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静也。胸胁既满。谷不化消。所以静默不言。不需饮
食也。心烦喜呕者。邪热伏饮抟胸胁者涌而上溢也。或为诸证者。邪之出入不常。所以变动不一
也。柴胡少阳之君药也。半夏辛温。主柴胡而消胸胁满。黄芩苦寒。佐柴胡而主寒热往来。人参
甘枣之甘温者。调中益胃。止烦呕之不时也。此小柴胡之一汤。所以为少阳之和剂与。伤寒五六
日。中风。往来寒热。脉经作中风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之后。心烦作烦心。心下。作心中。身有。作外有。
后加减法
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烦。热闷也。去人参。热聚而闷。不宜固
气也。不呕。无伏饮以为逆也。去半夏。既无伏饮为逆。不须辛散也。栝蒌实者。寒以泄热。苦
以散满也。)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渴。津液不足也。半夏燥津
液。故去之。人参生津而止渴。栝蒌根彻热而益津。所以加之也)。若腹中痛。去黄芩。加芍药三
两。(腹中痛。血涩而内寒也。黄芩苦坚而寒中。故去之。芍药通宣而愈痛。故加也。)若胁下
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胁下痞硬。邪热伏饮抟聚为实也。去大枣。甘能聚气而令人中满
也。加牡蛎。咸能软坚而主除寒热也。)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悸。心动
也。水停心下则悸。所以小便不利也。肾主水。黄芩坚肾。肾坚则水愈蓄。故去之。茯苓利窍。窍
利则水渗泄。故加之。)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似汗愈。(不渴。津液
无亏也。故不须人参以为润。外有微热。表未全罢也。故加桂以解肌。)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
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咳。气逆而嗽也。去人参大枣者。甘能益气也。水寒窒气则咳。本方
有半夏。水可燥也。寒宜热散。故易生姜以干姜之热。散其寒也。然咳属肺。肺欲收。加五味子
者。酸以收之也。太阳一经。惟荣卫之不同。所以风寒分异治。阳明一经。虽属经络脏腑。最为
切近太阳。荣卫之道在迩。风寒之辨尚严。少阳一经。越阳明。去太阳远。荣卫无相关。经络脏
腑而已。经络脏腑无不同者。经络脏腑同。风寒无异治。经以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交互
为文者。发明风寒至此。同归于一治也。斯道之精微。其在于斯乎。)
(六十一)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此承上条申言辨认少阳一经为病之大意。
(六十二)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已。毕也。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然非津液不足。水饮停逆。则不渴。或为之渴。寒热往来之暂
渴也。今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
(六十三)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
而解。
柴胡证不罢。言病虽不解。亦不他变。则宜再行和之可知也。故曰复与柴胡汤。蒸蒸而振。
作战汗也。必如此而后解者。以下后里虚故也。此与中篇第五十五条互义。
(六十四)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
结胸状。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发热恶寒。即下文续得寒热。经水适来。妇人血为主。临经不临经。邪热内郁。迫血妄行。多
则因而适然错来也。七八日。邪当入里之时。故外热除而脉迟。表罢而身凉也。如。似也。言变
胸胁下满其状有似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而谵语。盖虽非反下。而经水之不当来而来。犹之反下而
然也。血室。荣血停留之所。经脉集会之处。即冲脉。所谓血海是也。其脉起于气街。并少阴之
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热入而病作。其证则如是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旁。各去同身寸
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纳血。故刺期门。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
(六十五)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
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上条适来。此言适断。反复更互详言也。续。谓续后得也。寒热以往来寒热言。与上条恶寒
发热意同。适断。言值经水正
来。适然又断止也。热入血室。与上证同而义异。适来者。因热入室迫使血来。血出而热遂遗也。
适断者。热乘血来而遂入之。与后血相抟。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结也。如疟状。申释寒热也。
上言刺。此出小柴胡。皆互相发明也。
(六十六)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
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痛。当作病。此总上二条而申明之。以决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