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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伤寒溯源集-第72页


此条虽无小便自利之津液下走。然汗多则津液之枯。一也。故胃中燥。大便必硬而为脾约也。至硬则谵语。
比前不同矣。前大便虽硬。皆未谵语。此独谵语者。以胃中少有热邪。导法止入谷道。不由胃中而下。不能逐热。
故以小承气汤和之。所以一服谵语止。即禁止之曰更莫复服。盖以些小实热。不须峻下。故中病即止。恐复服则 再伤津液。损坏元气。所以叮咛戒谨如此。
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夫阳者。气也。汗者。营血中之阴液也。阳气鼓动。阴液外泄而为汗。阴液外泄。则阳气随之而散亡矣。此言太 阳受病之时。已多发其汗。若邪转阳明。又重发其汗。发之不已。以致阳气随汗而丧亡。故曰亡其阳。神者。阳之 灵也。阳亡则神散而不守。阴者。胃中之津液也。汗多则阴竭而胃燥。故谵语也。脉者。气之先。血之府也。脉之动。
阳气鼓之也。阳亡阴竭。故脉短促而死也。但言亡其阳而不及阴者。重阳气也。其独重阳气者。何也。盖无阳则阴无 以生也。若汗虽多而脉自和者。则真元未散。阳气犹未亡也。故曰不死。虽云不死。然亦危矣。
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此二条。总结上文汗下。及利小便。亡津液而致脾约之见证也。浮为阳邪盛。芤为阴血虚。搏。聚也。浮芤并见。
故曰浮芤相搏。阳邪盛则胃气生热。阴血虚则津液内竭。故其阳则绝。绝者。非断绝败绝之绝。言阳邪独治。阴气 虚竭。阴阳不相为用。故阴阳阻绝而不相流通也。即生气通天论所谓阴阳离决。精气乃绝之义也。注家俱谓阳绝。乃无 阳之 互词。恐失之矣。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难。其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趺阳。足趺上动脉也。又名冲阳。胃脉也。浮为阳脉。趺阳浮。则阳邪入胃而胃中热。故曰胃气强。非胃阳之 正气强也。涩为阴脉。趺阳涩。则津液热燥而小便短数。故云小便数。非气化行而津液多之频数也。
浮涩两相搏聚。则知胃气热而津液枯矣。所以大便难而其脾为约也。所谓脾约者。胃无津液。脾气无精可散而穷约也。
脾既无精可散。胃终热燥而大便难。故当以通肠润燥为治。而以麻仁丸主之。
\x麻仁丸方\x 麻子仁(二升) 杏仁(一升) 芍药(半斤) 浓朴(一斤) 枳实(半斤) 大黄(一斤)
上六味。为末。炼蜜为丸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和为度。
麻仁味甘而润。李时珍云。麻仁阿胶之属。皆润剂也。杏仁苦辛油滑。皆润燥之剂。芍药酸收。所以益阴而敛津液 也。
浓朴辛温。下气而宽中。枳实味苦。能破结利气。大黄苦寒下泄。而能荡除实热。药物虽峻。实和胃之法也。
观蜜丸则其性滞缓。分服则力小而绵。饮服则又和之矣。又云未效渐加。以和为度。则进步舒缓。此所以为和胃润燥之 剂欤。
辨误 脾约一证。成注谓俭约之约。又为约束之约。内经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 肺。通 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是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今胃强脾弱。约束津液。不得四布。但输膀胱。
致 小便数。大便难。愚谓胃强脾弱之说。固属误谬。而约束津液。不得四布之论。尤背经旨。何也。脾气既弱。岂反能约 束 胃中之津液邪。况津液既不得四布。岂能但输膀胱。太阴阳明论云。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必 因于脾。乃得禀也。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气。气日以衰。以此推之。则胃中之津液。
必待脾气散精。而后津液通行。若云脾弱而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可。若云胃强脾弱而约束津液则不可。
曾不知津液本在胃中。脾气既弱。岂胃强而反自为约束乎。条辨亦云胃强则脾弱。脾弱则不能为胃行其 津液以四布。使得偏渗膀胱而为小便数。致大便干而为胃实。犹反被胃家约束而受制。故曰脾约。方论虽 与成氏无异。然偏渗膀胱之说。尤属不经。不思经文本云脾气散精。上归于肺。然后能通调水道。下输 膀胱。水精四布。既云脾弱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又云使得偏渗膀胱而为小便数。然则偏渗之路。又 何途之从。而能使小便数邪。尚论因反被胃家约束而受制之说。故设门人问云。以胃强脾弱。不能为胃行 其津液。一如懦夫受悍妻之约束乎。喻氏答云。仲景但云胃强。未说脾弱。所谓胃强。正因脾之强而强。
盖约者。省约也。脾气过强。将三五日所受之谷。省约为一二弹丸而出。是脾气过燥。故令大肠之津液日 渐干枯。所以大便为难也。岂脾弱不能约束胃中之水。反能约束胃中之谷邪。若必传会前人。而以脾约 为脾弱。将指杀妻之吴起为懦夫乎。观前人议论。大约雷同。而喻氏独能立异。似乎识见不同。然其实皆 非也。其但云胃强。未说脾弱二句。最为精当。若云胃强。正因脾之强而强。遂云脾气过强。又太过之 词也。不知仲景但云胃气强。亦未云脾气过强。但云亡津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