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入三
分。补之。素问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
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
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
也。表里刺之。饮之汤剂。雍曰。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宜刺
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灵枢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
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素问曰。病甚者。为五十
九刺。灵枢曰。所以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
间各一。凡八 。足亦如之。(亦八 也)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
六。更入发三寸边各五。凡十 。耳前后口(一作耳)下项中各一。
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此五十
九穴也。
雍曰。五十九刺。出于二经。见于仲景叔和二书。然未闻有善用
之者。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废上古之法。后有灵枢十一症。亦多不能
解者。亦不能废法耳。
灵枢经曰。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
苛轸(一云苛干)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轸车上前后
两端横木也。言鼻塞之甚。内外不通。亦犹轸之横塞也)
又曰。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得安。(一作卧不能起)取之肤
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又曰。热病面青脑痛。手足烦。取之筋间。以第四针针于四逆。
(一作边)筋辟(一作 )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又曰。热病数惊。螈 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
疾。毛发去。索血(一作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肾也。
又曰。热病而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
刺。骨病食(一作不食)啮牙齿。耳青。(一作清)索骨于肾。不得索之
土。土。脾也。
又曰。热病。先身傍 。(太素作倚。本经作涩倚而热)烦闷。干
唇口嗌。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热。(本经作寒汗出)
索脉于心。不得索之于水。水者肾也。
又曰。热病。头痛颞 。目 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
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又曰。热病。体中病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 。及下诸
指间。索气于胃。络得气也。
又曰。热病。侠脐急痛。胸胁支满。取之涌泉与太阴阳明。(经作
阴陵泉)以第四针针嗌里。
又曰。热病而汗且出之。(经作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
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者。取内踝上横
文(一作脉)以止之。
又曰。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兼刺之。汗且自出。浅刺
手大指间。
素问曰。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阴。补足(一作手)太
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王冰云。足少阳邱虚取之。
又曰。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臂
痛。列缺主之。取汗。商邱主之。
又曰。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足太阳。天
柱主之。
又曰。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阳。病甚。为五十九
刺。
又曰。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又曰。热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此出甲乙经。



<目录>卷十二

<篇名>病不可水十条

属性:仲景曰。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氏云。微
喘。宜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雍曰。饮水多者。五苓散。
又曰。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其人外气怫郁。复
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曰。可小
温中汤、小半夏汤。雍曰。胃寒。理中汤。哕者。半夏汤、五苓散。
又曰。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可与承气汤。不坚。勿与之。若
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与小承气汤。若腹中不转失
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欲饮水
者。与水则哕。雍曰。可温中汤。哕者。小半夏汤。
又曰。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
肠鸣。当温之。与水。哕。雍曰。宜温中汤。
又曰。病在阳。当以汗解。而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
不得去。弥更益烦。皮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宜文蛤散。若不
瘥。与五苓散。若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
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