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必
先伤。是以亦恶风也。体痛者。寒伤营分也。营者血中精专之气也。血在脉中。随营气而流贯。滋养
夫一身者也。生气通天论云。圣人陈阴阳而筋脉和同。气血皆从。此因寒邪入于血脉之分。营气涩而不快
于流行。故身体骨节皆痛也。呕逆。气逆而呕也。胸膈为太阳之区界。邪在胸膈。故气逆而为呕也。
然各经之呕不一。唯恶寒发热脉紧无汗之呕。则为太阳之本证也。当以各经之兼证别之。则自分矣。如伤寒呕多。
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盖以太阳表证未去。亦属太阳之呕也。若发热无汗之伤寒。呕不能食。而反
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之呕也。又如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又若呕而往来寒热者。属少阳之类是也。脉紧
者如索之紧绞也。脉经谓紧与弦相类。辨脉篇云。弦者状如弓弦。按之不移也。紧者如转索无常也。脉阴阳俱
紧者。言取之浮候固紧。而按之沉候亦紧也。前中风为阳邪。所以仅伤卫分之阳。故阳浮而阴弱。此以寒邪锋锐。
深入营分。寒邪由卫入营。营卫俱受伤。故脉之阴阳俱紧也。病机十九条云。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肾与膀胱相
为表里。故寒在太阳而脉紧也。紧则为寒气所伤。故名之曰伤寒也。然非独冬令为然也。六气之变。四时皆有之。
特以冬月为多耳。以下凡称伤寒而用麻黄汤者。皆同此脉证也。以寒伤营为第二层。故以之为太阳中篇也。
辨误 夫寒虽六气之一。实冬令严寒肃杀之藏气也。天地之阳气。自春令上升。出地而发生万物。至夏令而畅茂
盛长矣。盛极当衰。故行秋令以收敛成实。是为西成。既成则有冬气以藏之。又为来春发生之根本。故冬藏之寒气。
乃天地万物成始成终之正气。所以不可伤。伤之则为病矣。然何以伤之即病乎。盖天地之阳气。至十月则阴气已
极。卦属纯坤。十一月而一阳生于盛阴之中。在卦为复。其象为坎。一阳居于二阴之中。以寒水为之
胞胎。涵藏深固。潜养初阳。所谓潜龙勿用也。待渐长出地。而为东震发生之主。故其卦为泰。乃立春
之候也。至二月而阳气始壮。透地上腾而为风矣。由此天造草昧之时。而雷霆风雨。万物化生。草木
条达矣。若伤其寒水之胞胎。则藏阳损泄。至春而不能畅达。则六气不时。旱涝不均。饥荒荐至矣。
人身以肾为冬脏。命门之真阳。藏于两肾之中。即坎卦之象。乃大极中涵藏之元气也。为生气之本。三
焦之原。一阳藏于两肾寒水之中。潜养固密。则元阳充足。然后清阳之气。升越上腾。蒸谷气而外达。
则为卫气。游一身而布化。则为三焦。若此火损伤。则三焦无以布其阳气。上焦无此。则耳目失其聪明。
中焦无此。则水谷不能运化。下焦无此。则气化不得流行。二阴之窍不利。况不能蒸腾其 悍滑疾之谷气。
以外卫皮肤。致腠理不密。而风寒温暑之邪。乘虚而中之矣。故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此内经言未病之前。
先伤于寒也。所谓冬伤于寒者。言伤其冬脏主蛰封藏之本。寒水不能固养其元阳。以致三焦肝胆之阳气不旺。
不能敷布其阳春生发之卫气。使腠理不密。玄府空疏。外邪得以袭之而成温也。至若此篇之所谓伤寒者。
乃仲景专指寒邪侵入营卫。郁于腠理之间。阳气不得发泄。恶寒发热之外邪。已病之伤寒也。叔和不晓阴阳。
未达至理。轩岐之旨罔窥。仲景之玄未悟。妄以内经之冬伤于寒。认为仲景之伤寒。不分已病未病。不辨
先天后天。遂引内经冬伤于寒。以证仲景论中伤寒二字。究不能解冬伤于寒。因何直待春令而始温病。又不
能解热论所云。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以既感之寒邪。何故肯遥隔
半年三月。然后发动。想其下笔之际。必大为扼腕。不得已而强为一说曰。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
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若寒邪果肯安然久处于肌肤。
则素问玉机真藏论中之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之说。岂反为虚语耶。自有叔和之说。
而千古之惑。从此始矣。不意唐启玄子王冰亦不察其误谬。遂于素问阴阳应象论中冬伤于寒句下。引此数语。
以作注脚。又因此而使天下后世之人。皆认为经文之本意如此。莫识其为叔和之谬语。视之不啻若鼎钟
铭勒之文。金石不磨之论。悉崇信之而不疑。动辄引之以为证据。无论智愚。鲜有不陷溺其说。而入其
彀中者矣。余四气之旨。详载在素问生气通天论及阴阳应象论注中。此篇不及俱载。仅略举其一端。以辨
伤寒二字之疑似。为千古之讹耳。
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上条虽具脉证。以正伤寒之名。而伤寒之证。犹未备也。故于此条补出诸证。并出其主治之法也。
其于两条中互见者。盖示人以伤寒之见证。非必悉具。亦或有不齐也。邪在太阳必头痛。前虽见之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