犹下后之易审治者也。至脉弦者。阴药引寒邪入胁而拘急。然非少阳柴胡之症。
惟宜于太阳胁下满诸条内比类求治。脉细数似少阴。然头痛不止。症仍太阳。乃下后之阳伏郁而为 细数。仍应于太阳误下诸条内。求表里兼治之法。然此数者。其脉俱仍带浮。犹易认也。更有脉沉 紧。全非太阳矣。然误下后之沉紧。阳为阴郁。逆而上冲作呕。则仍应从太阳诸条内。求表里兼治 之法。更有沉滑而协热利。应于太阳下利诸条求治。此二者。不可因脉沉而不浮。遽谓非太阳也。
至脉或浮滑。为表为里。又难认矣。然于必下血。知其为太阳犯本。惟应于太阳犯本下血诸条求治 也。总之。误下变症多端。要人细为审谛。总不容舍太阳别求。一误再误。促人命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鳌按。此小便尿血也。缘阳气太重。标本俱病。血得热则行。故尿血。若热极则血反结。
少腹为膀胱之室。故膀胱之热结。少腹必急结。用桃仁承气以攻其里之结血。所以解之也。
【纲】仲景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目】魏荔彤曰。膀胱气化。何以有血。以素日膀胱腑中。原有蓄热。以伤寒水之化元。再发 太阳经汗。标伤连属于本。水不足而血妄溢。此血与伤风犯本之圊血。相类而实不同。彼为标表不 解所郁。犯及本府阴分。此为标表汗出所累。伤及本经阳分。阴分之血。属在下焦血海所注。故从 大便出。阳分之水。化气不充。血热溢入。故从小便出。
鳌按。此条便血。亦是小便尿血也。盖淋家之膀胱。本为热所素闭。又发其汗。故膀胱愈扰。
血从小便出也。凡论中所言下血。有大便小便之不同。学人审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过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目】柯琴曰。他条以火发汗而衄血。是阳邪盛于阳位。故在未过经时。此条以火熏不得汗而 圊血。是阳邪下陷入阴分。故在过经不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