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上火,令一
两沸,分温再服。一服得利,止后服。
321.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气汤。方二十。
(用前第十九方,一法用
大柴胡。)
322.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方二十一。(用前第十九方。)
323.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方二十二。
甘草(炙,二两) 干姜(一两半) 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一枚)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324.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
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方二十三。(方根据上法。)
325.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脉经云,灸厥阴可五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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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辨厥阴病脉证并治

属性:326.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327.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328.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329.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330.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331.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332.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一云消中)
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
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
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333.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
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334.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
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为痹。
335.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
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336.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337.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338.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
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
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一。
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炮,去皮,六两) 蜀椒(出汗,四两) 桂枝(去皮,六两)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
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
臭食等。
339.伤寒热少微厥,指(一作稍)头寒,嘿嘿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
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340.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341.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342.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343.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344.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345.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346.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347.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348.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349.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促,一作纵。)
350.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方二。
知母(六两) 石膏(碎,绵裹,一斤) 甘草(炙,二两)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