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曰。宜服去白术理中汤。以术利腰脐间血故也。
又曰。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一作引)水者易愈。恶水
者剧。雍曰。宜小建中汤。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
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
微则为咳。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
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
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名
除中。(一云消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雍曰。此不治之证。故诸家
无治法。庞氏云。诸脉濡弱微虚细相搏。俱不可下。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
为阳虚。数为亡血。浮为虚。数为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
痛。振寒而 。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
在于胁。振寒相搏。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
心下为痞。小便淋沥。小腹甚硬。小便则尿血也。常氏云。可小柴胡
汤、鹊石散、延胡索散。
又曰。脉濡而紧。濡则卫气微。紧则营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
而恶寒。营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为有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
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
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
应时罢。 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巅。体惕而又振。小便
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
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常氏云。可灸关元。
雍曰。仍服通脉四逆汤。
又曰。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
阴部者。小盒饭赤而难。胞中当虚。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应卫家
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营竭血尽。干烦而不得眠。血暴肉消而
成暴液。(暴液一作黑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
期。必下如污泥而死。常氏云。可小建中汤。已经下者。不治。
又曰。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
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而不可下也。常氏云。可桂枝麻黄各
半汤。雍曰。仲景可汗证中。只用麻黄汤。
又曰。趺阳脉迟而缓。胃气如经也。趺阳脉浮而数。浮则伤胃。
数则动脾。此非本病。医特下之所为也。营卫内陷。其数先微。脉反
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气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数脉动脾。其数先
微。故知脾气不治。大便硬。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
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潮热发渴。数脉当迟缓。脉因前后。度数
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则生恶疮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恶
疮。漏芦汤。
又曰。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
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不。下之必烦。利不止。常
氏云。可柴胡桂枝汤。
又曰。少阴病。脉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
者。复不可下之。雍曰。宜建中汤。
又曰。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雍曰。误下宜四味
理中丸。误下则中气受伤。故用是汤。
又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
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
可攻。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此一证中有误字。脉经云。攻之不
令微汗。属腑溲数则坚。汗多则愈。汗出小便难。文皆有误。不能通。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
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常
氏以太阳证不罢。宜柴胡桂枝汤。
又曰。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常氏云。可小陷胸
汤、增损理中丸、圣饼灸法。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常氏云。可麻黄
杏子甘草石膏汤。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不可下。常氏
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仲景刺大椎肺俞肝俞。见太阳证中。
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常氏云。可当归四逆
汤。庞氏云。若下证悉见。四逆者。是失下后。气血不通使然。但手足
微厥。掌心常温。时复指稍温。即可下之。勿拘忌也。
又曰。病欲吐者。不可下。常氏云。可半夏加橘皮汤。
又曰。太阳病。有外证未解。不可不。下之为逆。常氏云。可桂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