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
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盖有表证者。还宜治表。此则表证除而热渴炽盛。故宜以人参白虎急救
其阴。俾阴气和则阳热外越。自然汗出而解也。
三阴为病。不得有汗。以邪行于里故也。同一无汗而阴与阳又何以别之。盖阳脉主浮。
而阴脉必沉也。
又有水饮内蓄而无汗者。经云。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
痛。
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盖汗者津液所布。今水饮内蓄。则津液内渗。故
外不得有汗也。
凡当汗之证。服汤一剂。病势仍在。至于服三剂而仍不得汗。又加以脉躁盛者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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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自汗

属性:太阳病惟寒伤营者无汗。此外若风湿暑热之邪。初起即令汗自出。至一入阳明。即寒伤
营者
。其始发热无汗。至此亦 然汗出。而不恶寒反恶热矣。此之自汗。皆不得以表虚论治也。
有邪在于表。汗出不彻。应须再汗而愈者。经云。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
者外不谐
。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又曰。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
。盖麻黄乃发汗之峻剂。惟无汗者宜之。桂枝则于发汗之中。仍寓固卫之气。故汗出而复发
其汗者。不取麻黄而取桂枝也。
经云。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以酒客不喜甘故也。盖酒气与谷气相并。其中必热。故不
可与桂枝。以其人湿热重故也。酒客如此。则凡病之因暑湿而起者。其不宜桂枝更明矣。
其有因里实而汗自出者。经云。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
则谵
语。小承气汤主之。又云。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盖里气既通。则邪热
下行而汗自止矣。
又有汗多亡津液。而邪犹在于经。未入于府者经云。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
。脉
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盖必急救其阴。则烦渴除而汗亦止矣。更有汗多亡阳者。经云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支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又云。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盖必以附子合芍药以温经
固卫。则阳回而汗自 。则同一汗出。而虚实寒热。治又不同矣。
阴病不得有汗。其有汗出如油。喘而不休。以及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
出不
止者。皆死病也。其间有可治者。如经云。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
主之。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又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支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此皆急温之证。不可
须臾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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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头汗

属性:(附手足汗 盗汗)
凡阳明病一身自汗出者。谓之热越。此热从外达也。若热不得越而从上达。则有头汗证
。从
傍达则有手足汗证。而其证皆属阳而不属阴。仲景云。阴不得有汗。故以是列阳明证也。
头为诸阳之会。邪郁于里。不得外越。热蒸于阳。则头汗自出。凡见此证者。
多发黄。经云。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身必发黄。又云。阳明病被火。额上
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发黄。此以热郁在里。不得外越故也。然其间有郁之浅者。如经云。阳明

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此
可用吐法以宣其热也。有郁之深者。如经云。伤寒热结在里。但结胸无大热者。此为水结在
胸胁也。但头微汗出者。大陷胸汤主之。此可用下法以泄其热也。此皆阳明病。其邪不能外
出于阳明之表。而郁在阳明之里也。
其有不属阳明而属少阳者。经云。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
欲食
。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

。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
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又云。伤

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
。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小柴胡本少阳之剂。所以两和表里。今里证已具。而
犹持于半表。故尚见头汗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