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也。余见风温本门。

  又曰。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 。湿热相搏。则发湿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叉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变。名曰重 。如此死者。医杀之耳。(出医律)朱氏曰。白虎加苍术汤。

  又曰。湿温多汗。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热。

  庞氏曰。不当汗而强汗之。则津液枯槁而死。

  卷八

  可发汗五十八条

  仲景曰。大法。春夏宜发汗。庞氏作春宜汗。

  又曰。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益佳。

  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又曰。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又曰。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又曰。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又曰。太阳病。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属桂枝证。(一法用麻黄汤)雍曰。麻黄桂枝二汤。分恶风恶寒有汗无汗用之。如太阳本证。

  庞氏曰。恶寒者不当风而憎寒。恶风者当风而憎寒。皆属表证。

  庞氏论桂枝证曰。凡桂枝汤证病有常自汗出。小便不数。手足温和。或手足指稍露之则微冷。覆之则温。浑身热。微烦而又憎寒。

  始可行桂枝汤。若病者身无汗。小便数。或手足厥冷。不恶寒反恶热。或饮酒后。切不可桂枝汤也。此则中风自汗。用桂枝汤证。又论麻黄证曰。伤寒之脉紧盛而按之涩是也。脉浮而紧。浮为风。紧为寒。风伤卫。寒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外证必发热无汗或喘。其人但憎寒。手足指末必微厥。厥久而复温。掌心不厥。此伤寒无汗用麻黄证也。

  又曰。脉紧必无汗。设有汗。不可误作桂枝证。

  仲景曰。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属桂枝汤。

  又曰。病患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逆。大便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又曰。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常氏云。可柴胡桂枝汤。渴者。五苓散。被火谵语者。龙骨牡蛎救逆汤。

  又曰。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潮热者。属阳明也。脉浮虚者。当发汗。属桂枝汤。

  又曰。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以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属桂枝汤。脉经云。病常自汗出。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而外不解。

  此外卫不和也。营行脉中。为阴主内。卫行脉外。为阳主外。复发其汗。卫和则愈。雍曰。二者语小异。而理皆通。脉经尤明。恐本论为后人笔削。盖营气独和而卫气未和也。故其病外不解。营卫二气本相和。共循脉内外而行也。今寒不伤营而营气独和。风反伤卫而卫气不和。则营卫不相通。不得谐循脉内外而并行。是以其外不解也。必复发去卫中所中之邪风。然后营卫谐和而病解矣。所以用桂枝者。

  以桂枝能和卫而不能至营也。所以不用麻黄者。以麻黄俱入营卫。

  反复动已和无疾之营气。使营卫俱虚。俱出而为汗。遂令汗漏不止。

  则人殆矣。此古人解表精微之意。因世人疑营气和而外不解之语。

  故详明之。

  又曰。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

  先其时发汗则愈。属桂枝汤证。雍曰。前证言营气和而反不及卫。此证言卫气不和而不及营。其实一证也。但前证谓常发热而汗出者。

  此证谓发热汗出有时者。故论言先其时发汗则愈。其用桂枝。则二证皆同。

  又曰。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可发其汗。宜麻黄汤。雍曰。此营卫俱伤之证。所以不用桂枝。

  又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属桂枝汤。外解已。血未下。少腹急结。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又曰。太阳病微喘者。表未解也。宜桂枝加浓朴杏子汤。

  又曰。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属麻黄汤证。

  又曰。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属麻黄汤证。

  又曰。太阳病。脉浮者。可发汗。属桂枝汤证。

  又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当复发汗。服汤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属麻黄汤证。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