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何逆。随证治之之条。二则曰。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之目。法言若是。岂
非以其丝辨缕论。积多若是。犹不足以尽风寒之所欲论之谓邪。噫。仲景氏所以作论之心。于此
可以想见其万一于言国文本之外矣。曾谓非辨非论。顾可以清杂乱。而正伤寒之名实乎。不能
也。是故伤寒不可以作经。而但可以作论者。其意不在此欤。名虽曰论。实则经也。说者谓医家
之有此书。犹儒家之有语孟。盖以其浑融该博。曲尽精微。恢恢乎足以股肱素难。而为斯道之日
星。信矣。然其举纲振目。经纶阖辟。首尾条贯。脉络分明。近则可以言仿佛学庸。远则可以议
属比春秋。而法象乎易。说者遗之。似亦未可以言其全知此书之纯粹也。嗟惟文本。去古未远。
辞简义奥。读而道其道者。要皆不过模形
范影。踪迹汤丸。错择名利。以求凿柄于盲瞽之余。譬之乐师。习○ HT 以治钟 琴瑟。节奏
虽工。求其所谓正六律。谐五音。通八风。而能与天地同和者。难言也。叔和类集而编次之。各
为一篇。独于太阳。分而为三。一一以辨。标其篇目。夫既以辨标其篇目。则论归重于辨。叔和
已得之矣。既分太阳为三篇。则太阳一经归重于三辨。叔和已明之矣。自今观之。各篇之中。不合
于辨者。历历可指也。而太阳三篇。尤溷溷然无辨于三也。似此编次。徒赖叔和之名存。岂复叔
和之实在哉。必由后之轻浮。有如类证之辈者。不谙论义。不会辨意。骋以卑陋。计图剽窃。务
为欺炫。纷更错乱。颠倒变易。法则断股离肢。方则裒多益寡。将谓不如此。不足以动众。惟徇
私己。罔解误人。然冠履倒置。望者必骇。薰莸同 。嗅者必憎。或出重辑亦未可知。是以匡郭
纵完。而体骨终失。遂使晚见狐疑。卒致非全书之谬。虽专医之门。咸置之而不读。夫以此书为
非仲景氏之全书置而不读。彼业不在医。无足怪也。以业既在医。亦视为非全书而不读。则其为
医也。可得谓之全医乎。何不思之甚也。于是斯文湮没。至道蓁芜。民膺斯疾。幸邪不邪。不敢
必也。窃谓此惧。跋履山川。冒蒙荆棘。崎岖南北。东抵齐鲁。西涉川陕。委志从正。以趣明师。
期还叔和之故。以通仲景之源。风霜二十余年。颜霉鬓雪。神其默迪。一旦豁然。征之道途。足
成小试。倦老思休。归田闭 。考众本之殊同。反离异而订正。一师友之授传。窃僭负为此集。八
经寒暑。稿脱七誊。深惭蛙吹。玷荷骥附。虽不足以合叔和之雅调。而宣仲景氏之遗音。至于溯
流穷源。欲伸长○ HT 而拟望六律正。五音谐。八风通。天地和同。底民物于康阜。以上际唐
虞之盛之心。所以延颈企踵于任斯道之君子者。未尝有一息之不然。此其所以
宁负僭窃而不敢逃避也。谨书揭简。以告同志云。
\x辛卯冬日长至歙灵山方有执书于溪南无逸所\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