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则呕逆,中风则干呕。凡伤寒中风,无麻黄、桂枝证。但见喜呕一证。则发热者,便可用柴胡汤,不必 寒热往来而始用也。发热而呕,则人参当去,而桂枝非所宜矣。其目赤、耳聋、胸满而烦者,用柴胡去参、夏加 栝蒌实之法∶脉弦细而头痛发热者,从柴胡去参加桂之法。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 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结。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矣。此为半在里半在表也。脉虽 沉细,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 而解。
大便硬谓之结。脉浮数能食曰阳结,沉迟不能食曰阴结。此条俱是少阴脉,谓五六日又少阴发病之期。若 谓阴不得有汗,则少阴亡阳,脉紧汗出者有矣。然亡阳与阴结有别∶亡阳咽痛吐利,阴结不能食而大便反硬也。
亡阳与阳结亦有别∶三阴脉不至头,其汗在身;三阳脉盛于头,阳结则汗在头也。邪在阳明,阳盛,故能食,
此谓纯阳结;邪在少阳,阳微,故不欲食,此谓阳微结,宜属小柴胡矣。然欲与柴胡汤,必究其病在半表。而 微恶寒,亦可属少阴;但头汗,始可属之少阳。欲反复讲明头汗之义,可与小柴胡而勿疑也。上焦得通,则心 下不满而欲食;津液得下,则大便自软而得便矣。此为少阴、少阳之疑似证。
上论小柴胡主证。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头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身热恶风,头项强,桂枝证未罢。胁下满,已见柴胡一证,盒饭用小柴胡去参、夏加桂枝、栝蒌以两解之。
不任桂枝而主柴胡者,从枢故也。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者,小柴胡汤主之。
潮热已属阳明,然大便溏而小便自可,未为胃实。胸胁苦满,便用小柴胡和之,热邪从少阳而解,不复入 阳明矣。上条经四五日,是太阳少阳并病,此是阳明少阳合病。若谓阳明传入少阳,则谬矣。
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 然汗出而解也。
不大便属阳明,然胁下硬满而呕,尚在少阳部。舌上白苔者,痰饮溢于上焦也。与小柴胡汤,则痰饮化为津 液而燥土和,上焦仍得汗出而充身泽毛矣。
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呕者,水气在上焦,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矣。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柴胡汤有芩、参、甘、枣,皆生津之品。服之反渴者,必胃家已实,津液不足以和胃也,当行白虎、承气等 法。仍用柴胡加减,非其治矣。此少阳将转属阳明之证。
上论两经合并病。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 柴胡汤主之。
中风至七八日,寒热已过,复得寒热,发作有期,与前之往来寒热无定期者不侔,此不在气分而在血分矣。
凡诊妇人,必问月事,经水适断于寒热时,是不当止而止也。必其月事下而血室虚,热气乘虚而入,其余血之未 下者,干结于内,故适断耳。用小柴胡和之,使结血散则寒热自除矣。余义详阳明篇。
上论热入血室。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伤寒至六七日,正寒热当退之时,反见发热恶寒证,此表证而兼心下支结之里证,表里未解也。然恶寒微,
则发热亦微。但肢节烦疼,则一身骨节不烦疼可知。支如木之支,即微结之谓也。表证微,故取 桂枝之半;内证微,故取柴胡之半。此因内外俱虚,故以此轻剂和解之也。
上论柴胡桂枝证。
柴胡桂枝汤∶ 柴胡(四两) 黄芩 人参 生姜 芍药 桂枝(各两半) 甘草(一两) 半夏(二合半) 大枣(六枚)
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桂、芍、甘草,得桂枝之半;柴、参、芩、夏,得柴胡之半;姜、枣得二方之半,是二方合半非各半也。与 麻黄桂枝合半汤又不同。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用小建中汤。不瘥者,小柴胡汤主之。
前条偏于半表,此条偏于半里。注详建中汤证中。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少阳为枢,太阳外证不解,风寒从枢而入少阳矣。若见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之一,便是柴胡 证未罢,即误于吐、下、发汗、温针,尚可用柴胡治之。若误治后,不见半表半里证而发谵语,是将转属阳明,
而不转属少阳矣。柴胡汤不中与之,亦不得以谵语即为胃实也。知犯何逆,治病必求其本也,与桂枝不中与同 义。此太阳坏病,而非少阳坏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