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气者。
杂症虚。亦发动气。宜照本病施治。如怯弱痢疾之类。
邵评∶杂症之有动气。总由脾肾两虚。参合其所患之本病。而辨别治之。



<目录>卷三\伤寒变症

<篇名>战振栗(合参准绳金鉴)

属性:战。身抖耸动也。振、亦耸动。比战稍轻也。栗心内发抖也。振轻而战重。战外而栗内也。
邵评∶战者。身体抖摇不定。如交战之象。有形外见也。振则一身振摇。比战似轻。
亦有形可见也。栗则无形外见。但心内凛凛。似痉抖。比战振轻。为邪重耳。
战为正气胜。故正与邪争。争则股栗而战矣。振为正气衰。衰则不能争。故止于振
耸耳。栗亦正衰邪胜。不能外战而内栗也。总之。战为正气胜。而栗为邪气胜。振为
正气衰。而战为邪气衰也。三者皆邪正相交。故争也。
邵评∶正气未虚。而能胜邪。邪正交争则为战。战则邪从汗而解矣。振为正气虚
弱。不能与邪相争。故不作战而但振摇耳。栗为正气虚弱。邪气正盛。正虚不能
胜邪。故不能外战而内栗也。总之。正胜邪衰。则战而邪达。振则正气虚。而邪气
亦不盛。故不作战。而但振摇。邪不能外解耳。栗为正衰邪旺。正不胜邪。邪气内
扰。正不与邪争。但心内凛凛而发抖也。
此症若生于三法之前。乃邪衰正复之兆。欲作战栗。汗出而解也。当静候其战汗。
不可遽投汤药。若生于三法之后。则为气血两虚。不能荣养筋骨。故为之振摇。不
能主持也。当大补气血。人参养荣汤主之。身摇不得眠。十味温胆汤倍人参。
邵评∶三法者。汗吐下也。三法之前。正气未伤。与邪争胜。邪不胜正。则周身发战。
战则汗出。邪气从汗而外解也。发战之时。宜安舒静卧。不可扰乱投药。以阻其
邪出之机。若汗吐下之后。正气已虚。不能送邪外出。营血衰耗。不能滋养筋脉。
故但振振动摇。无以自主。而不能作战也。宜补气养营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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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筋惕肉(参准绳)

属性:此症皆因发汗太过。邪热未解。血气已伤。筋肉失养所致。宜大补气血。人参养荣汤之类。
邵评∶惕、抽掣也。 、跳动也。筋惕肉 。因血液亏少。热邪内伏。筋肉无液滋养。热
入阴中而燔灼。致筋抽而肉跳。乃虚候也。故治以大补气血之法。
若未经过表。由其人素禀血少。邪热传于血脉之中。火性动惕而然。当作血虚火
燥生风治。宜加味逍遥散。去白术。加生地、钩藤。(此条参西塘感症)
邵评∶未经表汗而筋抽肉跳。由其人素禀血虚。不待汗而阴液已伤。邪热入于
阴分。阴亏火旺。血热生风。故见此症。治以清营化邪。滋液熄风之法。与上条之汗后纯虚不同。
若伤寒未经过汗。六七日经脉动惕。其肉不 。潮热谵语。大便闭结。小便赤涩。以
手按脐旁硬痛。此有燥矢也。加味大柴胡汤。
邵评∶此是实热。与上之虚症大异。当合参之。
如伤寒十余日。曾三四次发汗过多。遂变肉 身振。筋脉动惕。此因汗多伤其气血。加味
人参养荣汤主之。
邵评∶伤寒日久不解。正气已虚。又复发汗过多。阴血亦耗。气血两虚。筋肉失于
滋养。而见 振动惕之症。宜大补气血为治。
如汗后虚烦不得眠。筋惕肉 。此血虚兼火也。十味温胆汤。去五味。加柴、芍、川连。
邵评∶汗后虚烦。肝胆有火。阴亏挟痰。故见不眠惕 等症。宜用补气化痰两和
胆胃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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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循衣摸床撮空

属性:三者皆大虚之候。乃精神耗散。不能主持也。当以独参汤、左归饮、大剂与之。每
有获生者。(参西塘感症)
邵评∶循衣、摸床、撮空、三症。多相因而见。由于阴亏热盛。元神耗散。不能自主。虚
则喜实之象。用独参以补元神。左归以壮肾水救之。
阳明热极失治。致循衣摸床。微喘直视。脉弦者生。脉涩者死。此属阳明坏病。脉弦则超超而
长。胃气尚存。故可下以承气。然亦危极矣。要知生者未必尽生。而脉涩断无不死。下亦死。不
下亦死也。(述古)
邵评∶阳明热极。邪实于中。阴气几将涸竭。而见循衣摸床微喘直视之症。元神
亦耗散无主矣。故必诊其脉。如见弦象。尚有胃气。用承气下其实热。以存一线
之阴气。希冀生机。若脉涩者。阴竭血耗。必死无疑。
太阳火劫取汗。阳盛伤阴。而致循衣摸床。阴若未竭。则小便利。可生。阴若已竭。则小便不
利。多死。(参金鉴)
邵评∶火劫阴伤。阳热盛极。神被火迫而不守。致循衣摸床。以小便之利不利。验
其阴气之存亡。阴存则生。阴竭则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