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仲景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曰。不大便。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
不解。令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下利不止。必协
热而便脓血也。
【目】龚信曰。脉浮数而可下。特以无表里症之故。则无表里症句是此节要眼。
【纲】仲景曰。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八九日。或已发汗而不易衣衾。不密掩覆。致湿与风兼袭于表。本乘阳虚而
来者。入而遂相搏为害。仍是阳微不能御之故也。夫湿与寒类。再兼风杂合。所以身疼体痛。与伤
寒相似。然不呕不渴。知非表有寒邪里有郁热也。况脉又浮虚而涩。虚浮为中风。虚涩为中湿。而
虚又专主阳微之义。故不与伤寒相涉也。伤寒症呕逆而喘。内热盛也。伤寒脉浮紧。表邪在也。无
此二者。而身疼体痛。俱不作表治矣。此一要谛也。
柯琴曰。上条。风胜湿轻。故脉阴阳俱浮。有内热。故汗自出。宜桂枝汤。下条。湿胜风微。
故脉浮虚而涩。内无热。而不呕渴。故可加附子。
【纲】仲景曰。伤寒吐下后。复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
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目】龚信曰。此从吐下复汗脉微。看出是虚烦。则其余症象。皆当于虚中求之。而不得误为
实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而反下之。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
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
之。
【目】黄仲理曰。此病发于阳。误下热入之症也。脉微而沉。宜四逆汤救之。此因误下。热邪
随经入腑。结于膀胱。致血燥而蓄于中。惟攻其里而表自解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
狂者。血结症也。抵当汤主之。
【目】喻昌曰。小便不利。何以见非血症耶。盖小便不利。乃热瘀膀胱无形之气病。为发黄之
候也。小便自利。则膀胱之气化行。然后少腹满者。允为有形之蓄血矣。庸工不能辨一实。于此等处。
未着眼耳。
柯琴曰。沉为在里。凡下后热入之症。如结胸发黄蓄血。其脉必沉。或紧或微或结。在乎受病
之轻重。而不可以因症分也。
【纲】仲景曰。其脉沉者。营气微也。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留不行。更发热而烦躁也。脉
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脉浮热盛。反
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大气虽微。内攻有力。焦
骨伤筋。血难复也。伤寒脉浮。医以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
牡蛎救逆汤主之。
【目】程郊倩曰。脉浮热甚不可灸者。以营分受邪束血为实故也。若血少阴虚之人。脉见微数。
尤不可灸。虚邪因火内入。上攻则为烦为逆。阴本虚也。而更加火。则为追虚。热本实也。而更
加火。则为逐实。夫行于脉中者。营血也。血少被追。脉中无复血聚矣。艾火虽微。孤行无御。内
攻有力矣。无血可逼。焦燎乃在筋骨。盖气主 之。血主濡之。筋骨失其所濡。而火所到处。其骨
必焦。其筋必损。盖内伤真阴者。未有不流散于经脉者也。虽更滋荣养血。终难复旧。此则枯槁之
形立见。纵善调。亦终身为残废之人而已。
魏荔彤曰。伤寒脉浮而不言紧。此风多寒少之症。应斟酌青龙越婢之间发汗。乃以火迫劫取之。
火邪入而真阳出。名曰阳亡。真阳出而神明乱。惊狂遂见。程注所谓汗者。心之液是也。以火劫
取汗。火邪入心。阳随汗亡。惊狂而起卧不安。皆有伤心液。无以养心之神。而空虚之地。邪火更
易为害也。法不可单治表。当兼治里也。
或问。汗。阴液也。误发而何以阳亡。所用桂枝及蜀漆等皆阳药。又何以益阴生液。答曰。汗
液为阴而实由阳化。故汗出而阳微。诸药为阳。生阳所以安阴。阳气聚则阴敛生津。阳气亡则阴扰
耗津。阴阳相济吉。相悖凶。虽阴阳皆有邪正。初无二气。能于屈伸往来间。调停均平。此大寿之
基也。
鳌按。古来灸法。本为虚症设。不为风寒设。首条固属虚症。但阴阳俱竭。一加烧针。必致发
热烦躁。津液耗亡。此虚者尚不可以火劫也。下四条。俱言灸之之变。腰下重而痹。腰以下不得汗
也。咽燥吐血。由于阳盛。比衄更甚也。至焦骨伤筋。血难复则无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