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盖汗者。血
之液。血虽阴。行之者阳。脾败。不统血。则阴不守阳不固也。发黄者。脾属土而主肌肉。土欲
败而色外夺也。
溲便遗矢。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也。
矢。与屎同。溲便。遗溺也。肾司阖辟。阖辟废。故二便皆无禁约也。肾藏志。经曰。狂言者。
是失志矣。失志者死。肾主骨。骨之精为瞳子。目反直视者。骨之精不上荣于瞳子。瞳子背而不
能转也。
又未知何脏阴阳前绝。若阳气前绝。阴气后竭者。其人死。身色必青。阴气前绝。阳气后竭
者。其人死。身色必赤。腋下温。心下热也。
首句又承上文重起设问之词。下乃答词也。盖五脏绝之先后。不可以上文之次第为拘。故复
言脏气之阴阳前后绝竭。有以验之于既死之后。则脏有胜负。绝有迟速。大率可见矣。腋。左
右肘胁之间也。成氏曰。阳主热而色赤。阴主寒而色青。其人死也。身色青。则阴未离乎体。故
知阴气后竭也。身色赤。腋下温。心下热。则阳未离乎体。故知阳气后竭也。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乃不知
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气寒。冷必相搏。其人即KT 。
KT 。与噎通。饮。去声。令。平声。浮为气。故曰无血。大为虚。故曰寒。KT 。俗谓之
KT。义见下条。
趺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相搏。故令气KT 。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
虚取实。守空迫血。脉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此承上条。又出趺阳而以哕与衄言。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致也。咎过愆也。责虚。言求病于
虚。虚与上条寒互文。取实。言反以虚为实。而攻取之也。血属阴而为内守。故曰空。迫血。言
劫汗也。
诸脉浮数。当发热而洒淅恶寒。若有痛处。饮食如常者。蓄积有脓也。
此与第十三条互意。
脉浮而迟。面热赤而战惕者。六七日当汗出而解。反发热者瘥迟。迟为无阳。不能作汗。其
身必痒也。
此与太阳下编第七条互意。
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中上。名曰洁也。浊邪中下。
名曰浑也。阴中于邪。必内 也。表气微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
头痛。项强。颈挛。腰痛。胫酸。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 。足
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微虚。里气微急。三焦相溷。内外不通。上焦怫郁。脏气相熏。口烂食
龈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胃中为浊。荣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
赤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
厥微。阴无所使。客气内入。嚏而出之。声 咽寒。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自下。状如豚肝。
阴阳俱
厥。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龈。音银。 。音 。清便之清。读圊。令。平声。数。音朔。清指风。浊指寒。曰洁。曰
浑。以天地之偏气言也。阴中于邪以下。至浊邪中上一节。是释上文阴即下焦。阳即上焦也。阴
气为 以下。至血凝不流。是言证。若卫气前通以下。言变痈脓之故。
若阴气前通以下。言变脓血利之故。卫气即阳气。荣气亦阴气。乃承上文荣卫不通而言清浊
之所以为病在其中矣。阴阳俱厥以下。言证并于里而加重。故曰。命难全也。下重。后重也。湫。
以水脏言也。
脉阴阳俱紧者。口中气出。唇口干燥。 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到七日
以来。其人微发热。手足温者。此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发热者。此为难治。设使恶寒者。
必欲呕也。腹内痛者。必欲利也。
此以上条同感而异变者言。微发热。邪退也。大发热。邪胜也。恶寒。表在也。腹内痛。入阴也。
脉阴阳俱紧。至于吐利。其脉独不解。紧去人安。此为欲解。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此
为晚发。水停故也。为未解。食自可者。为欲解。
至于吐利。乃承上条欲呕欲利。而又以其变成者言。独不解。言证变而脉独在也。晚发。言后
来更又发也。以上三条。一证而三变耳。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六指伤寒。七指中风。盖详其欲解之状而总言之也。然手足三部脉皆至。则是以十二经之病
皆退言。伤寒不独传足经明矣。
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际黄者。此为欲解也。
上节以脉但皆至而未和。故有口噤躁扰。此以和也。故惟大烦。目重。而睑内际见黄。与太
阳上编第十一条互意。但此以大概言耳。
脉浮而数。浮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