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浑身沉重。恍惚失措。脉促而绝。不可治。或有吐涎不已。或有谵妄烦乱者。不治。
又曰。妇人病未平复。因夫所动。少腹篡中急痛。腰胯痛。四肢不任举动。无热症者。附子黄 汤。
活人书曰。新病瘥。血气尚虚。津液未复。因而劳动生热。热气复还入经络。名曰劳复。仲景云。小柴胡汤主之。又有食复者。大病新瘥。脾胃尚弱。强食过多。停积不化。因而发热。名曰食复。仲景于枳实栀子汤后云。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服之愈。广济疗复雄鼠屎汤。许仁则七味葱白汤。皆可选用。雍曰。病瘥后。梳沐等事。皆易为禁止。惟肠胃空者食不已。故多食复。然劳复之中。
食服亦易。所患再三作耳。
卷十五
阴阳易六条
孙真人论曰。妇人温病虽瘥。未能平复。血脉未和。尚有热毒。
足以毒人。男子接之得病。名为阴易之病。其人身体重。热上冲胸。
头重不能举。眼中生眵 。(一作膜脉)四肢(一云膝胫)拘急。小腹绞痛。手足拳。皆即死。其亦有不即死者。病苦小腹里急。热上中胸。
头重不能举。百节解离。经脉缓弱。血气虚。骨髓竭。便嘘嘘吸吸。气力转少。着床不能动摇。或引岁月方死。晋代名医张黄。言有婢得病。瘥后数十日。有六人接之。皆死。可不戒之。
仲景曰。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小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能举。眼中生花。(一作眵。千金翼加胞赤二字。)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
千金方曰。交接劳复。阴卵肿缩。宜取妇人衣服以覆男子。
庞氏曰。阴阳交易。阴阳相感动。其毒瓦斯着人。如换易也。男子病新瘥。妇人与之交。妇人得病。名曰阳易。妇人病新瘥。男子与之交。男子得病。名曰阴易。若二女二男。则不相易。然女犯男得病。鲜有死者。男犯女得病。治稍缓则死。无一生者。又若女犯男而男自劳复。则女不病。男犯女而女自劳复。则男得病亦轻。富贵之家。虽知其事。后生忽恣意犯之。多致不救。田野之家。蒙蒙昧昧。只知伤寒能杀人。因此死者。又十有三四。皆不知其所犯之由。深可伤也。宜服手足甲 灰散。阴头毛际二穴灸之。男女初得病者。便服薤根鼠屎汤。出汗愈。灸阴头百壮。而卵缩未下者。灸大敦二穴小炷七壮。
足大拇趾旋毛上是穴。
活人书曰。阴阳易病。男子则体重少气。阴肿入腹。绞痛。妇人则里急。腰胯连腹内痛。余与仲景孙氏庞氏三家同。
又曰。烧 散、鼠屎汤、竹叶汤、干姜汤、竹茹汤、当归白术汤。皆可选用。雍曰。
男子用千金赤帛烧散为奇。
雍曰。男子初病伤寒。其毒虽未必重。及其易人。则多杀人。过于本伤何哉。盖本病所感。必先太阳膀胱经。自表入里。其传有渐。
易人之病。随感而入。直伤膀胱与肾五脏。不由经脉。故其病只见里症。无表症。病在脏不在经也。至其所用药。必须隐秽之物。与本脏相侵者。然后可败而逐之。至于灸法。亦必在隐恶之处。盖病不在经络之中。不可取也。
卷十六
第十六卷缺。此遗逸于元之初也。
卷十七
湿叙论一条
仲景曰。伤寒所致太阳病 湿 三种。宜应别论。以为与伤寒相似。故此见之。雍曰。自此以下二卷。皆论似伤寒非伤寒之疾。
湿盖其首也。三者皆在太阳一经。与伤寒为难辨。故仲景论于伤寒之先。以不能先别此三者。则必不能辨伤寒也。孙真人亦同此言。
近世方论。列于杂病疑似诸疾之中。然疑似诸病。非太阳所感。所以仲景独先 湿 者。为其与伤寒同为一经。根源不异。症亦多同。误治则杀人。是以不得不先之。今讨论既详。复恐乱伤寒症治之法。不免根据近世所述。与霍乱等项别为一卷。其疑似诸疾。又附之后卷。庶几有所区别乎。
卷十七
痉二十六条
雍曰。先兄子若明医道。常疑医经中 痉二字。当只是一字传写之误。盖汉晋之书皆作 。如仲景言。结胸病。项亦强。如柔 状。
千金载之曰。项亦强。如柔痉状。其二字传写之误明矣。然素问灵枢二经。亦有 痉一病。不同。则自仲景以来。诸书皆有当为 当为痉者。后世传录者。俱不复辨别也。政和间。先人客京师。有家人病。招东平刘寅诊视。刘曰。此 病也。治之愈。因问 痉之别。刘曰。病以时发者谓之痉。不以时发者谓之 。后归洛。有兄病伤寒。汗后。以时作痉者。先兄因刘医语。用庞氏葛根加麻黄汤治之而愈。刘医之言。
不见于诸书。东平昔多名医。必有由来。后雍颇读医经。始悟刘医之言。虽当而不尽也。盖二字之误。固多有之。在汉晋之书中。有当为者。亦有当为痉者。在隋唐之书中。亦有当为 。当为痉者。方知痉必竟二字。盖 者病名。如曰中风伤寒之类也。痉者症名。如结胸痞气之类也。如此言 湿 三病。则 是病名。不可作痉也。仓公当归汤方云。主贼风口噤角弓反张痉者。则是痉病中一症之名。不可作 也。盖痉是经脉与筋强直反张之病。故为病中之一症。所以诸风有痉。伤寒亦有痉。 病之中亦有痉不痉者。大抵 为轻。痉为重。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