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氏(中梓)内外景说〕未见 〔沈氏(彤)释骨〕一卷 存 沈彤曰。骨为身之干。其载于内经甲乙经者。以十百数。皆有其部。与其形象。然名之单复分总。散见错出。
能辨析而会通者实鲜。余方嗟其为学人之阙。适吴生文球从事经穴。数以是请。遂与之详考而条释。以贻之。
四库全书总目曰。沈彤字贯云。号果堂。吴江人。尝预修三礼。及一统志。议叙九品官。(尚书小疏注○ 案彤所着周官禄田考。贯云作冠云。)
又曰。释骨一卷。国朝沈彤撰。是编取内经所载人身诸 骨。参以他书所说。胪而释之。中间多所辨正。如谓经筋篇。足少阳之脉。循耳后上额鱼。额乃头字之讹。谓曲 角之曲。经文刊本。皆误作周。据气腑论注改定。谓颔字。说文作 。与颐同训。 盖自口内言之。如从口外言。
则两旁为颔。颔前为颐。两不相假。故内经无通称者。谓或骨之或。乃古域字。引说文为证。谓齿数奇当为牡。
偶当牝。说文玉篇。并以牙为牡齿。恐误。谓曲牙二穴。侠口旁四分。王冰以为颊车穴。恐非经义。谓高骨通指 脊骨。不专指命门穴上一节。谓膺中有六穴。穴在骨间。则骨当有七。谓张介宾误以胁下为 。谓 骨。即肩端 骨。谓经脉篇。斜下贯胛之胛。乃胂字之讹。谓本 篇肘内大骨。内字乃外字之讹。掌后两骨。骨字乃筋字之讹 。谓掌后兑骨。非手髁。谓壅骨。在鱼际傍寸口前。非掌后高骨。谓楗。即髀骨之直者。谓骨空论。颏下为辅。
下字乃上字之讹。谓刺腰痛论。成骨在膝外廉。膝字。乃 字之讹。其考证皆极精核。非惟正名物之舛。并可以 纠针砭之谬。已加载所着果堂集。此其别行之本。序称为吴文球。讲明经穴而作。则其本旨。以谈医而起。今附 存其目于医家焉。
<目录>卷十七<篇名>诊法(一)
属性:〔黄帝脉诀〕崇文总目一卷 佚 〔黄帝脉经〕宋志一卷(读书后志作三卷)佚 赵希弁曰。上题云黄帝撰。论诊脉之要。凡二十一篇。
〔素女脉诀〕佚 〔夫子脉诀〕佚 贾公彦曰。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女脉诀。又曰夫子脉诀。若不习此三世之书。不 得服食其药。(礼记正义)
〔扁鹊脉经〕宋志一卷 佚 按王氏脉经。引有扁鹊脉法数条。
〔扁鹊脉髓〕 竹堂书目 未见 〔仓公生死秘要〕崇文总目一卷 佚 〔涪翁诊脉法〕佚 按上见于后汉书郭玉传。
〔张仲景脉经〕宋志一卷 佚 〔华氏(佗)观形察色并三部脉经〕隋志一卷 佚 按脉经引。有华佗察声色要诀。或此书之遗也。
〔脉诀〕佚 按上见于杨玄操八十一难经注。
〔脉经〕未见 按上见于濒湖脉学。
〔亡名氏脉经〕隋志十四卷 佚 〔脉生死要说〕隋志二卷 佚 〔黄氏(公兴)脉经〕隋志六卷 佚 〔亡名氏三部四时五脏辨诊色决事脉〕隋志一卷 佚 〔脉经略〕隋志一卷 佚 〔脉经〕隋志二卷 佚 〔王氏(叔和)脉经〕隋志十卷 存 自序曰。脉理精微。其体难辨。弦紧浮芤。展转相类。在心易了。指下难明。谓沉为伏。则方治永乖。以缓 为迟。则危殆立至,况有数候俱见。异病同脉者乎。夫医药为用。性命所系。和鹊至妙。犹或加思。仲景明审。
亦候形证。一毫有疑。则考校以求验。故伤寒有承气之戒。呕哕发下焦之间。而遗文远旨。代寡能用。旧经秘述。
奥而不售。遂令末学昧于原本。斥兹偏见。各逞己能。致微 成膏肓之变。滞固绝振起之望。良有以也。今撰集 岐伯以来。逮于华佗。经论要诀。合为十卷。百病根原。各以类例相从。声色证候。靡不该备。其王阮傅戴吴葛 吕张所传异同。咸悉载录。诚能留心研穷。究其微赜。则可以比踪古贤。代无夭横矣。
高湛养生论曰。王叔和。高平人也。博好经方。洞识摄生之道。
又曰。王叔和性沉静。好着述。考核遗文。采摭群论。撰成脉经十卷。编次张仲景方论。编为三十六卷。
大行于世。(太平御览)
林亿等进呈札子曰。臣等承诏。典校古医经方书。所校雠中。脉经一部。乃王叔和之所撰集也。叔和西晋 高平人。性度沉靖。尤好着述。博通经方。精意诊处。洞识修养之道。其行事具唐甘伯宗名医传中。臣等观其书。叙阴 阳表里。辨三部九候。分人迎气口神门。条十二经。二十四气。奇经八脉。以举五脏六腑三焦四时之 。若网在纲。
有条而不紊。使人占外以知内。视死而别生。为至详悉。咸可按用。其文约。其事详者。独何哉。盖其为书。一 本黄帝内经。间有疏略未尽处。而又辅以扁鹊仲景元化之法。自余奇怪异端不经之说。一切不取。不如是。何以 历数千百年。而传用无毫发之失乎。又其大较。以为脉理精微。其体难辨。兼有数候俱见。异病同脉之惑。专之 指下。不可以尽隐伏。而乃广述形证虚实。详明声色王相。以此参伍决死生之分。故得十全无一失之谬。为果不 疑。然而自晋室东渡。南北限隔。天下多事。于养生之书。实未皇暇。虽好事之家。仅有传者。而承疑习非。将 丧道真。非