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主浮。故可发之使从汗解也。
其有不从太阳而从少阳者。经云。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
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盖弦为少阳定脉。其头痛特邪之外溢于太阳。而非太阳之
自病。故仲景特申发汗之禁。又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
者。慎不可汗。而亦不可下。汗下俱不可。而从少阳和解之法。仲景虽不言。在人因证善会
矣。
阳明病尤忌发汗。经云。伤寒六七日。不大便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

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此言风寒之邪。由表而入。热未入里。仍宜汗解。
既入于里。则宜以承气汤下之矣。由此推之。湿热之邪。本在于里。而外溢于表。其初起每
见头痛证。当以清里为主。微兼透表。里和则表自解。若徒与攻表。非但头痛不减。恐里
证增剧矣。
太阴病亦有头痛者。经云。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
用水
者。理中汤主之。霍乱。太阴证也。头痛发热。是阴病有转阳之机。惟亟去其里寒。则病出
于阳而可治矣。
少阴一经。与太阳相表里。太阳之脉浮。少阴之脉沉。经云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
。身体疼痛。宜四逆汤。盖沉非太阳之脉。即不得同太阳发表之例。而与以大发其汗矣。
太阴少阴。其脉上至颈胸中而还。不循于头。应无头痛证。然阴阳出入。互相输应。其
机正妙
于转。不能呆执而论。至厥阴之脉。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 。上出额。与督脉会于
巅。病亦有头痛者。如经云。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是也。厥阴头痛。往往直升
巅顶。其有痛甚入连于脑。而手足寒者不治。
太阳经病不解。转传入府者。其人头痛而小便不利。治当不从经解。而从府解。如经云
。服
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
主之。盖所以运胸中之阳。以化寒水之气。使从小便则解。故曰。小便利则愈也。由是推之
。其有热结于府。头痛小便不利。而又加以口渴。则宜以甘寒泻其府热。而头痛自愈。其法
又可会矣。
太阳之邪并于上。则头项强痛。并于下则项背强痛。经云。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
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太阳病项背强KT KT 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此以有汗无汗
分别风寒与发热同义。又经云。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独
头面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另详痉门。又结胸者。项亦强如柔痉状。下之则和。宜

陷胸丸。盖气结于胸。则项牵连而强。故下之则和。此虽见项强证。而其邪又不关太阳也。



<目录>中集

<篇名>身痛

属性:身痛亦太阳表证。欲发其表。宜以汗解。然阴阳表里。互有出入。在权其轻重而善治之
。不能执一也。
其宜汗解者。如经云。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
黄汤
主之。又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以大青龙汤发之。
此发汗之正法也。至于太阳之邪。连及少阳。则如经云。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
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此专用少阳和解之法。而兼桂枝以
和太阳之表。则又不纯用汗法矣。而脉必以浮为断。若脉沉者即不得治表。如经云。病发热
头疼。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又云。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
者。桂枝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又云。少阴病。身体疼。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
子汤主之。其间治法天渊。在相其缓急。以分别先后。如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

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仲景论中本身昭晰。不得以身痛属表证。概与发表。致召亡阳之变也。
身痛同为表证。然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此邪着于里。外舍于肌肉之间。要当温经。
使自
作汗而解。无径行发表之理。如经云。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

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又曰。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
短气。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此二者。当温经则其汗自透。若大发
其汗。病反不除。不呕不渴。方可温经。由此推之。则呕而且渴。又属湿热壅滞。汗法尤
忌矣。故仲景又曰。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