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以(胃)〔脾〕家實③,腐穢當去故也④。原文278③脾家實:指胃腸機能恢復而言。
④腐穢:指腸中宿積腐敗的物質。
鄭論:論發黃與不發黃,專視乎小便之利與不利,利者氣機不能遏鬱,故不發黃,不利者氣機遏鬱,故見發黃。此條專在小便之利與不利上分,大有卓見。至暴煩下利,日十餘行,而曰(胃)〔脾〕家實,腐穢當去,是氣機下降,非若陽明之便鞕便難,故知其屬太陰無疑也。
【闡釋】此節乃太陰表邪入裏之實證也。浮緩之脈雖類太陽中風,但無發熱汗出惡風之證,而手足自溫,所以屬於太陰。太陰為濕土之髒,寒濕滯鬱亦能發黃,但此種身黃,色黃而黯晦,為陰黃,與濕熱郁蒸之陽黃,色鮮明如橘子色者很易區別,前者治以附子理中湯加茵陳,後者用茵陳五苓散治之。若小便自利,則濕邪從下而去,濕不內鬱,故不發黃。至暴煩下利,乃脾陽回復,自動祛邪外出,可不藥而愈。
六、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原文279前段鄭論:此條原係太陽因誤下,而邪陷於脾,故見腹滿時痛,理應溫中醒脾,似非桂枝湯㈠所宜,學者細酌之。
㈠邪陷下而用桂枝湯,使邪複從于表而解,所加芍者,和脾絡之意也,亦妙(頂批)。
【闡釋】本條與下條,傷寒論原文合為一條,成無己則分為兩條,舒馳遠與鄭氏從之。太陽誤下,邪陷太陰之實證也。“腹滿時痛”是因誤下而致脾氣受傷所致,不是太陰裏虛本寒,無吐利等證,但以太陽表證未除,故于桂枝湯內加芍藥,以解表而和脾,脾氣和則滿痛自除。鄭氏謂;“理應溫中醒脾,似非桂枝湯所宜,學者細酌之”。示人不可執一,應以辨證為是。
桂枝加芍藥湯方(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生薑三兩(切)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分三分。本雲桂枝湯,今加芍藥。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即桂枝湯內倍芍藥。《本草經》謂芍藥主邪氣腹痛,除血痹,破堅積,寒熱,疝瘕、止痛、利小便、益氣。本證因太陽誤下邪陷太陰,太陽表邪未解,故仍用桂枝湯解表,腹滿時痛,故加芍藥以和脾止痛。現推廣以治拘攣性疼痛、產後乳房紅腫脹痛,慢性痢疾等,主要是重用芍藥之故耳。
七、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原文279後段鄭論:按大實痛而在太陰,理應大承氣湯以逐其邪,于桂枝何取乎㈠?
㈠此亦太陽之邪,陷於脾而邪實,故表裏兩解之,亦妙法也(頂批)。
【闡釋】此條緊接上條,如鄭氏所言,理應大承氣湯以逐其邪,于桂枝何取乎?但此是太陽病誤下而致,於證似可急下,此陰實而非陽實,故應從桂枝例,升舉陽邪,但加大黃以破結滯,使表裏兩解,各有去路,則寒隨濕去,不溫而自溫矣。
桂枝加大黃湯方(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大黃二兩芍藥六兩生薑三兩(切)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乃表裏兩解之劑,用桂枝湯領出陷入的陽邪,加大黃以導其滯,以治實痛,使表裏之邪,各有出路。燥尿去而陽明之內道通,則大實痛減矣。現推廣用以治腹中寒熱不調而大痛,痢疾腹痛,蕁麻診等。
八、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①,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②。原文280①行:此處作用字解。
②易動:指胃陽受傷,侗泄不止。
鄭論:按脈弱而又見自利,其不足甚已,焉有再行大黃之理,似近畫蛇添足,殊非確論。
【闡釋】此條緊承上條,指出臨床用藥,必須注意患者體質,體質弱的,攻伐藥應慎用,或減輕用藥量,以免正氣受損,下利不止。鄭氏所論正確,當從之。
九、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醜上。原文275鄭論:各經皆有旺時,病之輕者,可以當旺時而潛消,宜知。
【闡釋】鄭氏所論各經皆有旺時,涉及時間醫學,從亥至醜上,即下午九時至次日上午三時,此太陰經氣旺時也。如鄭氏所說:病之輕者,當旺時而潛消。
傷寒恒論卷九少陰〔前〕篇凡外邪挾水而動之證,列於此篇,計二十七法。(據舒本校增)
一、少陰之為病,脈微細①,但欲寐〔也〕②。原文281①脈微細;微是脈的搏動輕微無力,屬於陽氣衰弱,細是脈的形態細小,屬於營血不足。
②但欲寐:是指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狀態。
鄭論:按此乃少陰提綱也。脈微細者,陽不足而陰有餘也。陽主開故寤,陰主闔故寐。寤則從陽,寐則從陰,故知邪入少陰也。
【闡釋】本條是少陰病的脈證提綱。少陰病,可分為直中與傳經兩種:寒邪直接侵襲少陰,一開始就是少陰證狀,為直中;由他經發病而邪傳到少陰的,為傳經。傳經則以從太陽傳來的為多,此因太陽與少陰相為表裏,二者關係密切,太陽受病時,正氣旺者,邪就在太陽而解,正氣不足者,邪即乘虛而陷入少陰;其次亦可從太陰傳入。少陰病是全身性虛寒證,較太陰病的脾胃陽虛更深一層,而為心腎陽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