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无寒。正与邪争。寒热作矣。争则气郁不发于外。
而寒热争焉。争甚。则愤然而热。故寒已而热作焉。兹乃寒热之理也。
魏荔彤曰。此总见妇人经来适断之时。血既出而必弱。血室中之气。亦随之尽矣。此际内虚则
表疏。腠理开。而邪气易乘以入。随与正气相搏。正气足。则邪入可拒。正气虚。则邪入相溷。凡
病皆然也。既属妇人血分之病。则肝为血之专司。其部位正在胁下。正气忽盛而拒。正气忽衰而迎。
与邪迎拒。遂作分争之势。且梗塞阻滞于阴阳升降道路之间。于是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兼见默不
欲饮食。纯为少阳之症。谁知此非伤寒由太阳而阳明而少阳递传之邪乎。盖热入血室。可以在太阳
即入。亦可以太阳罢而入。迥非伤寒传经。必由太阳阳明方入少阳也。此治法虽同于少阳。病之由
来。大不同于男子之得少阳病也。所以然者。肝木属脏。为厥阴。胆木属腑。为少阳。二木同气。
部位又相连。热入血室。肝既司血。肝必为邪所乘。胆附于肝。邪入肝分。必侵胆为患。一脏一腑。
体既相连。病则俱病。又不比于别脏腑表里之义矣。于是热入而血结。血结而为痛。痛则气沉。
气沉则痛愈下。然少阳之胆。毕竟属阳。其性上升。厥阴之肝。毕竟属阴。其性下降。胆有邪。自
高而上冲。斯作呕也。肝有邪。自下而沉结。斯作痛也。邪高痛下。故使呕也。何非热入血室。血结
少阳之所致乎。症固非伤寒之少阳。而妇人热入血室。邪在少阳之本位。法宁不从少阳为治耶。小柴
胡主之。其升清降浊之义。已言之矣。此申明妇人经来经断。热邪易入血室。与男子不同病之大旨
也。然男子有
病。即非伤寒之递传。其病原属少阳者。亦未尝不可。即其法以通治之也。此仲师专为妇人热入血
室。明其来自太阳。无关阳明。病结少阳。所以然之故也。再绎热入血室。即结于血室。亦能作寒
热往来如疟状。何也。亦是脏腑相连。邪高痛下之义。肝胆之血。与血室之血。一血也。结于下则
上亦不通。不通则不能升降矣。所以寒热作而如疟也。不必谓热入血室而血结于肝下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
之。
【目】陶华曰。小柴胡专主往来寒热。如寒多者。加桂。热多者。加大黄。此其大法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
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初服微烦。复服汗出。则愈。
【目】魏荔彤曰。此亦三阳并见之症。宜从少阳治之。而少变其法也。盖已发汗而表未除。复
下之而里邪入。胸胁满微结。是太阳外感之邪。弥漫于三阳。胸满。太阳也。胁满。少阳也。因不专
满在胸。故其结较结胸也微。又可见阳明亦病。小便不利。渴而不呕。津液短而化气衰。胃病可知
矣。此所以三阳俱病也。未解者。不独阳明少阳。正太阳表邪未尽解也。太阳未解。似宜治表。然
阳明少阳已病。不可复发汗。法应三阳并治。而以太阳少阳为两路出邪之门户。盖少阳之邪。终亦
必由太阳透表。故治少阳。亦所以治太阳也。阳明更不必专治矣。本方以柴胡为主。意在少阳。入桂
枝。太阳之治寓焉。去人参加干姜。下药寒结可开。易半夏为栝蒌根。已伤之津液可复。牡蛎制水
安神。小柴胡升清降浊。使半表解。半里和者。是又小柴胡加减法外。神明之一法。一了百当者也。
柯琴曰。汗下后。柴胡症仍在。仍用柴胡汤加减。此因增微结一症。故变其方耳。
【纲】仲景曰。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往来寒热者。宜与大柴胡汤。
【目】柯琴曰。里者。对表而言。不是指胃。此热结气分。不属有形。故十余日复能往来寒热。
若结在胃。则蒸蒸发热。不复知有寒矣。



<目录>卷十一・少阳经症

<篇名>面色

属性:【纲】仲景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得小汗出。
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合半汤。太阳病。医发汗。仍发热恶寒。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
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得胸烦。面色青黄。肤 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脉沉而细。身热足寒。头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
独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
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
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纳药鼻中。则愈。
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