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9-医藏 -10-中医理论

62-伤寒恒论-第13页

實屬瘀熱在腑,自應以行血之品,從腑分以逐之。鄭氏曰:“此方可為女科幹血癆對症之方也。”所謂幹血癆者,多見於婦女。因五勞所傷,虛火久蒸,幹血內結,瘀滯不通,久則瘀血不去,新血難生,津血不能外榮。症見經閉不行,身體羸瘦,不思飲食,骨蒸潮熱,肌膚甲錯,面目黯黑等。繼而鄭氏又言:“此方施於果係腑分有瘀血則宜,蓄血則謬,幹血則宜,血枯則謬”。確屬經驗有得之言,殊堪寶貴。
抵當湯方(校補)
水蛭三十條(熬)虻蟲三十個(去翅足熬)桃仁二十個(去皮尖)大黃三兩(酒洗)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
代抵當湯桃仁歸尾生地肉桂大黃芒硝穿山甲【方解及其應用範圍】本方為行瘀逐血的峻劑,藥力猛於桃核承氣湯,方中除大黃桃仁外,更有水蛭、虻蟲,水蛭即螞蝗,虻蟲是牛馬身上之蠅也。二味食血去瘀之力,可以直入血絡。惟水蛭、虻蟲二藥,人所罕用,王肯堂《證治準繩》中,訂代抵當湯(丸):桃仁、生地、歸尾,潤以通之;肉桂熱以動之;大黃、芒硝以推蕩之;穿山甲引之以達瘀所也。代抵當湯常用於熱與瘀血結于下焦有症瘕積聚者,以及婦人經水閉滯者,對肝脾腫大等有一定療效。
四十、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①,抵當湯主之。原文125①諦(dì帝):審也,證據確實的意思。
鄭論:按此條只以小便之利與不利,判血之有無也。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者,是蓄尿而非蓄血也;若少腹滿而小便利,其人如狂者,蓄血之驗也。苟其人不狂,小便利而腹滿,別無所苦,則又當以寒結熱結下焦處之,分別施治,庶可言活人也。
【闡釋】本條承上條辨蓄血與蓄水證。若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是太陽腑證中之蓄尿證,治以五苓倍桂。若少腹滿而小便利,其人如狂,此非膀胱蓄水,是蓄血也,所以仍用抵當湯破瘀逐血。鄭氏曰:“苟其人不狂,小便利而腹滿,別無所苦,則下焦又有寒結熱結之分。”筆者認為寒結治以苓桂朮甘湯加附片、白蔻、砂仁;熱結可用黃連解毒湯加滑石、木通。
四十一、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②;小便少者,必苦裏急也③。原文127②心下悸:指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
③苦裏急:小便欲下不能,小腹部有急迫的感覺。
鄭論:按飲水多而小便亦多,此理之常。但既稱小便多,水以下行,又何致上逆淩心而為悸乎?必是小便少而水道不暢,上逆以淩心而為悸,與理方恰。小便不暢,裏必苦急,勢所必然。原文以飲水多,致心下悸,理亦不差,仍不若小便之多少處求之,更為恰切。或曰:太陽行身之背,水氣何得淩心?余以為淩心者,誠以太陽之氣,由下而至胸腹也。
【闡釋】本條從小便之利與不利,以辨別水停的部位。飲水多,小便利者,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此水停中焦所致,可用茯苓甘草湯治療。飲水多,小便不利者,少腹急急迫,是水停下焦之故,可用豬苓湯治之。
四十二、大下之後,複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凡病若④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⑤、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原文59、58④若:應作“或”字解。
⑤亡:應作“喪失”解。
鄭論:據所言汗、吐、下,以致亡血,亡津液,只要其人無甚大苦,可以勿藥,俟正氣來複,必自愈。明明教人不可妄用藥,誤用藥,恐生他變也。
【闡釋】此條在《傷寒論》中為兩條。“大下之後,……必自愈。”按此節乃下後複汗,俟其自愈之證也。“勿治之”三字,諸家皆謂不可用利藥。惟大下之“大”字,均未注明,所謂大下者,即用大承氣法是也。蓋大承氣直瀉君相二火,既傷津液中之陽,複發汗又傷津液中之陰,此小便所以不利也,亦必待其陰陽自和,斯小便得利,而自愈矣,“凡病若發汗,……必自愈”。按此節乃諸治後自愈之總綱也。陰陽自和者,即不能再用汗、吐、下之法,但當調其陰陽,則未盡之邪,從外解者,必自汗而解;從上解者,必自吐而解;從下解者,必自利而解。此即陰陽和,必自愈之真諦也。誠如鄭氏所言;“教人不可妄用藥、誤用藥、恐生他變也。”
四十三、太陽病,〔先〕下之而不愈,因複發汗,〔以此〕表裏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①,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待)裏未和,然後〔複〕下之。原文93①冒家:指頭昏目眩的病人。
鄭論:據下後複發汗,以致表裏俱虛,其傷正也太甚,虛則易於感冒,此理之常,此刻應於補正藥中,加解表之品,必自愈。推其故,汗出表和,待裏未和,然後下之,待字不可忽略,實有斟酌可否之意,學者宜細求之。
【闡釋】太陽病本不應下,先行誤下,裏氣先虛;又複發汗,表氣再虛。
則病者發生頭目昏冒,若正氣旺,必大汗出,汗出表和則自愈。否則應如鄭氏所說,於補正藥中加解表之品,如理中湯加蘇葉、防風等,則自愈。若裏未和,可酌用調胃承氣湯以下之,方為正治。
四十四、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②,必先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