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
只出三证如前,于太阳阳明并病,则言其有传变如此也。又三阳互相合病,皆自下利,
仲景太阳阳明合病,则主于葛根汤;太阳少阳合病,主以黄芩汤;少阳阳明合病,主以承气汤。至
于太阳少阳并病,其证头项强痛,目眩,如结胸,心下痞硬,当刺大椎、肺俞、肝俞,不可汗下。
太阳阳明并病,已见上论。但三阳合病,仲景无背强恶寒语句。虽别有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
乃属太阳证而非三阳合病也。三阳若与三阴合病,即是两感,所以三阴无合病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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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伤寒变温热病论

属性:赵嗣真曰∶按仲景论,谓冬月冒寒,伏藏于肌肤而未即病,因春温气所变则为热。夫变者,改
易之义也。至此则伏寒各随春夏之气改变为温,为热。既变之后,不得复言其为寒也。所以仲景云
温病不恶寒者,其理可见矣。《活人书》发于温病曰阳热未盛,为寒所制。岂有伏寒既已变而为温,
尚可言寒能制其阳热邪?又于热病曰阳热已盛,寒不能制。亦不当复言其为寒也。盖是春夏阳热已
变,其伏寒即非有
寒能制其阳热尔。外有寒邪能折阳热者,乃是时行寒疾,仲景所谓春分以后,秋分节前,天有暴寒,
为时行寒疾是也。三月四月,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则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
折,病热则重。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是知时行寒疾与温热二病,所论阳气
盛衰,时月则同。至于论暴寒之寒,与伏寒已变之寒,自是相违。名不正则言不顺矣。仲景又云其
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要在辩其病源。寒、热、温三者之殊,则用药之冷热判然矣。赵
氏为《活人书》释疑曰∶《活人书》之可疑者甚多,仲景论亦有可疑者。如白虎汤,仲景既云表不
解者不可与之,白虎加人参汤证,一曰恶风,一曰恶寒,岂非表不解而复用白虎何耶?盖恶风曰微,
则但见于背而不至甚于恶寒;曰时时,则时或乍寒而不常,是表证已轻,非若前证脉浮紧,发热无
汗全不解者。此则加之大热大渴,所以用白虎而无疑也。又曰∶仲景论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
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若脉微而
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以
其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仲景之意,盖以得病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
寒,热多寒少十六字为自初至今之证,下文乃是以后拟病防变之辞,当分三截看。若其人不呕,清
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浮缓,为欲愈。此一节,乃表和无病。而脉微者,邪气微缓也,阴阳
同等,脉证皆向安之兆,可不待汗而欲自愈。若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更下,更
吐之。此一节,宜温之。若面色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痒,宜桂枝麻
黄各半汤。此一节,必待汗而愈也。《活人书》不详文意,却将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九字本是愈
之证,反以他证各半汤汗之。又将不可汗、吐、下证及各半汤证语句,并脱略而不言。取此证而用
彼药,汗其所不当汗,何也?若是,可见仲景文法多如此,学人必须反复详玩,熟观其意,其例自
见,则治不差。故赵氏嗣真曰∶仲景之书,一字不同,则治隔霄壤。读之者可不于片言只字以求其意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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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温病辩

属性:问曰∶伤寒温病何以脉辩?答曰∶温病于冬时感寒所得也,至春变为温病耳。伤寒汗下不愈而
过经,其证尚在而不除者,亦温病也。经曰∶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随其经之所在而
取之。
如太阳证,头疼恶寒,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浮者,太阳病温也。
如身热目疼,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长者,阳明病温也。
如胸胁痛,汗下后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弦者,少阳病温也。
如腹满嗌干,诊得尺寸俱沉细,过经不愈,太阴病温也。
如口燥舌干而渴,诊得尺寸俱沉,过经不愈者,少阴温病也。
如烦满囊缩,诊得尺寸俱微缓,过经不愈者,厥阴病温也。
是故随其经而取之,随其证而治之。如发斑,乃温毒也。
治温大抵不宜发汗,过时而发,不在表也。已经汗下,亦不在表也。经曰∶不
恶寒而反渴者,温病也。明其热自内达外,无表证明矣。
凡看伤寒,且要识各经中死证、死脉亲切,须一一理会过,免致临病疑惑。但见死证,便以脉
参之,如果有疑,切莫下药。虽至亲浼,亦不可治,倘有差失,咎将归于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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