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柴胡称解表之方。
小柴胡虽治在半表。实以理三焦之气。所以称枢机之剂。如胸满。胸中烦。心烦。心下悸。喜呕。喝咳。是上焦无
开发之机也。腹痛。胁下痞硬。不欲饮食。是中焦废转运之职也。小便不利。是下焦失决渎之任也。皆因邪气与正气相
搏而然。用人参扶三焦之正气。壮其枢耳。
四逆为太阴主方。而诸经可以互用。在太阴本经。固本以逐邪也。用于少阴。温土以制水也。用于厥阴。和土以生
木也。用于太阳。益火以扶元阳也。惟阳明胃实。少阳相火。非所宜耳。
少阴病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若四肢沉重疼痛者。为下焦水郁。用真武汤。是引火归元法。若便脓
血者。为下焦火郁。用桃花汤。是升阳散火法。此因坎中阳虚。不得以小便不利作热治。
少阴病。二三日。心中烦。不得卧者。病本在心。法当滋离中之真水。随其势之润下。故君黄连之苦寒以火泄之。
四五日小便不利。下脓血者。病本在肾。法当升坎中之少火。顺其性之炎上。故佐干姜之苦温以发之。此伏明之火与升
明之火不同治。
少阴心烦欲寐。五六日欲吐不吐。自利而渴。小便色白者。是下焦虚寒。不能制火。宜真武汤。以温下焦之肾水。
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眠。是上焦虚热。水精不布。宜猪苓以通上焦之津液。
厥阴下利。用白头翁汤。升阳散火。是火郁达之也。制乌梅丸以救火。是曲直作酸之义。佐苦寒以和阴。主温补以
存阳。是肝家调气之法也。乌梅丸。治伤寒之厥利与久利。故半兼温补。白头翁汤。主中风之热利与下重。故专于凉散。
小柴胡为少阳主方。乌梅丸为厥阴主方。二方虽不同。而寒温互用。攻补兼施之法相合者。以脏腑相连。经络相贯。
风木合气。同司相火故也。其中皆用人参。补中气以固本逐邪。而他味俱不相袭者。因阴阳异位。阳宜升散。故主以柴
胡。阴宜收降。故主以乌梅。阳主热。故重在寒凉。阴主寒。故重用辛热。阳以动为用。故汤以荡之。其症变幻不常。
故柴胡有加法。阴以静为体。故丸以缓之。其症有定局。故乌梅无加减法也。手足厥逆之症。有寒有热。有表有里。四
逆散。解少阴之里热。当归四逆散。散厥阴之表寒。通脉四逆。挽少阴真阳之将亡。茯苓四逆。留太阳真阴之欲脱。四
方更有轻重浅深之别也。
按发表攻里。乃御邪之长技。盖表症皆因风寒。如表药用寒凉。则表热未退。而中寒又起。所以表药必用桂枝。发
表不远热也。
然此为太阳表热言耳。如阳明少阳之发热。则当用柴芩栀豉之类主之。里热皆因郁热。下药不用苦寒。则瘀热不除。
而邪无出路。所以攻剂必用大黄。攻里不远寒也。然此为阳明胃热言耳。如恶寒痞硬。阳虚阴结者。又当以姜附巴豆之
类兼之矣。
麻黄桂枝。太阳阳明表之表药。瓜蒂栀豉。阳明里之表药。小柴胡。少阳半表之全药。太阴表药。桂枝汤。少阴表
药。麻黄附子细辛汤。厥阴表药。当归四逆汤。六经之用表药。为六经风寒之出路也。
膀胱主水。为太阳之里。十枣五苓。为太阳水道之下药。胃腑主谷。为阳明之里。三承气。为阳明谷道之下药。胆
腑主气。为少阳之里。大柴胡。为少阳气分之下药。此三阳之下药三阳实邪之出路也。
大肠小肠。俱属于胃。胃家实。则二肠俱实矣。若三分之。则调胃承气。胃家之下药。小承气。小肠之下药。大承
气。大肠之下药。戊为燥土。庚为燥金。故加芒硝以润之也。
桂枝加大黄。太阳转属阳明之下药。桂枝加芍药。太阳转属太阴之下药。凡下剂兼表药者。以未离于表也。柴胡加
芒硝汤。少阳转属阳明之下药。大柴胡下少阳无形之邪。柴胡加芒硝。下少阳有形之邪。桂枝加芍药。下太阴无形之邪。
三物白散。下太阴有形之邪。四逆散。下少阴厥阴无形之邪。承气。下诸经有形之邪也。下剂之轻者。只用气分药。下
剂之重者。兼用血分药。酸苦涌泄。下剂之轻者。故芍药枳实为轻剂。咸苦涌泄。下剂之重者。故大黄芒硝为重剂。
仲景用攻下二字。不专指大便。凡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指发汗言。表解者乃可攻之。指利水言。有热属脏者攻之。指清火言。寒湿在里不可下。指利水言。以有热故也。当以法下之。指清火言也。
仲景下剂。只重在汤。故曰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观陷胸抵当二丸。仍用水煮是丸。复为汤化。而连滓服。则
势力更猛于汤散矣。当知仲景方以铢两分数者。非外感方。丸药如梧桐子大。每服数十丸者。不是治外感法。仲景制
方疗病。随立方禁于后。使人受其功。不蹈其弊也。如用发表药。一服汗者。停后服。若脉浮紧。发热汗出者。不可与
桂枝。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大青龙。脉浮发热无汗。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诸亡血虚者。不可用瓜蒂。
病患旧微溏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