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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伤寒论纲目-第19页

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思饮食也。十一日。少阴病衰。
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此论六经 七日病愈。本之素问热病篇。奈彼此注释者。皆不能无误。旨未明也。敢重释之。曰。其者。指伤 寒也。不两感于寒者。非日传二经之症也。更不传经者。邪在此经。更不传彼经也。不加异气者。伤 寒病热。不重感寒、感风、感温、感热、感湿。而变为他病也。夫如是。则可期六经愈日矣。太阳 篇曰。发于阳者七日愈。以是数计之。乃知六经之病。自一日受者。七日当衰。二日受者。至八 日亦是七日而当衰。故七日邪在太阳。幸而更不传阳明。更无变症。则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 愈。如或二日。邪传阳明。更不传变。至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又或三日。邪传少阳。更不传变。至九日。少阳 病衰。
耳聋微闻。又如四日。邪传太阴。更不传变。至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思饮食。又或五日。
邪传少阴。更不传变。至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又或六日。邪传厥阴。经尽。
更不传变。大气皆去。精神爽慧。此二句总承六经而言。如在太阳。更不传变。当七日病衰。头痛 少愈。渐而大气皆去。头痛悉除。精神爽慧也。余经不传之例同。成氏注曰。六经传遍。则与更不传 经之句背矣。素问注证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止以初时所感之邪太甚。既于二日传之阳明矣。
而其未尽传者。尚在太阳。则至此而比之一日之际。少愈焉。果如传之阳明云云。则由此而六日 传至厥阴。为传经尽。将曰七日传何经。其未尽传者。尚在厥阴。至十二日比之六日之际。
少愈焉。又思果 如传之阳明云云。则由此而传之厥阴。当六日之时。前之邪气未尽传者。俱如太阳之尚在。自头痛 以至囊缩。诸症纷纷。甚于两感。七日之际。岂得不死。反曰病衰乎。况太阳受病。若必传遍六经。
则二日阳明。三日少阳。本经固有头痛者。至四日传太阴。太阴经不至头。当腹满嗌干之时。不 得有头痛矣。何必至七日而头痛少愈也。或曰。太阳传阳明。其未尽传者。尚在太阳。岂无是症欤。
曰。有之。是太阳阳明并病之症也。若释七日太阳病衰。而曰传之阳明。如此则非矣。由岐伯无更 不传经不加异气二句。而马氏注素问。失合仲景注耳。或曰。所谓更不传经者。谓六经传遍。七日 当再传太阳而不传也。噫。此因成氏注释之谬。后世有是说耳。已辨之详矣。或曰。子谓更不传经。
如曰。太阳更不传经者。有据乎。曰。太阳篇云。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阴少阳症不见者。调不传也。少阳篇云。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 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是皆当传不传者也。要知仲景之论。本诸素问。举其大体而已。
即六经病衰之期。宁无先之者乎。后之者乎。伤寒原不可以日数拘也。况传经六日。至于囊缩。危 且急矣。得至十二日病衰囊纵者。不可为常也。学人当以圆通得之。
<目录>卷一·太阳经症<篇名>太阳经脉属性:【纲】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目】朱肱曰。足太阳膀胱经。从目内 上额。连于风府。分为四道。下项。并正别脉上下六 道。以行于背与身。太阳之经。为诸阳主气。或中寒邪。必发热而恶寒。缘头项腰脊。是太阳经所 过处。今头项痛、身体疼、腰脊痛。其脉尺寸俱浮者。故知太阳经受病也。
柯琴曰。太阳主表。故表脉表症。独太阳得其全。后凡言太阳病者。必据此一条脉症。如脉反 沉。头不痛。项不强。不恶寒。是太阳之变局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
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朱肱曰。有发热恶寒。烦躁。手足温。而脉反浮紧者。有寒多热少。不烦躁。手足微冷。
而脉反浮缓者。此名伤风见寒脉。伤寒见风脉也。皆宜服大青龙汤。盖大青龙症。脉似桂枝反无 汗。病似麻黄反烦躁是也。(脉弱有汗。为桂枝症。脉紧不烦躁。为麻黄症。)
大青龙治病。与麻黄汤症相似。但病尤重。而又加烦躁者。用大青龙。以其有烦躁一症。故可 用也。大抵感外风者为伤风。感寒冷者为伤寒。故风则伤卫。寒则伤营。
鳌按。脉阴阳俱紧者。脉浮为阳。沉为阴。言不论浮沉。俱带紧象。不专指尺寸也。其所以紧 者。寒也。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
伤寒脉浮缓。发热恶寒。无汗烦 躁。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症者。大青龙汤发之。
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
【目】朱肱曰。仲景言不可服青龙者。凡发汗过多。筋惕肉 。振摇动人。或虚羸之人微汗出。
便有此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