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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伤寒指掌-第37页

结也。不治。
邵评∶阳虚体湿。浊阴凝结于中。苔浓如雪花者。邪结已深也。纯阴无阳。故不治。
凡三阴下利。小便不利者。津液竭也。不可妄利小便。
邵评∶阴经下利。而小便不利。阴津亏乏也。如妄利之。阴气竭绝而津涸矣。
<目录>卷三\伤寒变症<篇名>小便(附)
属性:凡伤寒小便清白者。病不在里而在表也。下焦病。小便利者。病不在气分而在血分也。(参治法汇)
邵评∶热未入里。小便清白。以此可验邪之在表在里。若邪入下焦。小盒饭不利。
今反利者。病在血分。而不在于气。故下焦蓄血症。小便自利也。
太阳病。脉浮数。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五苓散。阳明病。脉浮。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述古)
邵评∶太阳经邪。传入膀胱之腑。为传本病也。用五苓导水泄热极是。若热结膀 胱。宜参用八正散加减。
又评∶阳明渴饮。小便不利。是津亏热伏。邪在胃中也。用猪苓汤利水泄热。兼滋 阴气。此古法也。若时方。可用导赤散。
凡伤寒表症未解。病在阳分。尚宜发汗者。不可先利小便。恐走其津液。取汗难也。(参奥旨)
邵评、邪在表。当发汗。若先利其小便。则津液从下走泄。非但不能得汗。必致津伤邪入。而病增变也。
故邪在表。禁利小便。
阳明病。潮热。汗出多者。必小便少。不可利小便。恐胃汁愈干也。若利之。必喘渴而死。(述古)
邵评∶阳明潮热。汗出多者。其津液已经外泄。恐其津亡胃燥。故禁利小便。汗与小便。同是津液 气化所由出。汗多伤阳。利小便则伤阴。阴液阳气并竭。故喘渴而死。是以汗多津亏。禁利小便。盖阳明 一经。以存津液。为第一义也。
小便不利。有可利者二。热结膀胱宜利。湿热发黄宜利。若大病后。汗下后。律液内 竭。故不利。若强利之。则水愈涸。必纯用养阴生津之品。则津液复而水道行矣。痢亦然。(参奥旨)
邵评∶病后汗下。后。小便不利。因津液内伤所致。即有余邪湿热。亦不可妄利。再竭其阴液也。当 用滋阴养液之剂。久久服之。俟其津液充复。小便自利矣。若有湿热瘀邪内蓄者。可利小便。若无邪而 津液亏乏者。切不可妄利也。
<目录>卷三\伤寒变症<篇名>疹属性:(痧 附合参金鉴治法汇叶案第一书)
者。有触目之形。而无碍手之质。即稠如锦纹。稀如蚊迹之象也。或布于胸腹。或 见于四肢。总以鲜红起发者为吉。紫色成片者为重。色黑色青者。不治。
邵评∶ 之形状。平而贴于肌肉之间。并无点粒高起。以手摸之。平而不碍手。或 红色成片。稠如锦纹者。此属阳邪胃热。有稀如蚊迹。而色淡不解者。此是正虚邪伏。此症有阴阳寒 热虚实之不同。当看其外症。参其脉象。而施温凉补泻之治法。
疹者。有颗粒之象。肿而易痒。即痧瘾之属。须知出要周匀。没宜徐缓。春夏多此。 疹二者。不外 手太阴与足阳明之治。又 为胃家毒火。疹属脾家湿热。须互参之。
邵评∶发疹于皮肤之上。起有颗粒。如粟如粒。以手摸之。有尖刺而触手者也。与 之平而在肌肉者不同。 由阳明胃热而发。疹因肺受风温而出。 有虚寒阴症。可用温补。疹无不由 邪火而作。阴寒之症罕有。故治疹之法。不外辛凉清透。宣肺化邪。温补之药。每禁用也。盖因疹子 即痧 一类。即天行时毒。入于肺中而发。邪盛者。点子稠密。肌肤微肿而稍痒。有红白二种。邪入营 者红疹。邪入卫者白点。大忌冒风凉遏。犯则肺闭内陷。发喘而死矣。
疹之发。伤寒由于失表失清。其邪不得外达。蕴于胃腑。走入营中而发也。温热 之症。外邪与内热相搏。湿热凝滞。自然发 发疹。有发热一二日便见者。有发热 三四日始见者。非因失治而然。
邵评∶ 与疹必当分别。 发于胃。疹出于肺。伤寒失表失清。邪遏于胃而热蒸 成。故伤寒症发 者多。而发疹则仅见也。其虚 阴 。由于中虚寒伏。逼其 浮阳外越。无根之火内动。见 隐隐而微。色白不鲜者是也。治须温补。至于疹。悉是外邪致病。天行痧疹。
时毒。袭入肺卫而发者。或温暑时邪。从肺吸受。由卫入营之症。其邪从肺外达而发疹者。此邪在上焦。
非由失表失清之故。当辨其在气在营。而用宣肺清透之法。若遇寒凉。防其抑闭。与 之治法。判然不同。二 症岂可不分辨哉。故约言之。 属胃。疹属肺。二症须分别论治。
大抵发汗不出。或虽汗不解。胸膈烦闷。呕恶不纳。足冷耳聋。脉沉而伏。或寸关脉 躁动。便是 疹欲出之候。须细诊之。
邵评∶邪热郁伏于中。蒸热为 。故汗不出。而烦闷呕恶。足冷耳聋。此是 疹将 发之见象。犹天将雨而闷热郁蒸也。脉沉伏。由于邪伏于内。脉道不利所致。寸关躁动者。伏邪勃发之兆也。
凡 疹欲出之际。若得上吐下泻者吉。毒瓦斯上下俱出故也。
邵评∶ 疹将出之际。上吐下泻。其热毒从吐泻而外出。分消其势。大忌止涩。若 出齐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