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无汗。发黄证也。雍曰。白虎证遍身汗出。安能发黄。故仲景言阳明热越。不得发黄也。

  雍曰。巢氏黄病一论。未为该通。而诸家伤寒论中多从之。夫致黄之由非一。或误下。或火熏。皆能成黄。非止寒热谷气而已。大抵寒邪中人。久不能去。变为热毒。假春风发动表为可出之时。既动则不可复回。而腠理不开。无由作汗而出。郁而在里。终不能散。淫邪泮衍。血脉传流。其毒之重者。遇血相搏不能胜。为之变结。或如豚肝。

  或如墨色。此为邪气所败之血也。无以泄其邪。则血枯而人死。其轻者鼓血而上。随衄可出。涩者因促滑气而下。随溺可去。既不能与血相搏。又不能开腠理而生汗。上不可出。下不可去。乃散于毛窍之际。

  已失所舍。而无可定止。进退不能。郁为至黄之色。以待汗与溺而后通。此毒非不欲出也。犹人之行及门而无路也。医者疏通其道而指示之。不为汗。则为溺。未有不去之理。然毒在腠理之内。与正气争持。

  正邪相窒。毛孔亦不可开。是以不能作汗。必从开窍利小便而出。此所以毒瓦斯在里不能出者。必成黄血二证。虽轻重上下不同。其理一也。有可汗而出者乎。曰。脉浮甚者。其表必疏。可汗而出之也。

  庞氏曰。孙真人云。凡遇天行热病。多内热发黄。但用瓜丁散纳鼻中。黄水出乃愈。即后不复病患黄矣。常须谨候病患。四肢身面。

  微似有黄气。即速行瓜丁散。不可令散漫失候。必大危矣。特忌酒面色欲。犯者不治。(瓜丁细辛含水搐一字许千金方三味不同)

  卷十五

  瘀血圊血便血十一条

  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属桂枝汤。外解已。血未下。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雍曰。小便不利。不可攻也。

  又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满。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宜下之。以抵当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小腹硬满。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常氏云。小便不利。无血者。与五苓散。

  又曰。伤寒有热。小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又曰。阳明症。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

  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当汤下之。

  又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脉经云。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又曰。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此热在膀胱。必便血也。常氏曰。宜用桃核承气汤、芍药地黄汤。雍曰。宜先犀角地黄汤。

  又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可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常氏云。便血者。可黄芩汤。雍曰。热已除者。畏黄芩。

  又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氏云。可柏皮汤。

  又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也。

  雍曰。凡病各有轻重。治病用药。亦有轻重。且如瘀血一症。用抵当汤。根据法如此。不可易也。若其血症轻。或治之早者。亦不须用。

  只服犀角地黄汤。血症稍重。及治之瘥迟者。则用桃核承气汤。其重及治之迟者。方用抵当汤丸。抵当汤丸是十分之药。轻病不宜用也。

  用他药仿此。

  卷十五

  衄血吐血十条

  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又曰。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雍曰。麻黄汤发其汗。则热越而出。其衄必轻。(怡云子云。若根据时发汗。则不衄矣。脉浮紧。当用麻黄汤发汗。非致衄后用也。衄则愈矣。)

  又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又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常氏云。疑字误也。设须发汗。当用麻黄汤。不然。用桂枝麻黄各半汤。取其小汗出而已。雍曰。此症不言有汗无汗。故后人用药有疑。然反复详读。似无可疑者。衄家固当用麻黄汤。仲景以病仍在表。虽当发汗。而里症不大便六七日。既不敢用承气攻里。亦不敢用麻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